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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投资管理是指对国家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从综合方面,从大的、广的角度进行投资管理。即整个国民经济的投资管理,管理主体是国家。国家除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投资进行统筹规划外。主要从事事关国计民生的大型项目。面向全国的跨地区项目和非盈利项目投资。
1)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好宏观投资资金的筹措工作;
地确定投资的规模和方向。
1)投资规模必须与国力相适应;
3)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1.国家进行宏观投资管理实现了国家经济管理的职能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是对内保障社会稳定,人民乎等地享有各项应有权利的政治统治工具。这是国家的政治功能。另一方面,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组织中心,国家又必须行使其经济职能。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家的经济职能有日渐强化的趋势。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对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行使所有权的所有者,所以国家的经济职能又进一步划分为作为经济活动的管理组织中心的管理者职能和作为资产所有者的所有者职能。国家对投资进行宏观管理的依据就在于国家的这种双重的经济职能。首先,国家是社会经济的管理组织中心,必然要对投资活动从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进行管理。国家在这个意义上进行管理,并不是因为国家是全部投资的所有者,而是因为投资活动从宏观的层次上看,客观上要求有一个凌驾于投资主体之上的管理者,对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方向进行协调和管理,为投资者提供尽可能全面和及时的信息。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的管理者的职能将得到加强。其次,国家是国有资产的产权所有者,就必然会对其所有的资产进行管理,国家有权对资产的投入量、结构分配、地区分布进行管理,有权对资产的使用效果进行管理,有权从投资中取得投资回报。以任何借口试图削弱国家所有权和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管理权的作法,都是错误的。当然,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投资活动进行管理,其形式应该是多样的,不能把国有理解为国家政府机构对投资活动的直接经营。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产权明晰化和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国家完全可以有效地行使对国有资产投资的管理。市场经济越是发展和完善,这种管理也就越科学越严密,这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国家的经济管理组织中心的职能与国家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不能混为一谈。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也应该尽可能地加以分离,要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投资管理体制、财政体制等等方面的改革推进这个分离的实现。国家的双重经济职能决定了国家必须对投资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国家对投资活动的全局进行管理和国家对国有资产投资进行管理是不矛盾的,都是国家宏观投资管理的必不可少的内容。加强宏观投资管理既包括对投资活动全局进行协调、控制、监督,也包括对全局性的投资活动的决策、组织和指挥。
2.宏观投资管理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经济形态的经济运行形式,在市场经济形式下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这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和功能主要表现为:
(1)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功能。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社会劳动在各个生产部门的分配,实现社会财富在各个社会集团、阶层和每一个社会成员中的收入分配。
(2)市场经济的经济动力功能。市场经济以利益为基本动力,各个市场主体为了取得更多的利益,必须千方百计地提高投入的效率,包括改进技术、加强管理、生产适合需要的产品等,其结果必然推动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3)市场经济的社会选择功能。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自然会淘汰竞争的失败者,使市场主体构成和市场本身不断优化。
(4)市场经济的社会进步功能。市场经济作为生产关系的一个层次,必然作用于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清除体制中和人们观念中的封建的,僵化和教条的东西,使社会走向文明和繁荣。
投资活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它对社会经济运行的总量关系和结构关系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当然要纳入市场经济的作用范围之内。如果市场经济的作用不包括对投资活动的基础性作用的话,那么市场经济也就不称之为市场经济了。有人曾认为,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在微观经济领域,对宏观领域特别是宏观投资领域作用有限,宏观投资领域主要还是要靠计划调节和计划管理。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这是一种对市场机制作用的误解。其实,市场机制的作用过程,本身就是在宏观领域中实现的。供给和需求、价格波动、竞争都是涉及到买方和卖方、众多的生产者的经济现象。所谓资源配置这个市场经济的基本功能,正是完全意义上的宏观经济功能。在市场经济形式下市场机制完全能够、而且也必须在投资活动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是,市场经济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一定阶段上的运行形式,也有它的局限性。而且,由于社会经济自身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市场也会出现运行失常。从市场经济自身的局限性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市场经济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作用一般具有滞后性。由市场机制实现资源的配置只能是一种结果形态,这种形态只对以后的运行发生作用,而过程中的浪费、偏差都只能作为结果出现的代价。在资源有限、生产能力一定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这种事后的调节是不符合经济和效率的原则。
第二,市场经济不可能解决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任务问题。社会经济发展不仅需要依靠一定时期内的产品丰富和供应充裕,而且需要解决诸如生产力布局、国土开发和整治、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问题。而在这些方面+市场经济几乎是无能为力的。
第三,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可以产生非最优的社会资源分配,产生外部不经济问题。厂商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并不会顾及到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过度开发等问题。这些费用发生在市场经济活动之外,市场经济的作用涉及不到这个领域。第四,市场经济不能提供社会公共的供给。相当一部分具有明显的外部经济效果的投资,是市场主体不能进行的。例如,公共卫生、街道照明、天气预报等等。投资于这些领域产生的供给,虽然是社会必需的供给,却很难明确地计算需求者应支付的费用,不能要求市场主体进行没有回报预期的投资。上述几个方面都属于市场经济自身的局限,无论市场机制运转的多么正常,都不能解决这种局限。因此,必须由政府进行适当的干预,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市场还会出现运转的失常,一旦出现市场运转失常,国家政府的宏观管理就显得更加必要了。市场运转失常,又称为市场失灵,通常指下述几种情况:
(1)价格总水平持续上升,失去必要的波动,使价格机制调节供求的作用不能正常发挥,甚至部分地丧失。
(2)垄断的出现使竞争状态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市场运行的混乱。市场机制的作用前提就是市场竞争的普遍性,竞争主体的平等和信息获取的基本均等。垄断使垄断组织与非垄断组织在实力悬殊的条件下竞争,竞争结果往往并不反映资源的优化配置。
(3)市场体系发育的欠缺也是一种市场失灵的状态。如果市场体系尚未发育成熟,市场的地方性过强,相当一部分商品还不能自由交易,价格不由市场力量决定,那么,市场机制就不可能在宏观经济中发挥其全部功能,从而大大降低市场效率。市场失灵必须通过国家的宏观管理活动加以补救。市场经济的起步阶段也需要国家的管理和组织。那种认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运行不需要政府宏观管理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有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功能。
3.宏观投资管理是投资经济活动的客观要求
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投资经济活动可以分为以下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国民经济全局范围内的总的投资经济活动,包括总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布局、投资效益等;另一个层次是全局性的重要项目的投资活动,这些项目包括,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型项目、面向全国的综合性项目、跨地区的区域项目等。之所以必须对宏观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的国家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说,是由上述两个层次的投资经济活动的自身特点和基本状况决定的。首先,从国民经济全局范围内的总的投资活动来看,宏观投资管理的必要性表现在下述几个方面:
(1)国民经济全局范围内的投资活动的总体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状态。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的情况下,就会使经济发展缺乏后劲,因为投资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但是如果投资规模过大,超过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所提出的可能范围,同样也会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使社会经济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失衡。投资首先作为需求,投资的结果形成供给。如果投资规模每年递增幅度很大,就会使总需求大于总供给,从而带来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国家统计局提供的信息表明,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连年递增的基础上,1993年已达11829亿元,比上年又增长了50.6%。这样大的投资规模,如果再不加强宏观管理,任其发展,就不可能有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2)投资的宏观结构对国民经济结构的影响也是十分显著的。合理的投资结构,就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结构,包括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在不同产业部门的投资、不同的投资主体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的比例等,都必须体现有效地利用资源、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为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的原则。如果不加强对宏观投资活动的管理,就会导致各个投资主体从各自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出发,各行其事,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使有限的资源在低效益、低水平的“病态投资”中被耗费;使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状况日趋严重,长线更长、短线更短。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
(3)投资的总体布局,是决定国民经济发展中各地区协调与均衡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通过有效的宏观管理,来实现投资布局的合理化。国民经济发展是一个整体,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虽然司以是有差异的,但决不能使这种差异过大。如果穷的地方越穷、富的地方越富,最终也必将导致国家整体实力的下降。(4)投资效益的提高也必须通过有效的宏观投资管理。投资效益不高,就会使国民经济发展失去应有的动力。而且还会使投资结构的不合理加剧,使总的投资规模更加难以控制。投资的宏观效益往往不能从微观投资效益中得到证明;而宏观效益的下降,却要最终使微观投资活动的效益下降。加强宏观投资效益的管理,这是中央政府的投资宏观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其次,从全局性的重要项目的投资活动来看,这些项目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必要由国家对其进行有效的投资管理。
(1)大项目耗资巨大,企业和其它社会投资主体没有承担能力,必须由国家组织专项资金投入。比如长江三峡工程,耗资数百亿元,不由国家出面组织资金投入,就不可能付诸现实。
(2)许多大型或超大型项目具有非盈利的特征,属于公益性项目。这类项目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的改善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的,不可能对此类投资有热情。也不应该强求企业承担这份社会责任,只能由国家作为此类投资的投资主体和当然的管理者。
(3)一些大型项目的受益对象也具有广泛性,不管受益对象是否对项目投资,也不管受益对象是否有接受项目提供的服务的要求,只要是奄项目提供的服务的范围之内就一定会受益于项目提供的服务。这里投资只有由国家承担并进行管理,才能保证利益上的公平和项目的效能。
(4)大型项目投资周期较长,资金被长期占用,也是一般企业所难以承受的。这类项目投资的回收方式,也不同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投资回收。此类项目的投入产出比较只能以国民经济全局,或一个区域的总体效益为单位进行。所以,必须由国家进行管理。
(5)大型项目从投资到施工往往涉及几个地区、几个省,甚至全国。不由国家出面进行统筹安排、调节利益关系,就不可能很好地解决方方面面的矛店,以至长期扯皮、议而不决,贻误了投资建设的时机。
(6)一些大型项目,一经投入使用就具有很高的垄断性。这类项目不仅竞争无益,而且有害。比如城市供电供水等,就属于这类项目。在垄断行业中,利润基本上由生产者自行决定。如果这类项目不由国家从宏观上进行统一的管理,显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7)还有一些大型项目,属于高科技领域中的开发性项目。此类项目或是相当长时期内只具有科学进步的意义而无现实经济效益,或是本身风险性很强,投资不一定会有回报。一般企业不会涉及这样的投资领域。而科学技术进步又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必须进行有效的投资,所以必须由国家进行此类投资的管理。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投资管理体制逐步丧失功能,投资决策结构由过去的高度的集中统一向相对分散转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使投资宏观管理的难度加大了,意义也更为重要了。在投资宏观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出现的矛盾和摩擦,只能通过投资管理体制以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来解决,回头走老路既不可取也不可能。只有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宏观投资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投资宏观管理,才能保障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的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一)保持经济适度增长
以实现经济增长为目的的宏观投资管理目标
保持经济适度增长,作为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政策目标,具有很明显的综合性。在现实的宏观经济管理中,还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一段时期内的经济增长的程度,以及与经济增长目标相关的分层次的宏观管理子目标。从投资宏观管理的角度来看,实现经济增长的投资宏观管理子目标就应该是投资增长率目标。投资是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要想实现经济增长,必须保证投资递增的趋势。原则上讲,投资增长受国家财力、物力和人力的制约,必须与生产发展的要求相适应。过大或过小的投资增长率都会对经济增长带来不利影响。总结我国经济建设几十年来的经验,投资增长率一般不应超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比率,也就是说国民收入使用额中用于投资的部分,应大体保持一个较为稳定的比例。除调整时期外,这个比率在30%一35%之间比较合适。在全部用于投资的国民收入中还应进一步划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的比例,根据经验这个比例大体在7:3左右。以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例,1994年计划中规定的国民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为13000亿元与上年相比也是增长了百分之九左右。当然,国民经济增长不是单纯靠增加资金投入就能实现的,如果不解决投资的效益、投资的结构等问题,也不能实现预期的经济增长目标。
(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为实现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的宏观管理目标,宏观投资管理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从供给控制方面看,生产能力的增加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资本的投入,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能力。这是增加总供给的带有根本性的措施。另一个提高供给能力的途径就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使社会总供给在结构上合理,符合社会需求的要求,符合资源状况和经济长远发展提出的可能。从这两个方面看,对宏观投资管理的要求是,适度增加物质生产领域中的投资量,将其控制在合理的和可能的范围内;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工效和工期管理使之尽快转化为生产能力;调整投资结构,加强基础工业特别是交通能源工业的投资管理,在保证效益的前提下增加投资,即采取投资结构向基础工业倾斜的政策;从总需求的管理方面看,投资首先就是以投资需求的方式,作为总需求中一个构成部分存在的。由于投资规模每年递增,所以必然导致总需求中总有一个量是大于总供给的。
又由于投资转化为生产能力的周期一般不会很短,所以,历年结存下来的投资量再加上新增量,就使得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因素更加增强了。在正常的经济运行中,一般允许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供需差率在5%以内。超过了这个限度就应进行控制。这种控制包括对投资规模的控制,对投资结构的控制和对投资效益的控制。控制投资规模,就应根据影响投资规模的因素确定年度的投资控制目标,这个目标应包括年度的新增投资的控制和建设总规模的控制。由投资规模过大引起的总量失衡,大多由于新增投资突破了预定的控制目标,预算外的投资规模失控。在经济转轨时期,想彻底解决预算外投资规模失控问题,单靠市场机制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加强宏观管理的权威性,在加快体制改革进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辅之以有效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相当一部分规模失控的原因在于在建的项目没能按时完成工期任务。加强对项目的工期管理,在立项时就应充分论证其施工能力、资金来源等影响峻工工期的因素,防止没有保障的“钓鱼工程”的出现。
控制投资的结构,对总量的影响也是明显的,但这种影响一般有一个时差。改善投资结构,使能够切实地增加供给的投资项目得到资金保障,使非生产性的基本建设投资控制在适度的水平上,就能够在一段时期以后,缓解供求总量之间的矛盾。所以,当投资总的规模过大,导致总量失衡的时候,对总规模的控制必须考虑到结构问题。一般来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金有保证、投产后效益预期较好的项目不应成为紧缩的对象。如不区别对待的话,搞一刀切的政策,其结果就会影响到供给能力的提高,使供求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发展。另外,在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总量失衡进行调整时,见效最快的就是实行紧缩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关于通过政策调控实现管理目标的有关内容本书将在本章第三节论及。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总需求的膨胀不一定就是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膨胀。构成总需求的还有消费需求,而且消费需求所占的比例更大。在现行体制下,消费需求膨胀的可能性也很大。就是在投资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需求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流动资产投资需求。因此,最佳的管理目标的实现方式,应该是按照管理目标的要求,以微调为主。尽量避免大规模的紧缩政策的使用。一旦到了情况十分严重,不进行大规模的整顿就不行了的时候,就很难分清谁之过了。这样,总量的问题虽然可以短期内得到解决,但却把结构上的矛盾掩盖了,一遇条件还会带来总量的失衡,甚至是更严重的总量的失衡。
(三)优化经济结构
经济结构指的是国民经济大系统中各组成要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方式及状态。包括:社会所有制结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等。经济结构实际上是包括生产关系结构和生产力结构在内的社会经济的全貌。宏观投资管理与经济结构的优化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投资作为扩大再生产的方式,必然内含着生产关系的扩大再生产和生产力的扩大再生产。经济结构的优化就是指生产关系为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进行的调整,以及生产力系统自身结构的合理性、配置的有效性的实现过程。与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有关的宏观投资管理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巩固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所有制结构社会所有制结构是指社会经济中各种类型的所有制经济所占的比例、地位及相互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存在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宏观投资管理的目标不能不涉及到这样一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基本方面。首先,在投资规模的管理上就应将不同类型所有制的投资在总投资规模中所占的比例进一步分配,作为宏观投资管理目标的具体目标。比如:1993年国有资产投资8321亿元,比上年增长57.8%;集体所有制企业投资2092亿元,比上年增长53.9%;个人投资1416亿元,比上年增长15.8%。这组数字说明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导,以公有制经济投资为主体的投资构成,保证丁我国的社会所有制结构的社会主义性质。同时,个人投资在总投资结构中已占近12%,成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经济力量,表明了改革所有制结构已见成效。与198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经济类型划分的一组数字相比较,国有资产投资比1985年的1680亿元增加了近4倍;集体所有制经济投资比1985年的327亿元增加了5.4倍;个人投资比1985年的535亿元增加了1.6倍。
这一比较说明,个人投资在社会总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增长的速度是最慢的。这与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的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应通过股份经济等形式为个人投资提供更加广阔的领域,同时,进一步保护私营经济的发展,制定有关法规政策,鼓励他们将收入投入再生产领域。这不仅是搞活经济的重要内容,而且也可以将大量消费基金通过投资转化为生产能力,缓解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压力。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家投资的有效、完整和增值,是投资宏观管理目标之一。对属于国家财政拨款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明确国家的产权,在使用过程中除了国家按照税法规定,征收税款以实现国家的管理职能外,国家还必须依照所有者的权利取得经营收益的绝大部分,即便留在企业中追加投资,产权也明确地归国家所有,并以此进一步取得收益。对属于国家贷款方式投资的项目,国家同样拥有项目的产权。拨款改为贷款只是方式的变化,不能由此得出国家不再拥有项目产权的结论。在企业股份制改造中,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在股份制运行中,要按照同股同息的原则,保证国有资产的增殖。等等。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实际上是保护属于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保证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主导力量的经济基础不被破坏,也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
2.促进产业结构的调鼙和优化产业结构是指各个产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构成及相互联系。产业结构是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宏观投资管理的重要管理目标。投资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关系最为直接。对已经形成的产业结构,调整的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通过新增加的生产能力的结构来影响和改变原有的产业结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结构不平衡一直是影响总供求平衡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严重地影响了经济发展速度和社会总供给能力的增强。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就应该放在产业结构的优化上。
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三次产业的协调发展问题。宏观投资管理应适应产业结构转换的一般规律,切实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比例,大力改造传统的加工制造业,有重点地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以推动产业结构的逐步升级。现阶段我国产业结构的主要问题是,基础工业的投苎并没有达到足以改变原有结构的比例。能源工业、交通运输业、采掘工业和原材料行业仍然是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农业投资比重少得可怜,基本上没有纳入投资结构的重点,基本上靠农业自我投资,农业技术构成落后、严重地拖了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后腿。以传统的农业简单再生产方式是不可能为现代工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的;近年来非生产性投资比例上升很快,而生产性投资的比例反而下降了,这样的状况雄续下去就会使本来就很突出的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矛盾更加严重,必须迅速加以改变;在项目类型上,小型项目遍地开花,大中型项目投资比例下降。低水平的重复投资加重了能源、交通运输的压力,浪费资源。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必须明确提出宏观投资管理在产业结构优化上的兰标,并将目标具体化、量化到实际投资管理中去。虽然实现目标是困难的,但目标必须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另一个方面,是产业的地区结构的优化。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城乡之间的地区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是产业的全国布局的优化。就城乡结构而言,应
通过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的工业化水平和产品的商品率,通过科学技术项目的推广,建立现代的大农业。以解决农业发展不适应工业发展的严重结构失衡。就全国的产业布局而言,应提高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比重,发挥中西部地区资源丰富的优势,使之成为我国基础工业的基地,与东部地区加强交流与合作,尽快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
3.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控目标的实现
收入分配结构是经济结构的重要方面。国家宏观调控在收入分配结构方面的目标是:保证国民收入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合理分配,纠正收入过分向个人倾斜的倾向,使国家能够集中必要的财力用于经济发展所必须的项目投资,使企业能够拥有必要的自我更新和改造的能力。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控与宏观投资管理也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从管理的任务上看,属于资金的筹集范畴。通过对国家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资金使用回收的管理,能够起到促进收入结构合理化的作用。
除了上述的经济增长、总量平衡、经济结构优化以外,投资宏观管理目标还应与国家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管理目标相一致,促进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实现,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政府宏观投资管理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1)制订和执行全国性的投资管理法律、法规、行政条例和规范文件,为各种各样的投资主体和投资活动提供行为基础和依据。
(2)制订和执行社会经济投资规划、投资发展战略、投资产业政策和有关投资的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对投资活动进行科学指导。
(4)提供和完善多种投资方式、投资市场体系和投资软硬件环境,为投资主体提供积极有效的信息服务。包括资本市场、投资品市场以及为投资主体服务的社会服务市场体系。
(5)协调和指导地区、部门、重大投资主体和投资项目的活动。
(6)直接控制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投资活动,包括跨地区的重大基础性项目、重大公益性项日、重大涉外投资项目等等。
投资管理手段的完善和有效性,是确保投资目标实现的重要条件。投资管理的手段是否科学首先取决于它是否真正建立在客观投资规律的基础上,它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众多投资者主体的利益和要求。从宏观角度看,投资管理的手段主要有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
(1)法律手段,指通过立法和司法的手段对投资活动和投资主体进行管理。法律是社会经济生活的行为准则,具有普遍的约束性、强制性、相对的稳定性和明确的规定性等特点。投资立法,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投资管理法规和条例,用来明确投资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投资法规既包括散见于各种综合法规中的有关投资管理的条款,也包括各种专业性法规,如《投资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城市规划法》、《招标投标法》等。这是国家组织和管理投资的重要手段,也是投资主体及其投资行为必须遵循的规范,是维护投资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的强有力武器。经济司法,是指国家依照经济法规对各种纠纷、案件的仲裁和处理。没有司法的配合,投资立法就难以切实贯彻执行,所以立法和司法必须配合发展。
(2)经济手段,指根据经济规律的要求,利用市场和经济措施来管理投资活动。经济手段的实质,是建立在正确贯彻经济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在经济上形成某些有利条件或限制性条件,引导人们自觉调节自身的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应该在投资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在管理投资的各种手段中,经济手段居主导地位。经济手段包括建立竞争机制、完善市场体系、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
(3)行政手段,指凭借行政组织的权威,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运用行政指导或命令等来管理投资活动。行政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手段具有不同的约束力和强制性。投资管理中采用这类方法,对保证任务的完成、推行经济政策、纠正错误倾向和及时处理紧急问题,易于迅速奏效。但是行政手段的运用往往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和市场秩序,造成不平等竞争,影响经济效益。同时行政手段也是滋生腐败、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温床。在投资管理中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为了使其切实有效,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行政手段也要符合客观实际和市场规律,具有科学的经济依据;二是行政手段应当与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相一致,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