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经济(Extern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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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在 1890 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大致内容是:一个厂商的生产成本既取决于该工业的规模,也取决于各个厂商本身的规模。在分析这一问题时,马歇尔直接使用了外部经济的概念,为正确分析外部性问题奠定了基础。
在马歇尔的理论中,外部经济是指由于企业外部的包括市场区位、市场容量、地区分布、相关企业的发展水平、运输通讯条件等因素所导致的生产费用的减少和收益递增。
马歇尔认为外部经济包括三种类型:市场规模扩大提高中间投入品的规模效益;劳动力市场供应;信息交换和技术扩散。前两者称为金钱的外部性(pecuniary externalities),后者被称为技术外部性(也称“纯”外部经济)他并不与收益递增的市场结构有关。
一、促进厂商和产业在地理上集中
三、促进国际化分工的形成
科斯认为,外部经济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产权界定不够明确或界定不当。所以政府不必一定要用干预的方法来试图消除社会收益或成本与私人收益或成本之间的差异,政府只需界定并保护产权,而随后产生的市场交易就能达到帕累托最优。
外部经济对外带来的好处是无法得到回报的。因此外部经济说明物品的消费或生产的收益小于它应当得到的收益(社会收益);也就是说物品的消费或生产的成本高于它应当支付的成本(社会成本)。外部经济导致具有外部经济的物品供应不足,如下图所示:
如果从社会中其他人得到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补偿私人的损失,这种具有外部经济的物品供应就会增加,从而使整个社会得到更多的好处,即帕雷托改进,例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