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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是指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所得的构成比重,它集中体现了这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也就是国民收入实际使用额的具体去向及其相互之间的构成比例。从总体上考察,可分为基本结构和具体结构两个大的层次。
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结构是指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比例关系。这一比例显示出国民收入分配最直接,最概括的总体结构状态,是国民收入使用额的两大基本去向,因而又属于表层结构。积累基金是国民收入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形成的,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和非生产性建设以及增加社会储备的那部分追加投资,是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积累基金的来源包括财政、企业,个人的直接投资,以及通过银行信贷转化而来的投资。在严格的理论意义上,积累的实质是把剩余产品价值的一部分转化为追加的生产基金,表现为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净投资和社会后备基金。但从现实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统计制度来看,积累总额中不仅包含生产性积累部分,而且还包含了用于非生产性建设的投资部分。考虑到这种差异,在进行结构分析时,仍采用以现实经济运行中通用的指标为主的划分办法,但在进行结构变化比较时,则通过数字调整,进行两种意义上的积累的分别考察。积累基金是积累的贷币形态,积累并不仅仅是资金的扩张,它在实物形态上体现为固定资产设施,生产资料.社会睹备物资等社会扩大再生产利社会发展的物质条件的积累。积累是社会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是“—切社会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继续发展的基础。”
消费基金是国民收入分配中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和社会公共消费的那部分基金,它是社会必要产品价值和剩余产品价值中扣除积累所余的价值之和。消费基金包括来自居民家庭的个人消费,以及通过银行信贷将一部分国民收入转化成的消费基金。消费基金是一定量的货币基金,其实物形态为一定的消费资料。消费基金直接体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福利的源泉。
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数量增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绝对增长,是指在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之间分配比例一定的条件下,积累基金、消费基金与国民收入成正比例变化,即国民收入总量增长越快,两类基金也随之增长越快;反之,国民收入总量增长越慢,两类基金也就增长越慢。在这种情况下,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变化归根结底取决于国民收入的增长状况,离开国民收入的增长,就无从谈起两类基金各自的绝对增长。另一种情况是相对增长,是指在同民收入增长量既定的前提,两类基金的数量增长依据国民收入分割为积累与消费之间比例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在增长量上体现出此消彼长的特点。积累基金增长幅度大,消费基金增长幅度必然小,如果积累基金的增加等于国民收入的全部增长额,消费基金就得不到增长;反之,亦同。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相对增长变化,就体现出积累与消费结构比例的变化。因此,要使国民收入分配发挥较大效能,一方面要尽可能地扩大国民收入的总量,实现积累与消费两大基金的绝对增长,另一方面又必须合理安排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的相互比例,使之呈现最优结构,获得最佳使用效益。
国民收入分配的具体结构是指积累基金内部和消费基金内部的分配比例关系。积累与消费内部的这些比例关系之间又呈现出不同的层次性,从而具体反映出国民收入分配极其错综复杂的结构关系。具体结构表明了国民收入使用额最终的具体去向,因而又可看作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深层结构。
积累基金内部的分配结构大体如下:(1)积累基金要划分为生产及社会发展净投资、社会后备基金和带有馈蹭性质的对外经济援助。其中后两项是对国民收入剩余的扣除额,一般不直接进入下期国民经济的运转过程,对国民经济循环产生直接影响的主要是净投资部分,(2)生产及社会发展净投资按其性质区别,又划分为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两部分,生产性投资用于社会扩人再生产,非生产性投资用于非生产领域的基本建设。(3)形成生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内部的投资结构,亦即产业或部门投资结构,生产性投资的产业结构大体划分农业、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机械、轻工等加工产业,以及直接为生产配套和服务的输送管道、仓储、冷冻、销售等设施,非生产性投资内部的部门结构包括住宅建设、日常生活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旅客运输的物匝条件改善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项目投资,等等。积累基金的具体分配结构如图l所示。
消费基金内部的分配结构大体为:(1)消费基金划分为个人消费基金和社会消费基金。(2)个人消费基金分解为实际生活费支出和储蓄,实际生活费支出用于购买消费资料或劳务,直接进入消费领域,储蓄作为个人消费暂时结余存入银行成为银行信贷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3)社会消费基金的分配包括用于国家行政管理和国防费用开支的国家行政管理基金、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费、社会救济福利基金。消费基金内部具体的分配结构如图2所示。
国民收入分配的两大结构层次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一方面基本结构以具体结构为基础。具体结构中的分配个量是国民收入分配划分为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这两类基金总量的基本要素,基本结构中积累额与消费额的变化与具体结构中每项经济活动中的投入个量及其变化直接相关。比如,积累总额就是由各种建设项目的净投资和社会后备基金量组成的;社会消费总量最终也是来源于财政和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和社会集团的消费支出。具体结构还是国家宏观调控同民收入分配结构以及调控投资结构的最终作用对象。国家调整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必须通过凋整冈民收入分配的具体结构来实现,如调整产业投资结构,调整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资比例等等。国民收入分配的具体结构是否合理,对国民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存在很大制约作用,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比例失衡,产业发展不协调,经济效益差等深层次问题难以解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深层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具体结构又必须以基本结构为框架。国民收入的基本结构关系并不是由一系列具体经费开支项目拼凑而成,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是具体经济活动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反映,这一比例关系决定了国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框架和使用分布,积累和消费内部的分配比例关系只能在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格局之下展开,具体结构的变化必须根据基本结构变化的要求,受基本结构变化趋势的约束。
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分析主要是居民、企业、政府收入分配的比例。决定这个比例关系变化的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再分配过程中的全部因素,所以其分析的内容就是分别对影响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的因素作系统分析。
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比例自1978年以来持续提高,以下针对居民收入分配过程.中的每个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首先从初次分配看,使居民收入分配比例提高的主要是劳动报酬的增长和财产收入的增长。这两个方面的增长相对于过去计划经济中长期执行低工资政策来说,很大程度是“还债”的结果。但是,其中也有非正常因素。例如在国有大中型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劳动报酬增长较快,这也是正常的,然而,经济效益低或亏损企业也与效益好的企业尽最大可能地攀比工资增长,甚至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将其转化为劳动报酬发放。加上通货膨胀,我国工资增长确实有向个人倾斜的各种刺激因素。居民储蓄增加,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随着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居民金融资产增加,从而致使居民财产收入的较快增长。
其次从再分配看,居民收入主要是财政救济和补贴等福利支出,和企业对居民的收入转移。其中企业对居民的各种福利支出转移和补贴有许多项目是不正常的,也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转化为专门的行业并应该实现于市场的交换和分配。
目前,企业普遍感觉负担重,收入比例低。这要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是企业对财政、主管部门和行政单位的转移支出太多,许多内容是非正常的经济行为,变相摊派现象严重。同时,企业对职工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医疗福利费等转移支出也比较大,其中有些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对职工的支出就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支出,其它转移支出是不合企业经济行为的。另一方面,企业可支配收入的使用不够合理,有向职工漏支的倾向,或用于非物质生产投资,变相向职工转移。
政府收入分配比例,相对过去计划经济大大降低了,因为政府职能转变了。政府收入分配比例应依政府职能,或者说依政府最终支出项目而定。在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中,政府要削减非必要的服务项目,突出政府对全社会的义务服务项目。同时,政府要区分经常收支和建设性收支项目。建设性收支项目要与政府可支配收入相区分,应本着筹措资金或融通资金与政府投资相平衡的原则实施建设性收支项目的管理。
预算外收入项目对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分配影响较大,许多项目从市场主体关系出发来看是不明确的,甚至有些成为政府收入向个人转移的重要渠道,应予以改革。预算外收入概念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应逐步取消为妥。
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合理与否除了从其影响因素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之外,还可从国际比较的角度进行对比分析。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剖析和借鉴的。铐如居民收入分配中,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我国1993年为61.83%,而美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1992年为74.44%。但居民储蓄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美国8%左右,而我国已达15%。因此,我们需要全面比较分析收入分配各个项目的比重,并联系经济运行背景的发展过程找出差别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原因何在也需要从所有因素的系统比较中找出问题和成因。总之,国际比较分析是我们分析和研究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合理性的重要方法。在分析中,我们可以尽可能多找一些类型国家,如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亚洲四小龙等,进行比较研究,以便从中分析出更多的问题,寻找更合理的政府管理行为。
个人收入占国民收入份额不断增大,对于国民经济运行的最大影响,就是使得储蓄主体和投资主体大规模分离。储蓄主体和投资主体分离,同时便意味着,在我国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中,“外源融资”将占据主导的地位。在外源融资成为主导性融资方式的社会中,金融部门作为媒介这一过程的中介机构,它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无疑提高了。类此种种的发展,大大提高了我国的“金融相关比率”。然而,当我们对这种标志着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的进展感到鼓舞时,也应认识到:金融深化对我国金融部门的运行和金融管理当局的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挑战;而我们对于这一挑战显然是准备不够的。
个人可支配收入的迅速增加,加速了居民金融资产的积累,从而彻底改变了金融部门长期以来以政府和企业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历史格局。但是,金融部门中存款资金来源的这一历史性转变,不仅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加大了金融部门的经营风险。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构变化对于金融部门最大的影响之一,是居民储蓄存款占银行资金来源比重的上升。这一变化给银行资金的运用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居民对于储蓄存款的选择通常有两种趋势。首先,由于储蓄存款的利率随着储存期限而递增:期限越长,利率越高,人们在选择存款期限时倾向于长期存款。那么,根据银行经营的“对称原则”,银行基于长期资金来源,可以发放相当数量的中长期贷款,而不至遇到支付危机。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定期存款均可通过办理简单的手续提前支用;许多存款的实际存期都低于预定存期。这种实际存期与预定存期的不一致,加大了银行使用储蓄存款作长期贷款之用的风险。其次,在通货膨胀背景下,人们又是倾向于短期存款的。近年来我国通货膨胀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乎上,导致了居民存款的短期化。根据以上分析,存款平均期限的实际上的短期化,将导致银行用于长期投资的资金来源减少。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当着外源融资比重逐渐提高,全社会的投资活动越来越依赖金融部门提供资金时,我们现有的金融机构却因为其资金来源的乎均期限降低和流动性提高,而处于不能大规模提供这种资金的地位。我们注意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那些以长借和长贷为基本特征的金融机构——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却未能充分发展起来;另外,在市场经济国家中作为筹集长期资金的重要渠道的直接融资机制——证券市场在我国亦未得到应有的发展。这样,为社会提供长期资金的重任,仍然要由现有的专业银行和少数商业银行来承担。而且,由于种种原因,银行还不得不大量提供那些期限较长且风险较大的贷款。
使得问题更为复杂的是,在银行资金来源结构趋向短期、其提供长期贷款的风险不断增加的条件下,银行取得资金的成本却在不断提高。巨额个人存款需要支付巨额利息是显然的。不仅如此,在现行体制安排下,国家实际上承担了个人金融投资的全部风险。银行不仅在通货膨胀率较高时(从资金来源方)为储户提供保值,而且要对那些因企业机制仍停留在吃国家大锅饭状况下造成的资金损失(在资金运用方)给予承担。
总之,经济改革以来,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