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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计算机网络(后来演化成为Internet)的发展使得有关计算机网络的经济学问题成为“网络(产业)经济学”的一部分,最初是关于电子计算机的局域网、广域网的成本核算、收费标准的一些经济学讨论,后来逐渐增加到对Internet服务价格、税收和服务提供者竞争等的分析。这些在决定互联网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互联网网络投资的获利能力、制定适当的政府政策方面的研究主题都被经济学家纳入了“网络经济学”(更具体地说,这是“网络产业经济学”)的讨论范畴。1999年3月在荷兰鹿特丹大学召开的“网络经济学”国际研讨会上,列入的议题就包括“网络理论”、“电讯”、“因特网”(Internet)与“航空运输线”。
在Internet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拓展到世界的各个角落的同时,经济学家们逐渐认为继续将关于Internet的讨论放在“网络经济学”的总学科中进行,继续将互联网及其相关产业与电力、航空、电讯技术、广播电视、铁路等稍显传统的生产部门放在一起研究已经不合时宜了,为了适应Internet和网络经济的前进脚步,一门新的“Internet经济学”发展起来。
1995年3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在美国国家科学基金(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支持下,举办了Internet经济学研讨会(a Workshop on Internet Economics)。会后,由美国学者Lee.W.McKnight和Joseph P.Bailey将会上的发言稿编纂而成《Internet Economics》一书。在书中,首次比较明确地阐述了Internet经济学的定义:Internet经济学是一门研究Internet服务市场的经济学,其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对Internet中“云”(这里的“云”意指通过TCP/IP协议提供数据传输的网中之网)的部分的经济解释,弄明白在网络之“云”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它会存在,以及它的关键经济特征是什么。
经济学界认为,Internet经济学实际上是“网络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甚至更有人把它作为通信经济学的分支加以考虑。从Internet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范围来看,确实如此。但是由于Internet既和其他的通信网络具有共同之处,也存在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它在某些方面的研究超出了原来的通信经济学的范畴,从而使得“网络经济学”向前发展了一大步。
由于Internet本身的存在和发展只是近几年的事,关于它的经济学研究也就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其研究主题主要包括对拥塞定价的讨论、ISP如何就互联问题和多址传输分配成本等。同时,在《Internet Economics》一书中,将电子商务的经济学讨论也涵盖在Internet经济学之中,但所涉不广,总的来说,Internet经济学仍然主要是从Internet服务价格和服务提供者的竞争方面出发,研究与有限资源的配置、Internet投资获利和适当的政府政策有关的问题。
Internet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有Internet商品/服务的供给、需求特性,以及Internet产业的规制问题,简言之就是Internet产品和Internet产业。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Internet经济学不包括对Internet网络本身经济特性的研究?因为从现有网络经济学的研究来看,对网络本身的研究已经比较透彻,而Internet网络与其他网络在经济特性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笔者认为没有必要再单独研究Internet网络本身的经济特性。
对于Internet商品玥艮务的供给、需求特性,这一部分基本类似于国外学者所称的电子商务经济学,Choi,Stahl和Whinston把电子商务看成是一个市场,利用微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研究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各种基本经济学问题。这部分的研究除了研究Internet商品朋艮务共性的微观经济性质外,还应该按呷定的标准对Internet商品/IR务进行分类,细化对它的分析,而这一点正是已有的电子商务经济学研究所缺乏的。
依现有的产品和服务形式来看,按是否具有网络外部性可以将Internet产品分成三类:
第一类Internet产品是指生产商直接提供最终产品或服务。这类产品包括:音像制品-卜载及在线播放、文字资料在线阅读及下载(包括网络新闻)、电子邮件、在线搜索、图片下载、软件下载(包括游戏软件、杀毒软件、工具软件等)、在线咨询、网络广告、远程教育。特别说明的一点是:这类产品中所称的下载不包括在BBS中提供的下载。
对于第一类Internet产品,消费者本质上消费的是知识产品,包括技术和信息。因为生产商提供此类产品或服务必须借助于一定的I丁技术,并且有些产品本身也是技术(比如卜载的软仆),因而,消费者间接或直接地消费了技术。另外,如网络广告、网络新闻,其本身址信息,冈而消费者也消费了信息。综上,笔者认为,消费者消费的是知识产品。
第二类Internet产品是指生产商提供场所(平台),消费者相互提供产品、服务。此类产品包括:即时消息(包括文字对话、语音对话、视频对话)、网络游戏、网上社区(以BBS为主)、网上交易平台。
对第二类Internet产品而言,消费者实质上消费的是知识商品(技术、信息)以及人际关系。技术是间接消费的,因为这类服务的提供也必须依靠一定的IT技术。另外,信息利人际关系是消费者之间相互提供的,进行这种相互提供产品的活动是在生产商利用1T技术搭建的平台上进行的。
第三类Internet产品是指生产商提供场所(平台),捎费者自己单独生产的产品、服务。这类产品包括:个人主页、网络日志(blog)。
对于第三类Internet,产品,消费者消费的是知识产品(技术和信息)和自我实现。技术是间接消费的,因为这类服务的提供也必须依靠一定的IT技术,这是由生产商提供的。这里有一点要说明,如果消费者的动机是将网络日志、个人主页作为一个网络记事工具,他贴在网上的信息仅限于自己消费(大部分网络日志和个人主页都可以通过设定浏览权限来做到这一点),那么,他就没有下游消费者,也就不消费自我实现;如果消费者的动机是将网络日志、个人主页作为向下游消费者群体提供个人信息,那么,他就是信息的生产商,并且消费的是白我实现。但是,为了避免复杂性,整个消费者群体消费了知识产品(技术和信息)和自我实现,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如果具体背景要求,我们应该将这两种情况分开讨论。
在一个存在网络外部性的产业中,政府规制问题是一个必须加以研究的课题,因而,Internet经济;笋的第二个研究对象是Internet产业,Internet产业是指基于'TCP/IP协议、依靠Internet网络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产业。这里的研究不包括对Internet网络本身的政府规制,闪为网络本身的研究在网络经济学中已经进行了,Internet产业研究重点是对Internet产品市场结构、Internet产品提供商的企业行为进行探讨,进而为制定合理的满足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政府规制政策服务。
对这三个经济学门类两两比较来发现其相互关系。
(1)信息经济学与网络经济学。从信息经济学和网络经济学的定义和研究范围来看,网络经济学中对信息网络的研究应该属于信息活动的经济问题;因而,网络经济学与信息经济学有交叉的部分。
(2)Internet经济学与信息经济学。Internet经济学很显然是属于信息活动的经济问题,阅而也就属于信息经济学范畴。
(3)Internet经济学与网络经济学。网络经济学的定义是研究网络本身以及依靠网络提供的产品、服务的经济特征的经济学,Internet;经济学的定义是研究依靠Internet网络提供的产品、服务市场的经济学,因而,Internet,经济学包括在网络经济学之中。
由此,可以得到如下图所示的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