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学(economics of planning, planne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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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经济学又称国民经济计划学。是研究社会主义国家通过自觉调节使社会再生产过程按比例发展的原理和方法的经济学科。
计划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计划作为事先对行动及其目的的方案,古已有之。但只是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才开始把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并成为一门经济管理学科。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在计划经济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国民经济计划学。50年代前后,中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内外计划化的经验,也先后对国民经济计划学进行了研究。
西方一些经济学家,企图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在30年代初提出了国家必须干预经济生活的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发达国家进行了计划化的尝试,有的发展中国家也选择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化的道路。他们在宏观经济的控制上取得一定的经验,也有一定的理论,并在计划的技术方法上有所创造。
一般认为是研究怎样实现有计划地调节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矛盾,也有人表述为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管理的规律性,或经济计划的主观性与各种规律的客观性之间的矛盾,等等。
研究的基本内容有:
通过研究以实现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全面协调和平衡,即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合理预期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速度和比例关系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分配使用方向。
计划经济学源于前苏联,主要著作有:
在经济学体系中,国民经济计划学是综合性的应用经济学。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计划经济学和社会经济统计学关系十分密切,社会经济统计学的指标体系、分析方法、计算方法等和计划有共同点,统计资料及其信息系统也是计划的基础资料及信息的重要来源。国民经济计划学与其他部门经济学科在内容上也有一定的交叉和相互渗透。其区别是:国民经济计划学研究的是国民经济范围的计划管理,是部门经济学科中带有共性的计划管理;国民经济计划学涉及各个具体的经济部门时是从相互联系的角度,即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角度来研究,揭示它们结合为一个统一整体的各个局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