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组织

商品流通组织(Commodity Circulation Organization)

目录

  • 1 什么是商品流通组织
  • 2 商品流通组织的内容
  • 3 商品流通组织的形态
  • 4 商品流通组织的经营形式
  • 5 相关条目

什么是商品流通组织

  商品流通组织是指商品流通中的主体,以独立形态参与商品流通,承担商品流通中具体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职能,是商品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进行转移的社会载体。

商品流通组织的内容

  商品流通主体是指具有一定行为能力的商品流通参与者,它是一个社会商品流通过程的细胞。商品流通主体包括商品供应主体、商品 需求主体、商品流通组织主体、商品流通服务主体四个部分。商品流通主体的规模、结构、空间布局、对流通过程的影响方式以及彼此相互结合方式,是商品流通过程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商品流通组织是一种实体性组织,它是指以商品经营活动为内容,以市场交易方式为基础,以实现交换并获得利润为目的,以一定的经营要素的聚合形成的实体性经济组织。商品流通组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并随着交换范围的扩大而不断发展壮大起来。人类社会的第三次大分工,使商业从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产生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

  商品流通组织的客观性在于社会分工、部门分工、地域分工形成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互补性,要求商品在更大范围内流通,产品极大丰富,要求流通的功能更加强大,这种流通内容的丰富,流通地域的扩大,流通主体之间关系的复杂,流通物质技术手段的进步,特别是对流通效率的要求,使得流通组织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职能。具体而言,以下几方面 促进了现代商品流通组织的产生与发展:

  1、社会化分工程度的加深,使得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大大提高,人类生产交换的依赖程度进一步加强。在分工不发达的时候,生产组织以作坊、手工工场形式为主,原材料多采自自然界,而在分工发达时期,以其他组织的半成品为原料的企业成为生产组织的主流,这种生产组织之间的交换数量大、地理范围广、交易次数频繁,要求承担流通的组织具备较强的功能。

  2、机械化大生产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活消费品,需要相应规模的商品流通组织快速、高效地送至消费者聚集地。以工业革命为代表的西方工业化大生产的兴起,极大地丰富了社会化产品,以个体、家庭或简单的合伙人形成的商品流通组织,无法承担起大规模转移商品的职能。而且,由于花色品种的快速增加,要满足消费者最大限度挑选商品的需要,小型流通组织也难以具备这种职能。社会生产的发展要求有相应大规模的现代流通组织出现。

  3、商业风险的加大,直接促成现代流通组织的诞生。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发明,被人认为是与“蒸汽机”的发明具有同样重要意义的重大发现。以这种有限责任制度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公司形式,成为当今世界企业组织的主流形式。而有限责任制度的创造正是来源于流通行业。随着交换范围的扩大,一些跨海经商、远距离经商的商人,时常会遇到暴风雨、海难等来自大自然的天灾,又可能遭遇来自海盗、路匪的人祸。人们不能抵御丰厚的利润带来的诱惑,因为一旦成功,就会造就一批富翁,但是,如果靠几家几户的联合,一旦失败就会导致倾家荡产。如何才能在自己可承受的投资风险范围内 尽可能地获得最大的利润回报呢?14世纪在地中海,这种有限责任制度使得筹资大为便利,流通组织的规模迅速扩大,成为现代流通组织的最早形式。

  4、流通组织发展的技术因素。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商品流通组织的演进提供了社会条件。运输工具、运输条件的进步和运输专业化,使远途运输有了安全保证,并由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承担这一业务;商业通讯手段的进步,为传递商业信息创造了条件。

  5、流通组织发展的理论原因根据制度经济学关于交易成本理论解释,形成一定的组织,将外部交易转化为内部交易,可以降低谈判费用,因而,扩大组织的规模,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科斯在他的名著《企业的性质》中指出,企业与市场是具有互替性质的制度安排企业的边界即为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等于市场化交易的边际费用。随着交换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商品流通组织的形态

  商品流通组织通常指从事商品流通的实体性组织,不过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深化,市场交易行为日益复杂化,流通中的各种职能也在不断细化,出现了一些专门为买卖双方提供媒介服务的介绍性和信托中间组织。虽然它们不直接参与商品的买卖活动,但是它们却起着聚合买卖关系,减少单个买卖的偶然性和不规则性,从而节约社会成本,促进流通顺畅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属于商品流通组织。相对于直接从事商品买卖的流通组织而言,这种中介性的商品流通组织是以实体经济组织的买卖为其生存基础的。因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深化,交易活动在地域范围的延伸导致了完成一次最终交易所经过的转手、易位次数的增多,交易活动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导致了市场交易风险与交易机会成本的增大,为中介性流通组织提供了生存的社会背景。

  根据中介性商品流通组织在交易活动中采取的是信托、代理还是经纪行为,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即信托组织、代理组织、经纪组织。信托又称行纪,指信托人接受他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他人购销或寄售物品,并取得报酬行为。在交易活动中,一般均为远期合约交易,即委托人与信托人对交易不可能即时结清,一般要签订信托合同,明确委托事宜及相应的权利。代理又称委托,是代理人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买卖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的行为。代理商是最常见的代理行为主体。代理商制造商或销售商委托,代理购买或推销商品,根据实际销售或购买额的大小,按比例提取佣金,代理商与被代理人一般有较为长期固定的业务关系,他们不掌握商品所有权,不承担任何市场风险,对商品价格促销一般也无决定权。经纪是界于卖者与买者之间,介绍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易活动的行为,实施经纪行为的主体就是经纪者,包括经纪人和经纪公司。经纪人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时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关系,但经纪人与委托人之间没有较为固定的、连续的业务关系,信誉度比不上代理人,而且经纪人一般不直接经纪商品体,不代办货物储运,因而佣金低于代理商,但与代理商相比,又有灵活性强、交易周期短、活动范围广等优点。

  与中介性商品流通组织相比,直接的实体性的商品流通组织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从商品流通组织产生与发展的历程不难看出,商品流通组织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由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过程,从发展过程看,先后出现了商人、流通企业和流通企业集团,从商品流通的现实来看,也主要由这三种形式构成。

  1、商人与个体企业组织

  商人在这里专门指从事商品买卖活动的自然人,是适应商品生产的需要,最初从富裕的农民手工业者中分离出来而专门从事商品买卖的经济人。这是一种最原始、最简单的商品流通的组织形式,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商人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不具备法人资格

  (2)商人没有一定的社会规模和明确的组织体系,往往以家庭或作坊为单位,血缘关系、师徒关系与雇佣关系经常区分不清。

  (3)商人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高度统一,没有发生分离。个体企业是由个人出资兴办、直接经营独资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同样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人企业的开设、转让与关闭的手续简单,交纳个人所得税,经营形式灵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般来说规模较小,企业寿命受企业主个人因素的严重制约。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商人或个体企业是典型的商品流通组织形式,在商品经济发达阶段,商品流通的主导形式被更高一级的组织所取代,但是由于商品流通活动的复杂性、分散性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这些个体商人与个体企业具有简单、小型、灵活等优越性质,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还大量存在。目前,在我国农村的日用消费品以及城市农副产品流通领域,个体商贩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2、合伙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人以上按协议共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企业属自然人企业性质,不具备法人资格。合伙企业与个人企业相比,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而且可以集中大家的经验智慧,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并未企业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可能性。但由于合伙人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很大,而且关系不易协调,企业的发展又缺少稳定性,往往因为矛盾而终止发展。尽管我国有合伙经商的传统,但实际运作中,合伙企业的数量并不多。

  合作制企业是一种在企业或合作经济实体内劳动者平等持股、合作经营股本劳动共同分红的企业,这是劳动者自愿、自助、自治的经济组织。这种合作制企业不同于股份制公司,它不允许外部人员入股,也不同于私人合伙制。私人合伙制企业的出资人不一定直接参与本企业的工作,而合作制企业要求参加人既是投资人又是劳动者。这种合作制企业的税后利润一部分在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另一部分按股分红,这是一种劳资结合的企业形式。企业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是企业的主人和“老板”。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专业合作社组织和商业企业中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城市消费合作社等,都可看作合作制企业的代表。

  3、公司企业

  公司现代市场经济中占支配地位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和一定阶段的产物。它产生于商品流通领域,又是现代大规模商品流通的承担者,公司有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五种类型,其中有限公司合股份有限公司是最主要的两种形式,也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形式。

  公司制企业与个人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相比,一个最突出的优点就是它的责任的有限性,这种责任的有限性延伸出公司企业资金筹集的便利性、寿命的可延续性、规模趋大的可能性、两权分离的可能性等优势,从而使公司制企业得以迅速发展。有限公司最早诞生在商品流通领域,很快便被其他行业所采纳,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4、企业集团

  流通企业集团是指在商品流通领域以承担商品流通为主要职能,以资本管理、购销关系等为联系纽带,具有多种功能、能够大量吞吐商品的企业群体。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许多国家都经历了资本和生产集中化的阶段,这种资本与生产的集中对于企业组织的影响反应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二是企业间联合的加强。许多大企业寻求以其为核心,联合一批企业组成企业集团共同发展。企业集团通过联合控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费用,共享资源,缓解竞争压力,从而产生规模效益和协作效益。流通企业集团广泛存在于商贸物资、服务领域,成为流通组织较为发达的形式。

  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的广泛发展,有利于企业实现从自由竞争走向联合直至垄断市场

  从资源组合及经济增长方式角度看,它可以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从职能演变上看,可以实现流通组织从单纯的购销功能向多功能的转变(这种多功能在纵向上包括融资投资采购、仓储、分装、配送运输广告宣传销售、维修保养及信息反馈的完整过程;

  从横向上看包括资源配置人力资本发掘、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及服务等功能),所以说,流通企业集团扩大了企业的边界,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按照最合理的方式进行资源配置,减少不必要的竞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发展流通企业集团,有利于强化商业网络体系的功能和市场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因为流通企业集团以大型商业企业为核心,把优势互补的中小企业联合在一起,改变了流通企业长期以来的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的状况,同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经营,有利于打破阻碍商品流通的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以各种纽带建立起来的稳固的协作关系,强化了商业网络体系功能,有利于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有利于企业间资本、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提高成员企业的管理水平。流通企业集团作为企业集团的一种类型,既具有企业集团的一般规定性,同时又具有鲜明的商业性质。

商品流通组织的经营形式

  商品流通组织的经营形式是指在商品流通领域所采取的购销商品的方式或途径。商品流通组织的经营形式讲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流通活动中用何种方式来完成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流通过程,或者说采取什么方式来组织商品流通。经营形式问题也就是所谓的经营类型问题,是流通企业存在的形式和具体表现。经营形式多种多样,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归纳出不同的类型。在此,我们根据在流通过程中所处的环节,把流通组织划分为批发组织和零售组织两大类型,批发零售内部又可分为各种具体的经营形态。

批发组织是指从生产商供应商那里购进商品,供应其他流通组织用于转卖,或供给生产单位用于生产加工的商品流通组织。美国市场学会对批发的定义是:“购入商品是为了向零售业务或其他商业者、以及产业政府机关等再销售的行业,而不是对最终消费者进行批量销售的行业。”

  零售组织是指处于商品流通过程的最后环节,将商品直接销售最终消费者的商品流通组织。

  1.零售的涵义包括三点:

  一是零售组织处于流通过程的最后环节,商品被消费者从零售组织那里购得后,即进入消费领域,而不是用于生产或转卖;

  二是零售的服务对象是最终消费者,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无论购买数量大小,只要是非生产性消费,其性质就是零售;

  三是零售的销售对象一般限于生活消费品及其相关劳务

  2.与批发相比,零售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平均每笔交易的金额小,交易频率高;

  二是零售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能吸纳较多的劳动力

  三是零售的商圈较小,以当地顾客为主,布局上更接近消费者;

  四是零售的顾客多为非专业人员,购买行为的可诱导性强,要求零售组织要有较强的促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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