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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及程序。新修订的《会计法》十分重视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在第27条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内部监督(即企业内部控制中的会计控制)的基本要求。然而,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企业在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作用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差距。
从企业近几年发生的涉及会计违法违纪案件和各有关部门对企业审计检查的结果看,企业内部控制失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信息失真。近年来,企业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如常规性的印单(票)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设置账外账、乱挤乱摊成本、隐瞒或虚报收入和利润;资产不清、债务不实等等。
(二)费用支出失控,潜在亏损增加。如某些企业为了搞活经济,允许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但对这部分费用的适用范围无明确规定,更无约束监督机制,导致部门经理大手大脚,挥霍浪费,使本来微利的企业出现亏损,本来亏损的企业雪上加霜;有的企业由于财产物资内控管理薄弱,物资购销制度松弛,存货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未严格分离,存货的发出未按规定手续办理,也未及时与会计记录相核对,对多年来的毁损、报废、短缺、积压、滞销等不作处理,致使巨额潜亏隐藏在库存中,再加上经济往来中审查制度不健全等,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三)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如有的企业主管财务的领导、业务经办人员、财会人员利用内控不严的漏洞大量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挪用、盗窃资金,或与企业外部不法商人相勾结,利用虚假发票,非法侵占企业资金等。
(一)企业内部控制体制不顺。主要表现在: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当,业务交叉过杂,会计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会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也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得力。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更多的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考核企业干部政绩、业绩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对企业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以目标利润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缺乏对其他相关指标的综合考察。有些企业领导为在任期内出“成绩”,便指使财会人员弄虚作假。还有些业务主管部门,为了加快本系统的经济发展,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的情况下,下达一些脱离实际的经济增长考核指标,而部分企业领导者为讨好主管部门借此显示自己的能力,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手段来“实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指标。
(四)会计人员素质较低。近几年来,会计队伍迅速扩大,但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没有跟上,有些培训流于形式,根本起不到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作用。突出表现在:一些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靠人情关系混进会计队伍的人员,仍然呆在会计岗位上,这些人只凭长官意志办事,法律、准则、制度懂得不多,但却没有不敢造的报表,没有不敢花的钱;还有部分会计人员无视财经纪律,为了个人利益,顺从领导意图办事,甚至为讨好领导,在弄虚作假上帮着出点子,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报表被歪曲等。
(五)外部监督乏力。为了加强监督,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政府监督(如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注册会计师、社会舆论等的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然而,如此大的一个监督体系其监督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再加上分散管理、缺乏横向信息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二是各种监督没有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监督弱化问题严重。三是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监督不力,使得“经济警察”的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
(一)构筑严密的企业内控体系。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供产销”全过程中融人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有关人员在从事业务时,必须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最好实行双签制,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配备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全面的人员担任此职,并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将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定期直接反馈给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中小企业如不需配备专职人员,可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此项工作。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执行中有何成绩,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某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执行或不完全执行,估计可能产生或已经造成什么后果。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内部控制能否真正成为管理者的内在需求,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会否流于形式的关键。而要使内部控制成为企业的内在需求,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是会计信息是否决定着企业的决策;二是企业是否通过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取信于社会。这两点目前许多企业都未做到。这种现象从表面上看好像是领导认识不高,对财经纪律了解不深所造成的,实际上是许多领导明知故犯,“对财经纪律不了解或了解不深”只是借口而已,这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产权制度和代理问题。因此,只有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领导人与企业兴衰息息相关,企业领导者才会有动力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才会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经营风险、会计风险产生,行为主体全是人(这里所指的人是指一个企业从领导到有关业务经办人员)。只有上下一致,及时沟通,随时把握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机和行为,才能把内部控制工作做好。具体讲,除领导本身应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第一,要及时掌握企业内部会计人员思想行为状况。内部业务人员、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必然有其动机,因此企业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分析,着重了解他们是否有赌博、炒股、经商、与社会劣迹人员往来和追求超常消费等情况,掌握可能使有关人员犯罪的外因,以便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第二,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要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纪政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要特别重视对那些业务能力差的会计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会计业务处理的技术错误。
(五)强化外部监督,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应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检查与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增强威慑力;有关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质量的监管,使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到位;鼓励与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对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违法违纪行为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六)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果。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使企业及时掌握营运状况,提供内容全面、及时、正确的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目前,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基本上脱离了手工操作的账务处理过程,许多企业内部控制的很大一部分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今后我们要特别注意开发与引进先进的企业财务与管理软件,逐步建立高质量的企业信息沟通系统。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名“重庆三爱海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以电信及信息产业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主要经营通信产业投资,通信设备制造,通信工程及技术咨询等业务。2000年12月28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更名为“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该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更名为“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8月1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和重庆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7月19日停牌,原股东卓京投资、重庆朝阳科技以及金信信托代为持有部分的49.09%股份已全部被拍卖,通过拍卖取得股权的持有人多达14家机构和超过5位以上的自然人。由于公司现阶段资金状况紧张,公司有效资产全部被债权人查封或拍卖,生产经营停止,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以内部控制的五要素为线索,对星美联合股份经营失败的原因进行分析。星美联合股份的前车之鉴对于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很多方面都有警示。
内部环境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决定其他控制要素能否发挥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并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决定了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提供企业纪律与架构,塑造企业文化和正确的价值观,影响企业员工的控制意识和工作能力,它是所有其他内部控制组成要素的基础。
星美联合股份内部环境严重不足,原主要股东、董事、高管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淡薄,“三会”运作不规范,董事、高管变换频繁,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
(1)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意识不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星美联合股份原前三大股东即金信信托、卓京投资、朝阳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相继被分拆拍卖,导致公司目前股权结构高度分散,控制权存在缺位状态。部分股东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不强。公司存在股东大会会议会议记录疏漏和不完整的情况,2003年重庆证监局就此问题提出过整改要求,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仍然不完整的情况。2005年11月,公司与大股东卓京投资签订协议,约定公司赔偿卓京投资股权被拍卖损失(因卓京投资为公司借款担保,公司到期无法偿还),此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即签订协议。
(2)董事会。董事会召开召集在存在程序上不符合规定,比如公司董事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等。此外,董事会秘书更换频繁,公司董事会秘书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没有得到解决,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代行,这些做法显然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公司部分董事以往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和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面有未按要求勤勉尽责的情况。例如,公司为上市公司朝华集团及关联方提供人民币10600万元、200万美元的担保,为上市公司太极集团及关联方提供人民币14900万元的担保,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向大股东卓京投资及子公司提供资金2581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监事会作用弱化。星美联合股份监事会的成员为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但是在证监会的检查中发现,公司无法提供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依据。
此外,监事会的会议记录不完整,监督效果可想而知。在检查中发现2004年年度报告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主营业务成本,虚增利润总额,虚增所得税前净利润。但是监事会报告未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提出异议,这说明监事会的作用被弱化。
(4)经理层未忠实履行职务。星美联合股份存在着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的情况,经理层在勤勉尽责等方面存在较严重问题,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因此相关高管人员的行为受到公开谴责处罚。例如,公司为上市公司朝华集团及关联方提供人民币10600万元、200万美元的担保,为上市公司太极集团及关联方提供人民币14900万元的担保。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理层未忠实履行职务。
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星美联合股份虽然已建立了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机制,但是执行不力。公司在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方面出现过较严重问题,发生过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频繁和相关审批手续不完善等内部控制问题。公司因为对外担保的问题陷入债务危机,使公司主要资产被冻结或拍卖,经营处于停顿状态。这说明公司在风险防范机制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1)非法关联交易和违规对外担保。星美联合股缺少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情况的问责制度,缺乏对突发违规占用资金行为的应急措施的规定,同时也缺少对事后责任的认定及处置的措施,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侥幸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薄弱环节。公司因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的重大违规行为,被监管机关要求限期整改,被立案稽查等,相关董事高管因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罚,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着问题。截至目前,其他关联方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历史遗留问题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63。257。701.20元。
(2)会计系统控制存在漏洞。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星美联合股份财务核算的正确性和合规性存在严重问题,2003年、2004年的年度报告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主营业务成本,虚增利润总额,虚增所得税前净利润。2005年、2006年会计师发表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06年年报披露屡次推迟,因在2006年底公司集中计提坏账准备6.61亿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17亿元,同时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2.91亿元,直接冲抵债权债务约1.36亿元,导致公司资产总额由2005年末的23.34亿元减少到2006年末的4.2讹元,净资产为一12.06亿元,资不抵债。
星美联合股份内部控制信息传递不及时。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星美联合股份上市后大股东经历过变更,董事高管层的变动也较频繁,新董事和高管对以前的情况不了解,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虽然制定了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但在具体落实中存在有不到位的情况,比如以往控股子公司和部门存在相关事项未及时传递,造成信息传递不及时。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星美联合股份虽然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但是内部审计部门的日常监督不足,没有对内部控制及其他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到目前为止,公司的审计师还尚未出具过整体的内部控制《管理建议书》,这些说明星美联合股份缺乏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