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理论(Technical Innovation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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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理论(Technical Innovation Theory)的首次由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的《经济发展理论》系统的提出。”创新”就是“一种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the setting up of a new product in function),即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结合。并将其引入生产体系。创新一般包含5个方面的内容(1)制造新的产品:制造出尚未为消费者所知晓的新产品(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采用在该产业部门实际上尚未知晓的生产方法(3)开辟新的市场开辟国家和那些特定的产业部门尚未进入过的市场:(4)获得新的供应商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5)形成新的组织形式创造或者打破原有垄断的新组织形式
创新并不仅仅是某项单纯的技术或工艺发明.而是一种不停运转的机制.只有引入生产实际中的发现与发明.并对原有生产体系产生震荡效应。才是创新。
后来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被他的追随者发展成为当代西方众多经济学理论的两个分支一是新古典经济学家为将技术进步纳入到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主要成果就是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二是侧重研究技术创新的扩散和技术创新的 轨道”和 范式 等理论问题。从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至今已有将近100年的时间.这期间有众多学者对技术创新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许多有特色的理论。但是由于这些研究的出发点和前提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再加上技术创新是一个设计面广。影响很大十分复杂的过程.所以至今各专家学者以及研究机构对“技术创新 概念的定义莫衷一是。
1、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和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1)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
197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索罗(Robert Solow)于1956年提出了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该经济使用两类投入(资本和劳动)生产一种均质产品.首先假定技术保持不便.集中考察资本在经济增长中所起的作用(资本累计模型)。
(2)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1986年罗默(Paul·Romer)在《收益增长和长期增长》中,提出了一个与收益递减的传统模型不同的收益递增的增长模型。他把技术进步视为经济的内生变量和知识积累的结果 认为知识积累才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
在罗默的模型里.知识被分解为一般知识和专业知识。一般知识产生经济外部性.使所有企业都能获得规模收益.专业知识则产生经济内部效应.给个别企业带来垄断利润.从而为这些企业提供了研究与开发的基金和内在的动力。因此,知识作为一种内生的独立因素不仅可以使知识本身产生递增收益,而且使资本、劳动等其他投入要素的收益递增。这就为经济的长期增长提供了条件。技术与众不同的一个特点在于它是公共品,产出这种技术发明的费用昂贵,但复制它很廉价。
新增长理论的贡献在手改变了我们关于增长途径的思维方式。如果技术水平的不同是导致各国生活水平的诧异的主要原因.并且假定技术知识是一个可以生产出来的要素,那么需要着重研究的方面就有:国家怎样才能提高技术水平7怎样有效的进行技术的转移、扩散和增值等。这就引发了有关国家创新系统的探索。
2、技术创新的”轨道和范式“
(1)从线性范式到网络范式
2O世纪7O年代,在熊彼特的影响下形成了创新研究的”线性范式“。该范式认为技术创新一般经历发明一开发一设计一中试一生产一销售等简单的线性过程.局限于单个企业内部的技术过程。后来的研究发现外部的信息交换及协调对于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有效克服单个企业技术创新时的能力局限.降低创新活动中的技术和市场不确定性。此后.创新研究的视野从单个企业内部转向企业与外部环境的联系和互动.导致网络范式的兴起。阿歇姆(Asheim T.1998)对线性范式与网络范式的特征进行了比较。
(2)区域创新与集群创新
”网络范式”最初应用在国家层面,形成了”国家创新系统”理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状态”日益让位于“区域状态”.区域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利益体.关键的商业联系集中于区域范围内。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创新网络的成效似乎跟创新主体的空间分布有很大的关系.地方化的创新网络似乎比跨国技术联盟更能持久。原因是地理邻近带来了可以维持并强化创新网络的支撑因素.如文化认同和相互信任等(Baptista and Swann.1998)。
当创新系统研究发展到区域创新阶段.已经开始与产业集群的研究结合起来了。从概念界定上看,区域创新系统和集群创新系统都建立在产业集群的基础上。罗斯菲尔德(Rosefield.1997)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可以首先通过区域集群定义来界定,也就是地理上的相对集中的相互独立的企业群:阿歇姆(Asheim.2002)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就是由支撑机构环绕的区域集群。从这两个概念的语义学者对它们的界定可以看出.区域创新系统和集群创新系统主要存在两点区别.一是前者的产业可能是比较分散.不一定是集中于某一产业,而后者主要集中于某一产业 二是从地域范围来看.前者的范围可能弹性比较大.而后者的范围往往比较小。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提出之后,由于受到同时期的“凯恩斯革命”的理论影响,并没有得到广泛的重视。20世纪50年代以后,许多国家的经济出现了长达近20年的高速增长“黄金期”,这一现象已不能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加以简单解释。西方学者对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关系产生了兴趣并开展了深入的研究,从而使技术创新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纵观技术创新理论的发展,可以将对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分成新古典学派、新熊彼特学派、制度创新学派和国家创新系统学派等四个学派。
一、技术创新的新古典学派
技术创新的新古典学派以索洛(R.Solow)等人为代表,运用了新古典生产函数原理,表明经济增长率取决于资本和劳动的增长率、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弹性以及随时间变化的技术创新。他区分出经济增长的两种不同来源:一是由要素数量增加而产生的“增长效应”,二是因要素技术水平提高而产生的“水平效应”的经济增长。在《在资本化过程中的创新:对熊彼特理论的述评》一文中,索洛提出了创新成立的两个条件,即新思想的来源和以后阶段的实现和发展。这种“两步论”被认为是技术创新概念界定研究上的一个里程碑。
1957年,索洛在其发表的《技术进步与总生产函数》一文中,推算出l909—1949年间美国制造业总产出中约有88%应归功于技术进步,索洛残差是技术进步的结果。在继续深入研究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同时,新古典学派还开展了技术创新中政府干预作用的研究,提出当市场对技术创新的供给、需求等方面出现失效时,或技术创新资源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时,政府应当采取金融、税收、法律以及政府采购等间接调控手段,对技术创新活动进行干预,以提高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
新古典理论仍采用正统经济理论模型作为分析工具,因此也不能反映技术变化和创新处于时时动态的经济现实,没有充分考虑经济发展中技术和制度的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方式。为了尽可能接近并反映现实世界,自然不应该抽象掉对于制度和技术研究至关重要的动态特性,制度与技术经济理论研究必须以演化的、发展的眼光,对制度和技术的动态性及创新、变迁的过程予以特别关注,才能使得该理论在更加科学的方向上得以不断推进和突破。因此,对于一些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如决定企业生产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是什么,决定企业间生产率差异的因素又是什么,新技术的产生、筛选、扩散过程怎样,仍未能给予充分的回答,这说明新古典理论与现实存在严重脱节。另外,技术创新的新古典学派是将技术创新过程看成一个“黑箱”(black box),他们本身并不关心这个黑箱内部的运作,这与将技术创新作为一个过程进行研究,研究“黑箱”内部运作机制的新熊彼特学派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二、技术创新的新熊彼特学派
新熊彼特学派的代表人物有爱德温·曼斯菲尔德、莫尔顿·卡曼、南希·施瓦茨等,他们秉承经济分析的熊彼特传统,强调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核心作用,主要是将技术创新视为一个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重视对“黑箱”内部运作机制的揭示,并在分析这样一个过程的基础上先后提出了许多著名的技术创新模型。研究的主要问题有:新技术推广、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企业规模与技术创新的关系等等。曼斯菲尔德对新技术的推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了新技术在同一部门内推广的速度和影响其推广的各种经济因素的作用,并建立了新技术推广模式。他提出了四个假定:①完全竞争的市场,新技术不是被垄断的,可以按模仿者的意愿自由选择和使用;②假定专利权对模仿者的影响很小,因而任何企业都可以对某种新技术进行模仿;③假定在新技术推广过程中,新技术本身不变化,从而不至于因新技术变化而影响模仿率;④假定企业规模的大小差别不至于影响采用新技术。在上述假定的前提下,曼斯菲尔德认为有三个基本因素和四个补充因素影响新技术的推广速度。这三个基本因素为:①模仿比例,模仿比例越高,采用新技术的速度就越快;②模仿相对盈利率,相对盈利率越高,推广速度就越快;③采用新技术要求的投资额,在相对盈利率相同情况下,采用新技术要求的投资额越大推广速度就越慢。而四个补充因素具体包括:一是旧设备还可使用的年限,年限越长,推广速度就越慢;二是一定时间内该部门销售量的增长情况,增长越快,推广速度就越快;三是某项新技术首次被某个企业采用的年份与后来被其他企业采用的时问问隔,间隔越长,推广速度就越慢;四是该项新技术初次被采用的时问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阶段不同,推广速度也不同。
尽管曼斯菲尔德的理论填补了熊彼特创新理论中的一个空白——技术创新与模仿之间的关系以及二者变动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对技术模仿和技术推广的解释,但其理论假设的前提条件与实际相差太大。比如,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个理想化的状态,而新技术出现的初期一般都处于垄断状态,只是维持时间长短而已,因此模仿者根本无法自由使用,而使用是要付出很大代价和成本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风险;专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企业如要使用也是要付出成本的,因此也会直接影响模仿者的选择;科学技术发展FI新月异,新技术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只有不断地创新与变革才能保持其生命力,所以新技术在推广的过程中是需要持续不断去完善的,因此也会直接影响模仿比例;企业的规模大小也会直接影响其是否采用新技术,毕竟采用新技术存在很大的风险等等。由此可见,曼斯菲尔德的理论对现实经济的解释是有限的。
卡曼、施瓦茨等人从垄断与竞争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过程进行了研究,把市场竞争强度、企业规模和垄断强度三个因素综合于市场结构之中来考察,探讨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提出了最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模型。卡曼、施瓦茨等人认为:竞争越激烈,创新动力就越强;企业规模越大,在技术创新上所开辟的市场就越大;垄断程度越高,控制市场能力就越强,技术创新就越持久。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企业的规模一般较小,缺少足以保障技术创新的持久收益所需的控制力量,而且难以筹集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同时也难以开拓技术创新所需的广阔市场,故而难以产生较大的技术创新。而在完全垄断的条件下,垄断企业虽有能力进行技术创新,但由于缺乏竞争对手的威胁,难以激发企业重大的创新动机,所以也不利于引起大的技术创新。因此,最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结构是介于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所谓“中等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
卡曼、施瓦茨的研究成果是对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熊彼特是把技术创新作为一个整体要素来研究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没有对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等具体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与阐述。卡曼、施瓦茨的研究层次虽然仍偏重宏观层面,但更深入、更具体,对技术创新原因或动力问题的解释更有说服力。卡曼、施瓦茨的研究虽然揭示了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关系的实质,但缺乏对每一种市场结构具体的分析,按照经济学上对市场结构的划分来看,“中等程度竞争的市场结构”可以理解为包括两种市场结构,即寡头垄断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对在这两种市场结构下,技术创新有何不同,以及这两种市场结构比较,哪种市场结构更容易引发技术创新,他们没有作进一步分析阐述。实际上,在寡头垄断市场下,寡头垄断者依靠垄断势力能够获得更多垄断利润,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开辟市场的前景更大,但一旦寡头垄断者之间形成某种默契或现有产品存在高额利润的前景时,就会阻碍技术创新的进行。而在垄断竞争的市场下,企业虽有一定垄断程度,但占有市场份额相对较小,无论在资金、技术力量还是在开辟市场能力等方面,一般达不到寡头垄断企业的实力,因此技术创新的程度相对较低,但一旦有了技术创新,企业就会马上组织生产,抢占市场,获得垄断利润,因此在这种市场结构下,技术创新发生得会更频繁、更活跃。
新熊彼特学派对技术创新理论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和发展。该学派虽然坚持熊彼特创新理论的传统,但所关注的是不同层次的问题,熊彼特忽略了创新在扩散过程中的改进和发展,而新熊彼特主义者的着眼点则在于创新的机制,包括创新的起源、创新过程、创新的方式等内容。另外,还有一些新熊彼特学派的理论研究。总之,新熊彼特学派通过系统的、科学的研究和探索已经初步搭起了技术创新的理论框架,但没有得出更多深层次的理论规律。
三、技术创新的制度创新学派
技术创新的制度创新学派以美国经济学家兰斯·戴维斯和道格拉斯·诺斯等人为代表,戴维斯和诺斯在1971年出版的《制度变革与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提出了制度创新理论。他们认为,所谓“制度创新”是指经济的组织形式或经营管理方式的革新。该学派利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中的一般静态均衡和比较静态均衡方法,在对技术创新环境进行制度分析后,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是设定一种能对个人提供有效刺激的制度,该制度确立一种所有权,即确立支配一定资源的机制,从而使每一活动的社会收益率和私人收益率近乎相等;产权的界定和变化是制度变化的诱因和动力,新技术的发展必须建立一个系统的产权制度,以便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于社会收益水平;一个社会的所有权体系若能明确规定和有效保护每个人的专有权,并通过减少革新的不确定性,促使发明者的活动得到最大的个人收益,则会促进经济增长等。戴维斯和诺斯把制度创新的全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
以戴维斯和诺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把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与制度学派的“制度”理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了制度安排对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发展了熊彼特的制度创新思想。但制度创新理论中所说的制度是指具体的政治经济制度,如金融组织、公司制度和工会制度等,而没有包括作为背景的社会政治环境。另外,戴维斯和诺斯的制度创新理论是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展开的,所提出的市场规模的变化、生产技术的发展和预期收益的变化等促进制度创新的三要素是外在于制度创新过程的,是一个重要的隐含假定。实际上忽视了市场规模扩大和技术进步本身是制度的函数,即制度安排是决定市场规模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另外,对于制度的研究,制度创新学派坚持局部均衡分析和比较静态分析,越来越向新古典范式靠拢(如契约理论),而且由于作为基本分析单位的交易成本和产权都是很模糊的概念,使得经验实证方法很难运用。
四、技术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学派
技术创新的国家创新系统学派以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夫·弗里曼、美国学者理查德·纳尔逊等人为代表,该学派认为技术创新不仅仅是企业家的功劳,也不是企业的孤立行为,而是由国家创新系统推动的。国家创新系统是参与和影响创新资源的配置及其利用效率的行为主体、关系网络和运行机制的综合体系,在这个系统中,企业和其他组织等创新主体通过国家制度的安排及其相互作用,推动知识的创新、引进、扩散和应用,使整个国家的技术创新取得更好的绩效。
20世纪80年代弗里曼在考察日本企业时发现,日本的创新活动无处不在,创新者包括工人、管理者、政府等。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使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国家在推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也说明一个国家要实现经济的追赶和跨越,必须将技术创新与政府职能结合起来,形成国家创新系统。由此,弗里曼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一书中提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他认为国家创新系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即前者包括国民经济中所涉及引入和扩散新产品、新过程和新系统的所有机构,而后者则是与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机构。
纳尔逊以美国为例,分析国家支持技术进步的一般制度结构。他在1993年出版的《国家创新系统》一书中指出,现代国家的创新系统在制度上相当复杂,既包括各种制度因素和技术行为因素,也包括致力于公共技术知识研究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中负责投资和规划等的机构。纳尔逊强调技术变革的必要性和制度结构的适应性,认为科学和技术的发展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因此国家创新系统中的制度安排应当具有弹性,发展战略应该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
弗里曼和纳尔逊的研究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人们认识到国家创新体系在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上的重要作用,尤其可以更好地指导政府如何通过制定计划和颁布政策,来引导和激励企业、科研机构、大学和中介机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加快科技知识的生产、传播、扩散和应用。但弗里曼和纳尔逊的研究是集中在对一国创新体系结构中各组成部分效率和结合的研究,没有对各国创新体系的比较研究。
因此对不同国家支持技术创新的组织和机制,国家之间的异同和这些异同是如何形成的,以及这些差别能在何种程度上以什么方式来解释各国不同的经济绩效等问题没有深入的研究。
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人类的创新史。西方经济学中的创新理论由熊彼特创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才逐步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出版了他的早期代表作《经济发展理论》,开创性地论述了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经济创新理论。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由于凯恩斯革命及其新古典综合学派宏观经济学统治了主流经济学的论坛,创新理论扮演着异端的角色。二战后,由于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技术创新的思想才逐渐得到学者、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的广泛认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经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索洛等人进一步解释和发展,再到英国经济学家弗里曼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更加丰富、完善。
熊彼特及其追随者开创的技术创新理论,以“创新”为基础,揭示了现代经济的一般特征及其发展的社会推动力,这一理论分析体系和研究方法,对当前处于不同体制框架和不同发展阶段中的所有国家,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政策启迪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性影响。
1.经济发展的实质在于获得一个灵活的机制。
创新理论所关心的根本不是具体的变革因素,而是这些因素起作用的方法,是变革的机制,企业家是变革机制的承担者。首先,创新不是一个技术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创新也不是某项单纯技术或工艺发明,而是一种不断运转的机制。其次,技术创新活动必须有一定的承载体,即创新主体。这就是企业家或起企业家作用的组织或机构。创新主体的动力有两个根本来源,一是对利益的追逐,二是独特的理性精神或企业家精神。最后。技术创新的实现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包括发达的金融体系、完善的信用制度和其他配套设施和环境,如市场制度、市场规模及其决定的有效需求、信息流动、社会政治结构和环境以及法律观念等。
一般而言,技术创新的本质特征是风险、不确定性与高额报酬并存,良好的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是实现创新的根本保证。市场机制通过价格体系和竞争机制,不仅发挥着提供信息、经济激励和决定收入分配三大功能,而且市场随机运作过程中可以自发地培育和组织创新。这是因为:第一,市场机制具有优胜劣汰机制,市场本身就是一个自我组织的创新过程。第二,市场鼓励竞争和分散经营,技术创新是一项不确定的经济活动,在争夺创新优先权的市场竞争中,有利于提高社会总体的创新效率。第三,市场能自动地使企业、个人甘冒创新风险,为技术创新提供动力。第四,市场把技术创新成功与否的裁决权交与消费者,这既是使创新服务于消费者,又达到了引导创新的目的。所以,维护市场秩序、健全市场机制,对于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水平和创新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有效需求的创造是技术创新持久的根本动力。
熊彼特早年就认为,需求拉动的创新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后来的许多学者也从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证实了这一看法。社会需求规模的增长,可以通过市场中介,影响技术创新的速度和规模;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则通过市场中介,影响技术创新的方向、内容和结构。因此,企业只有把握住市场需求,才能使自己的创新有利可图;国家适当控制市场需求,就能引导企业积极有效地组织创新。
4.企业家及其创新行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在影响经济发展的所有变革因素中,熊彼特最钟爱的是企业家。在他看来,企业家就是技术创新活动的人格化,他们趋利避害,除旧布新,推动技术创新大潮。企业家群体的存在,是促进创新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