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幻觉

公债幻觉(Public Debt Illusion)

目录

  • 1 什么是公债幻觉[1]
  • 2 公债幻觉的数学化表述及其产生原因[2]
  • 3 公债幻觉与债务创造[2]
  • 4 公债幻觉下的债务财政问题[2]
  • 5 相关条目
  • 6 参考文献

什么是公债幻觉

  公债幻觉财政幻觉的一种特殊情形,主要是指纳税人或社会成员不能准确估计政府举债后可能引致的未来税收负担现值。

公债幻觉的数学化表述及其产生原因

  我们可借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表述公债幻觉的存在性及其程度大小。公式如下:
Kt = 1 − At' / At  (1)

  式中,Kt是t时期的初始公债幻觉程度;At是公债发行所产生的预期税收负担的现值At'则是个人认识到的预期税收负担的现值。

  不难发现,在式1中,若Kt=0,意味着公债幻觉并不存在;若Kt=1,意味着存在完全意义上的公债幻觉;若o<Kt<1,则意味着存在部分公债幻觉。公债幻觉完全不存在或完全存在,都属于两种极端情形,而部分公债幻觉往往是现实中最有可能发生的事实。实际上,包括凯恩斯主义等许多公债理论都假设公债幻觉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也是公债政策能够发挥宏观调控效应的重要理论基础。

  应指出,由于公债幻觉往往采取主观预期的方式,因此,纳税人或消费者对其未来可能面临的税收负担现值既可能过高估计(Over—Estimate),也可能过低估计(Under—Estimate)。也就是说,这种被资本化的税收负担幻觉既可能过度悲观,也可能过度乐观。因此,理论上的K,也具备大于1的可能性。

  不难发现,纳税人或经济人有限理性以及未来复杂税制导致的不确定性是导致公债幻觉产生的两大直接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对公债幻觉的影响

  纳税人的理性程度与公债幻觉大小成负相关关系,即理性程度越高,幻觉程度就越小;理性程度越低,幻觉程度就可能越大。本质上,幻觉或错觉是个体在观察或测算特定对象时的一种“心灵”或主观特征。由此我们能够解释为什么饥渴的人在沙漠的幻影中会“看见”绿洲。事实上,伟大的艺术家往往惯于利用人们的感官知觉有意无意地创造各种幻觉。可以说,纳税人的有限理性是导致公债幻觉产生的主观原因。当然,对政府来说,由于举债与偿债存在时间上的不一致性,公债也会产生某种幻觉效应。受公债幻觉影响的个体,既可能产生乐观的幻觉(如没有或过低估计自身面临的预期税收负担现值),也可能产生悲观的幻觉(如过高估计自身面临的预期税收负担现值)。理论上,公债幻觉下的个体行为不一定是非理性的,但非理性的个体行为往往会导致公债幻觉。

  2.未来复杂税制导致的不确定性对公债幻觉的影响

  通常,税制越复杂,税收总体负担与纳税人个人负担之间的关系就越模糊,纳税人未来税收实际负担的不确定性就越大,由此就会创造出更大程度的公债幻觉。显然,税制的复杂程度大大地影响了纳税人对自身税负作出正确预判所需的信息。从此角度讲,纳税人对公债引致的未来税收负担现值的认知,既面临信息不完全问题,也面临信息不对称问题。这种不确定性决策困境是产生公债幻觉的重要客观条件。在财政幻觉研究领域,意大利经济学家阿米卡尔·普维亚尼(1960)在其著作《财政管理中的幻觉》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普维亚尼根据统治阶级政治模型,指出财税制度只是制造财政幻觉的制度工具,统治集团总是利用复杂的财税制度尽力创造财政幻觉。这种幻觉会使纳税人觉得其所承受的负担比实际上的负担要轻,与此同时,也使受益人(纳税人)觉得政府提供给他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比实际上的价值要大。事实上,普维亚尼的理论假设提供了分析财政幻觉(包括公债幻觉)与财政制度之间关系问题的重要视角。实践中,税收支出等财税制度的复杂性关联使得一系列的财政幻觉创造成为了可能。这一点,现代民主政治模型下的分析与统治阶级政治模型下的分析并无本质区别。

  从实际负担而言,征税方式筹资是现实纳税人的负担,公债筹资则意味着未来纳税人的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纳税人产生公债幻觉。

公债幻觉与债务创造

  在实际财政制度中,不平衡预算总是可能的。一旦缺乏或放弃严格的预算平衡约束,潜在的财政赤字就会变成现实的财政赤字。如布坎南所言,如果民主政治制度明显地把财政选择分割成公共收入公共支出两大不太相关的单独选择,由此更容易产生更多的财政赤字和公债幻觉。在公债幻觉条件下,纳税人往往不能作出适当的储蓄决策来履行未来到期的财政偿债责任。

  如果出现财政赤字,就必须有相应的弥补赤字方法,而弥补赤字方法本身则会严重地影响个人合理地比较由此产生的公共利益与公共成本的权衡能力,即产生不同程度的财政幻觉。概括地说,通常有两种可弥补财政赤字或预算赤字的方法:(1)发行公债或债务创造,即发行公债以换取对货币购买力的即期支配权;(2)印刷货币或货币创造,即发行或创造不附息的货币通货,以直接取得可支配的货币购买力。对经济主体而言,货币创造手段往往受到很大的限制或者其根本不具备货币创造的资格(如地方政府)。与此相对应,从内部或外部“借款”或举债总是能够解决收入与支出之间的暂时矛盾。在公共选择学派看来,由于债务选择往往更易于扩大财政决策时预期成本与预期收益之间可能产生的不一致和不对称,而个人也往往不将公债发行包含的将来税收现值等同于没有贴现的即期税收,因此,个人或纳税人就将倾向于“投票赞成”更大债务创造所支持的更大规模公共支出提案或方案。尤其是,货币创造等同于现期的税收(即通货膨胀税),这种税收往往比债务发行或债务创造所引致的预期税收更可能被准确地观测和考量。显然,与货币创造相比,债务创造会导致更大的财政幻觉,而现实中的预算赤字具有债务创造的倾向或偏好。

  事实上,社会中的个人(包括政府官员和纳税人)往往没有私人的义务对整个社会的债务负责,这种社会责任机制也势必易于导致更多的公债发行或债务创造。从此角度分析,公债往往是在时间上将财政偿债义务转移给“下一代人”的制度化工具。

公债幻觉下的债务财政问题

  在财政实践中,由于公债债权人(公民或居民)对债务融资主体(政府)往往不构成硬约束,而各级政府在获得债务资金时有一定程度的“免费资本”的幻觉或错觉,从而在债务资金利用上不可避免地出现超标准、低效率现象,导致政府明显地偏好于用公债替代税收的筹资手段倾向,从而更易于造成债务财政0的局面。在布坎南看来,“作为地方政府单位的一员,个人可能具有的财政意识,会随着集团中公民人数的增加而变得愈来愈弱。在中央政府一级,个体公民基本上就感觉不到私人的财政责任。”如果布坎南的观点是正确的话,那么,地方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进行财政决策时往往更易于引致债务财政问题。

  事实上,债务财政并不因为公债幻觉的存在就改变其经济和政治上的不良后果。这里,我们运用一个高度简化的政治一公债模型来说明债务财政的不良后果。如果政府以各种各样的理论或理由(如稳定宏观经济、建立福利国家等)引入公债发行,从而为持续扩张的财政支出压力筹资——由此产生的债务创造可看作是政府财政所面临的“可能性边界”的外移。由此,预算均衡被公债发行的财政预算所代替了。在这种分析中,假定政府财政赤字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份额不到5%时,个人在相应的政治选择环境中对公债发行所作出的反应可能会比对征税或创造货币作出的抵抗反应要弱。但超过GDP的5%这个限度量,与此相关的公民对公债发行的抵抗反应要比对税收和货币创造的抵抗反应具有更大的负效应(即压力反弹效应)。

  在政治反应的第一阶段中,新财政均衡在引入债务财政的可能性之后就将由以下三个要素决定其性质:(1)公共财政支出的比率上升;(2)出现一定数量的公债创造;(3)存在税率降低以及税收收入减少。应指出,政府在第一阶段通过发行公债所提高的财政收人,有一部分要用于已经扩张的公共支出比率,还有一部分则用于弥补由于税收收入下降所造成的财政缺口

  我们假定政府在第一阶段所发行的公债为D。这笔资金是从经济中的私人部门抽出来的。如果没有公债的话,这笔资金要么变身为当前的消费,要么进行当前的资本投资。换言之,政府的借款是真正意义上的“借款”(即从当前消费或投资借入款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每一个债券购买者都订立了债权债务契约,个人是在完全自愿的交易中购买政府债券的。他们放弃了当前(第一阶段)对于资源支配权,而换取对债券上的利息收益的支配权。它将偿还全部本金再加上规定的利息。这样,在短期看来“皆大欢喜”:政府利用了债务创造手段达到了自己增加公共支出的财政目标,与此同时,也满足了选民们既想要增加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开支又想要降低自身负担税率的要求。结果是:政府的预算均衡开始进入到债务财政的初步阶段。

  让我们再考虑第二阶段会出现的可能情形。为了保持在第一阶段中所达到的全部劳务水平,除由税收提供的公共收入以外,还必须由公债D的数额来加以补充。政府将再一次诉诸公债,去筹措财源。在此情况下,第一阶段中所招致的公共债务仍然是存在的,这种初期的债务在第二阶段至少必须被支付利息。政府必须寻找一定的财源向公债的持有者支付允诺的利息收益。如果政府在第一阶段发行的公债已经达到了所指明的政治转折点(如GDP的5%),那么,在第二阶段,政府要想不打破已经建立的政治均衡,是不可能提高自己的借款比率的。为了给第二阶段政府所面临的合成支出要求(G+D+rD)筹措资金,政府也要么提高税率,要么削减开支,然而无论采取上述办法中的哪一种,都将破坏在第一阶段中已经实现的财政均衡。

  由于均衡是必然要被取代的,因此,沿着可能的边际,将会出现调整。第二阶段均衡的性质将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1)比第一阶段更低的公共支出比率;(2)比第一阶段更高的税率负担;(3)在第二阶段所发行的与第一阶段发行的债额相等的新债额度。如果在第一阶段由于种种原因政府发行的公债还未达到政治约束点的极限,那么,可以预料,政府会在第二阶段扩大债券发行。这个过程会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地进行下去,一直到政治约束点最后达到为止。

  上述分析说明,在任何阶段之间存在着一种关于初步结果的联系。由于必须支付的公债利息是会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增加,因此,政府支出的均衡比率会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降低,而均衡税率会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提高。理论上,政府可能会无限期拖欠短期债款,只要政治均衡在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中被保持着,债务就将永远无法清偿。这样,政府总债务就必然会增加,一直达到某个阶段的转折点为止,这意味着对未偿清的公债利息支付额也会相应增加。即使当政府所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支出全部停止,上述结果也会继续演绎下去。相应地,为对债务支付利息,税收就会持续增加,这种支付本身就会随着新的公债发行继续增长下去,新债是为支付先前阶段所发行的债券的利息而不得不发行。在极端的情况下,全部国民产值会用于支付债务利息。

  由此可以说,如果政府没有“发明”公债这种手段来为日常开支提供财源,那么,政府对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均衡流量就会一直高得多,而税收的税率就会一直低得多。表1给出了上述分析的债务财政阶段调整模型。

  当然,上述模型是一种极端情形。它潜在地假定了,无论是政府还是借钱给政府的纳税人都不会根据财政结果调整自己的经济行为(即存在完全的公债幻觉)。但是,我们可以预期,随着公债余额不断地被累积,公民或纳税人对于债务创造会越来越强烈地作出消极抵抗反应。这部分是因为,纳税人会担心政府将对债权人所持有的公债采取拖欠态度,而这种拖欠态度使未来的借债会以更高的公债利率进行。这种结果达到一定程度后,在发行债券问题上就不会存在政治均衡。然而,如果社会要避免政府对公债款的到期拖欠或赖账,纳税人就必须接受更高的税率与更低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如果这个社会始终遵循“古典的名言”(即古典经济学家的名言):放弃任何形式的债务财政的话,那么我们所生活环境中的税率就会低得多,公共服务的供应水平也会高得多。显然,在古典经济学家和公共选择学派看来,以债务财政方式来增加公共消费等于摧毁或“耗尽”资本,这样,真正的“国民财富”就会被削减。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林江,温海滢编著.财政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06.
  2. 2.0 2.1 2.2 张雷宝主编.公债经济学:理论·政策·实践.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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