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支出(Public Expendi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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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支出是指公共财政的支出,是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所安排的支出。公共支出可以确保国家职能的履行,政府经济作用的发挥,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可以支持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壮大。
1.“厉行节约、讲求效益”的原则
所谓节约,指的是在经济以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节省。所谓效益,指的是经济以及其他活动过程中的耗费与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市场经济下也就是以货币计量的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
2.“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
“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是指政府在安排公共支出时,必须对各方面的支出需要和自身的财力可能全面加以考虑和安排,既保证重点,又照顾一般。
目前在体制转型尚未根本结束的背景下,安排公共支出应认真处理好以下几种比例关系:
(1)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2)财政与市场的关系。
(3)财政的投资性支出和经常性支出的比例关系。
1.购买性支出
购买性支出,又为消耗性支出,这类公共支出形成的货币流,直接对市场提出购买要求,形成相应的购买商品或劳务的活动。购买性支出:政府→市场。
购买性支出基本上反映了社会资源和要素中由政府直接配置与消耗的份额,因而是公共财政履行效率、公平和稳定三大职能的直接体现:
(1)购买性支出直接形成社会资源和要素的配置,因而其规模和结构等大致体现了政府直接介入资源配置的范围和力度,是公共财政对于效率职能的直接履行。这样,购买性支出能否符合市场效率准则的根本要求,是公共财政活动是否具有效率性的直接标志。
(2)购买性支出中的投资性支出,将对社会福利分布状态产生直接影响,因而是公共财政履行公平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
(3)购买性支出直接引起市场供需对比状态的变化,直接影响经济周期的运行状况,因而是政府财政政策的相机抉择运作的基本手段之一,是公共财政履行稳定职能的直接表现。为此,必须正确把握财政的购买性支出对市场均衡状态的影响,以确保政府正确实施财政政策。
2.转移性支出
所谓转移性支出,是指政府将钱款单方面转移给受领者的支出活动。转移性支出主要由社会保障支出和财政补贴支出等组成。转移性支出形成的货币流,并不直接对市场提出购买要求,即不直接形成购买产品或劳务的活动。转移性支出:政府→私人和企业→市场。
转移性支出所提供的货币,直接交给私人和企业,而不是由政府单位直接使用。至于私人和企业是否使用和如何使用这些钱款,则基本上由它们自主决定,尽管政府能够提供一定的制度约束,但并不能直接决定它们的购买行为。
转移性支出也体现了公共财政履行效率、公平和稳定三大职能:
(1)转移性支出引起了货币收入的流动,在间接的意义上仍然配置了资源和要素。
(2)转移性支出是公共财政履行公平职能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通过转移性支出,增加了支出受惠者的货币收入,在私人和企业间进行了收入再分配,从而成为政府实施社会公平政策的重要手段。
(3)转移性支出也是公共财政履行稳定职能的重要手段。政府的转移性支出增加了有关私人和企业的可支配收入,间接增加了社会购买力,影响了宏观经济的运行态势。特别是其中的济贫支出和社会保险支出等,能够自动地随着宏观经济运行状态而逆向变动,从而成为宏观经济运行的自动稳定器,是政府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运作手段之一。
公共支出按政府的职能分类,也就是按政府支出的费用类别分类。它可以分为投资性支出、教科文卫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行政费用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1)投资性支出
(2)教科文卫等事业支出
(3)国家管理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按政府职能对公共支出进行分类,能够清晰、全面、具体地反映政府执行了哪些职能及其政策侧重点,能够对同一个国家的公共支出结构进行动态分析,从而看出该国的政府职能结构和内容发生了怎样的演进,有助于预测未来公共支出的发展变化趋势。按职能分类还可用于对政府执行经济和社会职能的程度进行横向国际比较,揭示各个国家的各项政府职能的构成及其差异。
1.按支出的用途分类
这是根据政府具体职责安排的财政支出用途进行分类。西方各国这方面的支出分类不同。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当中,公共支出已经体现出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
目前我国的公共支出来看,按用途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支出、支援农业支出、科学文教卫生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国防支出、行政管理费、对外援助支出等。此外,我国财政目前还存在着资本性质的支出,如一部分基本建设支出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等等。随着国有经济退出一般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资本性质的支出也将逐步淡出财政支出的内容和范围,而大体上仅余下公共支出。
公共支出的这种分类方式,是前述按政府职能分类方式的具体化。这种分类方法可使公共支出指标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相互衔接,可以从公共支出中比较直接地反映政府各项支出之间的比例,有利于政府各项政策的实施和运作,也有利于按用途分配公共支出指标,考核公共支出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共支出的管理监督。
2.按支出的使用部门分类
按公共支出的使用部门分类,亦即按政府组织机构分类,它表现为公共支出在政府各部门之间的配置结构。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的政府组织机构也是不尽相同的。
目前我国政府支出按其使用部门来考察,主要包括用于工业、农业、林业、水利、交通、邮电、商业、物资、文化、教育、科学、卫生、国防、行政等部门的支出。不仅如此,还可以对每个部门作进一步的划分,如对工业部门的支出,可分为对各具体工业部门的支出;对教育部门的支出,可分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支出;行政支出则可分为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支出,等等。
通过这种分类,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支出的使用效果和优化部门的支出结构,为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合理比例关系提供了条件。
所谓公共支出范围,乃是由财政内涵决定的外延边界问题。公共财政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社会资源配置活动。这是认识和界定公共支出范围的基本依据。社会公共需要既不是通常所说的人人都需要,也不是一般说的大家的需要,而是维持一定社会存在和正常发展,必须以社会为单位组织实施的诸多事务的需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是社会公共事务,它是(1)代表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只有社会出面组织和实施,方能实现的事务;(2)是家庭部门和企业部门不愿办, 而又是社会所必须办的事务;(3)虽系一般社会成员可以举办, 但唯有社会为主体去举办,才能有效地协调社会成员利益的事务。它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观察,也就是在社会资源配置中,不能进入市场和市场作用失误的领域。
要正确划清公共支出范围,除了要掌握住科学标准外,还要注意观察问题的视角。因为财政内涵是稳定的,但其外延却是随生产力发展、生产方式变迁,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变化着。同样的需要,在特定社会经济运行机制下,其满足属于公共事务,而在另一社会经济运行机制下则未必。因此,同一事务从不同的体制角度出发,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例如,高等教育事业支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财政支出范围,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就不再完全属于公共支出范围。因此,运用界定公共需要及支出范围标准,区分公共事务与其它事务界限,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这一基点上,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此外,公平和效率也是界定公共支出范围的重要问题。预算支出分配要做到公平,必须科学、合理、公正和公开,使各部门和单位对年度经费预算心中有数。由于资源是有限的,因而其使用不能不考虑到效率。为此,公共支出范围的确定要满足公平与效率的要求,使其规模适当,结构合理。
按照上述的标准,今后我国政府的公共支出主要有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或者说对市场失败领域的支出,如满足社会对国防安全、社会秩序、行政管理、外交事务等方面的需要;满足社会对社会公益事业如社会基础性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事业及社会保障等的需要;满足社会对社会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邮电通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的需要,等等。第二类是矫正市场偏差的支出,如调节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支出;调节地区之间、产业之间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实际效率和公平兼顾的支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