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文化(Credit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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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文化是指与信用相关的道德风俗、意识形态、价值观等非正式约束。信用文化不同于法律、条例等正式约束,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无明确的条文及强制力量而是通过舆论、集体价值取向、道德评判等方式来规范信用活动。
信用文化包括与信用相关的道德风俗、意识形态、价值观等非正式约束。信用文化往往起着不逊于信用法律的作用,可有效降低信用法律的执行成本。诺思提出,意识形态对信用法律等正式约束是一个决定因素:“信仰结构通过制度——正式和非正式规则——转化为社会经济结构”,甚至“有效率的政策如果被认为是不公平的,那么将产生政治上的反映,使得(有效率的)改革停止或倒退。”
信用文化这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也遵循意识形态的特征与发展规律。信用文化直接以一种“信用观”的方式指导人们的决策行为,其目的是在于节省人们为保证交易公平所付出的信息费用。信用文化为达到其保护交易公平的目的,所凭借的机制是维护契约的完备性,只是信用文化是通过意识形态、道德伦理、风俗习惯等成本较低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而非详细指定书面契约文本。
在相同的外界条件下,信用文化对不同交易者的约束力不同,这种约束力又会转化为交易者对信用文化的虔诚,即对信用文化对自己及他人的约束能力的信赖。这种信赖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接受社会价值观的过程中,通过自我的不断归纳与吸收形成的。所以个人信用文化来源于社会信用文化,但社会信用文化又是由个人信用文化所组成的,两者间是个体与总体间相互影响的关系,这种关系既是循环,又是反馈。通过这种循环反馈的机制,个体信用文化与总体信用文化会趋向于统一。简而言之,讲究诚信的个人信用文化不会形成失信的社会信用文化,而失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也基本无法培育出诚信的个人信用文化。
从具体层次来说,信用文化的构建需要从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理想信念等方面来构建。
信用文化对于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信任和信誉的建设,以及对于整个社会信用的建设,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有助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作用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的信用关系是一种社会存在,而信用文化是一种社会意识;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设的角度来看,信用关系是经济基础,而信用文化是上层建筑。唯物史观原理认为,人类生活的实践也反复表明:不仅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有着十分重要的反作用,即制约与影响,甚至于有时起决定作用。这就意味着,信用文化对于社会经济及社会其他领域的信用关系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制约与影响。但是,目前我们国家的信用文化与信用关系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的状态,总的来说处于一种恶性循环,作为社会存在与经济基础的信用关系欠佳,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失范现象比较普遍,因此严重影响信用文化建设及其健康发展;而信用文化,即信用主体的信用意识未能形成,或者薄弱,又反过来给予现实生活的信用关系以不良影响。因此,要想搞好信用关系的建设,使其健康发展。有必要加强信用文化的建设,使社会意识和上层建筑给经济生活及其他领域的信用建设以积极影响和正确引导,造成信用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也就是使信用关系与信用文化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转为良性循环。
其次,有助于信用由低层提升为高层
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可分为侠义性、功利性和本原性三种类型。侠义性信用强调信用的动机在多交朋友、多得人缘、多争名位、多拉关系。侠义。旧时指讲义气,肯冒险助人。这一点颇像武侠小说中的侠客行为。一些企业家,尤其是私营企业主一旦赚了钱便“义气”用事,好帮忙,好出头。好承诺。但由于对待亲疏不一,圈内外有别,加之信用能力有限,至使侠义性信用往往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夹杂着造假行为。因此,这是一种低层次的信用;功利性信用强调讲信用的目的在于赢得客户、赢得市场,最终的目的在于赢得更多的利润,及在商言商。以信用求利益,这本来无可非议。但是,自古以来,就崇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这个“道”,无疑包括“诚信”在内。因此,不能见利忘义,只求发财,不择手段。而功利性信用是把信用作为谋取尽可能多的利益的手段。这种手段性、工具性信用就必定隐含着失信的根源。这又是因为在经济生活中很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失信的成本比较低,风险不大,使获利的可能性大于守信。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信奉功利性信用者,便有可能违反经济道德,背信弃义去追求不义之财。国内有不少造假企业就是这样而陷于失信泥潭的。这说明功利性信用也是不可靠的,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功利性信用还只是中等层次的信用。
至于本原性信用则是强调信用旨意在于重视企业生存之本。重视从业者的为人之道。经济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往与交换。这种交往与交换应遵循公开竞争和互利互惠的规则。这种规则要求交换双方依靠科技投入,提高经济效益去增加经济剩余,把“饼”做大,从而让对方也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总之,交换双方既有竞争,也有合作;既讲利己,也讲利他。竞争和合作共存,利己与利他兼顾,这为企业创造了最好的生存发展条件和道路。而这就要求人们在经济交往和交换中诚实守信,自觉地讲究信用。谨守信用,既利他。又利己,是双赢上策;而如果有意失信,则既损人,又害己,是双输下策。因此,本原性信用才是最高层次的信用,也是我们时代和现代市场经济所最需要的信用。但是,要把侠义性、功利性信用提升到本原性信用的高度,要有深厚的信用文化底蕴,要以信用信仰作为思想基础与行动指南。因为本原性信用实际上是把信用作为企业的生存之本,从业者的立身之基和为人之道,也就是信奉“信用至上”的原则。当然,本原性信用的建立与坚持,还需要确定利他意识,并把这种利他意识升为互惠,双赢的思想境界。而这种利己与利他兼顾,互惠、双赢的思想境界。也是信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原则。
再次,有助于形成信用建设所需要的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和机制
由于从主观层面来看,信用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是源于人们内心的观念和意识。因此,必须实行他律与己律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就是说,仅靠制度保障还不够,还必须让诚实守信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使守信履约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要深刻认识和接受这个道理,重视信用自律机制的建立,首先需要消除“制度万能说”的不良影响,破除对制度的盲目迷信。实际上,任何制度,无论怎样健全、完善,其作用依然是有限的,难免存在局限性。2002年成为美国公司的“造假年”,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因为在世界范围内。美国是公认的法制国家,是法律制度最为完备、健全的国家。在这里还有必要强调指出,法律本身也需要道德做基础,而道德中包含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与规范。这是因为法律以及其他一切经济、政治和文化教育制度。都需要忠诚、信守承诺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去制定、刨建、推行和执行,它们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
而要让诚信意识深入人心,让企业和从业者。以及一切制度的有关机构和人员把诚信准则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按照诚信道德规范指导和约束自己,无疑要求信用文化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为信用文化向企业组织和有关人员不断地进行各种形式的信用教育,宣传诚信道德,这就使人们具有应有的信用知识,并逐渐强化他们的信用意识,从而使之深入人心。
最后,有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建设氛围
信用建设需要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而这种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信用文化提供。因为只有大力建设和弘扬信用文化,使企业及其他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界群众都有比较丰富的信用知识。较强的信用意识,才能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同时,信用文化有助于破旧立新,就是破除一切不利于信用建设的陈旧和错误的观念,引导和帮助企业和人们建立起新的有利于信用建设的观念。这样,也就为信用建设扫除了思想观念上的障碍,减少了阻力。
一、信用文化的动机特点:商业利益
目前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两个体系来保障:一是社会保障体系,它向遭遇市场失意和退休的公民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保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二是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它向适应市场的公民提供经济膨胀和享受提前消费的机会,解决的是发展问题。这两个体系相辅相成,同等重要。
随着经济发展、时间的推移、信用管理技术的提高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在以往被认为与欧美国家价值观念有很大不同的亚洲也已经发生了变化。今天,亚洲人已经变得更加富有,更加年轻,并且受过更好的教育。所有这些因素非常有利于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文化的生长,然后这种文化又刺激了金融服务之类的以消费者为导向的业务。亚洲银行已经告别了“银行的业务就是让人存款”的历史。而西方银行从事消费贷款的经验表明,消费贷款的安全性比企业贷款的安全性更高,美国花旗银行的消费贷款超过了该行贷款总量的一半以上。
在今天的亚洲,消费者获得信用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容易。消费者已经被淹没在银行的各种推广活动中。在过去的4年中,亚洲人无节制地举债,他们借的钱比任何时候都要多。根据金融咨询服务公司LAfferty集团的数据,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消费者所欠的债务高达8023亿美元,而且还不包括抵押。仅仅在日本一个国家,多达1200万人,也就是说大约相当于1/8的日本成年人,发现自己身陷高利息消费贷款,总负债超过了 2000亿美元。过去,亚洲的银行常常认为与消费者做生意难,而且风险很大,但是在事实上,信用卡和良好的个人贷款是让人为之发疯的业务,有很高的利润。现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这些业务是非常赢利的。信用卡行业的净资产回报率平均为30%,个人贷款具有极大的赢利性。
信用不仅是一种信誉和荣誉,更是一种甚至本身就可以作为资金来看待的金融资源和金融商品。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的作用不是直接参与信用管理公司的经营,而是建立起一种协调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政府垄断征信市场的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政府有时还会涉及相关利益,难免有偏见,无法承担中介服务的责任,而且效率低。事实上,从欧美和亚洲地区著名的信用管理公司来看,绝大多数公司一直都采取民营方式。法国国营色彩很浓的征信数据库也已经被英国的私人公司收购。信用管理公司采取民营方式是不容质疑的。因为民营公司是中性的,无偏见的,是市场经济中除客户和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它们为客户提供信用报告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它们在市场上的生存问题。
二、信用文化的法律特点:尊重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以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
西方文化的传统是尊重人权,特别是个人隐私权。对于征信服务来说,最重要的又是要将涉及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机密的数据和合理的征信数据相区分,既要保护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机密不受侵犯,同时又要使征信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有法可依。
美国《公平信用报告法》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信用报告代理机构和使用者使用与信用管理有关信息时的行为,既要保证信用报告的准确和公平,又要规定信用报告的代理机构采用合理的程序,满足商品经济发展对市场参与者信用信息的需求,保护信用报告对象的隐私权,防止他们受到不准确或误导性信息的影响。
《公平信用报告法》的另一个目的是防止信用报告代理机构和使用者以各种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范围滥用信用报告。这就要求界定数据开放范围和确定征信数据的经营方式都需要以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立法的核心是将与信用管理有关的数据向指定信用管理公司公开,并由后者经过授信以后以服务产品的形式提供给客户。
对于使用者来说,信用报告仅仅是具有提供报告对象信用情况和信用评级等内容,并且由《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了特定用途的报告。信用报告代理机构如果将信用报告用于市场目标,就不符合《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的合法商业目的(信用报告代理机构可以据此确定提供报告的目的和经营方式)。
对于信用报告的代理机构来说,收集信息和准备报告的目的及手段应该是以用于《公平信用报告法》规定的报告使用范围为准。事实上,如果报告的内容是为了该法规定的使用范围而编制和保管的,则也会限制报告的使用者对报告的滥用。这也就规定了信用报告代理机构收集和使用有关报告对象信用管理信息的范围。由于用于商务和专门目的的报告不属于征信和授信报告,因而信用报告代理机构也不能依据法律向有关部门索取超范围的信息数据。
《公平信用报告法》不应该限制被授权的使用者获得信用信息,有合法目的的使用者就可以获得信用报告。在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为了公平和公正,报告对象可以定期(如每年一次)免费提取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核实征信内容,了解授信等级。
公共数据可得性是发展社会化信用管理业的基本前提。《公平信用报告法》应该规定所有公共记录信息,从正常的商业途径可以得到的赊欠帐的信息都应该是属于全国性的,并且应该向全国的从业机构开放。
应该指出的是,公民享有隐私权,并不等于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公开其姓名、使用其肖像和与他的个人有关的信息。一些有关不法行为和不当行为的信息,特别是有关失信行为的信息,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向社会披露的。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法律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的各种权利,又出现了知情权、选择权、公开化等新的要求。在西方国家,无论是立法、司法、行政机构及金融机构的银行和普通公民,都要把自己的有关信息,包括部分相对秘密的信息向某些机构公开,并做有限披露,以供他人出于合理目的的查询。美国、英国、法国等都有公平信用法,市场主体在取得授权以后能公平合理地取得和使用与交往对象相关的信用信息。
个人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涉及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则要分别情况区别对待。一个人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如果出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获取和传播,就不存在侵犯公民隐私权问题,从而不应视为侵犯隐私权。从西方信用文化的角度看,在有关尊重、保护和侵犯隐私权问题上,需要遵循下面的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任何公民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经司法部门裁定及判决的不法行为均可有限传播,向社会提供知悉的方便,这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维护人格尊严原则。新闻报刊和单位领导对某公民或下属一些不良行为及不法行为的揭露、批评、教育等不应被视为对其隐私权的侵犯,但应以不伤害他人人格尊严为条件。
第三,利益平衡原则。公民个人受利益驱使,主动提供或授权使用个人隐私信息是合理的。公民个人在获取某种利益或寻求某种帮助时,对方要求提供某些个人的信息,被有限合理使用,不应视为侵犯隐私权。例如:就业应聘,雇主要求应聘者提供一些合理的个人信息;在申请分期付款贷款时,也会被要求提供某种个人信息等。
三、信用文化的实践特点:奖励和惩罚并重
西方已经普遍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个人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个人信用可以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数据、事实和行为来标明,良好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视作个人的第二身份证。在美国,这样的信用档案十分严密。有过不良民事记录的人,甚至刑事记录的,如诈骗、开空头支票、欠款不还、破产等,在申请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都比清白人麻烦得多,要多付利息或保险费率。
在亚洲,商业信用观念远没有欧美国家强的原因是亚洲很多地区缺乏信用文化。亚洲的资本市场仍然是由商业银行占据主导地位,而银行的有关借贷并不是全部由信用驱动,其中部分是由关系驱动。这样的市场不利于培育信用文化。银行的关系贷款也是造成几年前东亚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
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发挥信用文化对于信用建设的促进作用。需要采取下列举措以加强信用文化建设。
1.把信用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并且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信用文化建设
信用文化建设不能孤立进行,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因为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必然会受到社会存在、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与影响,这就需要为信用文化创造必要的社会、经济条件。为此,要求进行产权改革,建立有利于强化信用意识、遵守信用规则的产权制度安排;还要进行信用法律法规建设,以及社会监督机构和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建设。这一切都是信用文化形成、巩固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总之,需要全社会都来参与;需要各个领域、各种组织互相配合,形成一股合力来推动信用文化建设与发展。
2.信用文化建设要找准起点。并要在全社会开展“信用普教”
要搞好信用文化建设,收到尽可能好的效果,需要找准起点。从深层次来看,信用文化、信用意识是一种人生观、价值观。他的最终目的是使人们养成信守承诺的良好习惯。而一般来说,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与生活习惯,基本上是在人的青少年时期形成的。因此,信用文化建设的起点是青少年。百年大计,教育第一。诚信教育要从幼儿园的小朋友和小学生抓起,在幼教和小学教育中,就要有意识的开展信用知识、信用意识的教育。这样,也就为信用文化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当然,在中学与大学中也要开展信用教育,那是强化和不断提高大中学生的信用意识,因此,大中小学的德育教科书要增加有关信用文化的章节,还可以开设有关信用知识的专题讲座。除此之外,还要像开展普法教育、科普教育那样,在全社会开展“信用普教”,要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信用知识普及教育,向广大人民群众、干部传播信用文化,让信用文化大众化。这是发展和建设社会信用文化最主要的方法。
3.把信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去
这是建设信用文化的一个重要举措,或者说是信用文化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首先要指出,之所以把信用文化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去,是因为信用文化属于企业文化范畴,是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又是由于企业文化是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因此,它必定包括直接或间接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诚实守信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规范。目前,我国的大中型企业对于企业文化日益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正好凭借企业文化建设的东风,把信用文化建设推向高潮。当然,这要求企业文化建设的决策者和组织者在思想上重视信用文化,有意识、有目的地把信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去。尤其是那些信用失范的“重灾区”,以及那些被有关部门亮出信用黄牌,受到批评的企业,更应当重视信用文化建设,在一个时期内,应把信用文化建设为整个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和中心工作。这样,也才能更好地建设和发展企业文化,让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4.把信用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
近些年,我们国家十分强调精神文明建设。信用建设也应当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让它再乘精神文明建设的东风获得更快的发展。不言而喻,信用文化是精神文明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在目前,信用意识、诚信道德无疑在我们国家整个精神文明体系中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在近些年,我们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部门发生了众多的造假现象,形成了人们所说的“信任危机”。为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减少并消除失信违约现象,已迫在眉睫。这种形势势必要求我们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放在信用文化上面。而且搞好了信用文化建设,整个社会有了较强的信用意识,具有诚实守信的自觉性,精神文明建设中其他许多问题就将会迎刃而解。因为精神文明方面的不少问题,其根源就是由于缺乏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而引起的。儒学代表人物就是把守信看作是百善之首,而把失信视为万恶之源。为此主张做人应当“谨而信”、“言而有信”。所以说,我们国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应当注意加强信用文化建设。
5.把信用文化建设纳入信用省、市建设
近年,一些省、市鉴于前些年企业、政府信用失范问题严重,对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发展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而痛下决心,提出信用建设的总体目标。如浙江省在2002年提出要建设“信用浙江”,该省温州市进而提出要打造“信用温州”;又如广东省的汕头也制定了“信用汕头”的信用建设计划。但是,要搞好省、市信用建设,当然也包括企业、学校、医院、政府等组织的信用建设,从温州市的成功经验来看,需要建立和强化信用制度、信用文化和信用监督三大支撑。温州市有关部门鉴于国内外及自身在信用问题上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在强化信用制度和信用监督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信用文化建设。在信用文化建设方面,他们主要是加强诚信道德的宣传教育,进行以信用为核心的商业伦理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由于温州不仅重视信用制度和信用监督建设,并且配合以信用文化建设,因而“信用温州”建设取得社会公认的良好效果。这表现在,“温州制造”由前些年“假冒伪劣”的代名词而一跃成为声誉卓著的信得过、叫的响的品牌。
最后,把信用文化纳入先进文化及“文化大省”建设
诚信是为人之道、治国之方、兴业之本。信用文化无疑是先进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国家坚持和发展先进文化,应当把信用文化包括进去;同时,近些年一些省市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发展目标,不言而喻,“文化大省”建设目标中的道德文化也应当包括信用文化。因此,应当把信用文化明确列入我们国家的先进文化建设及“文化大省”建设的目标与规划中去,以此促进信用文化建设。
在这里还要指出,我们经常说要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而信用文化的基本思想,即诚实守信,以信为本,正是我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因此,我们弘扬传统文化也应当把其中的信用文化置于重要地位。此外,还要有意识地把信用文化的基本内容渗透到乡规民约、厂规厂纪和军队纪律守则中去。这也是信用文化建设的一种有效途径与方式。
通过以上途径,采取上述方法,我们国家必须将建设起发达、健全的信用文化。这样,我们的社会信用建设,就有了更好的思想保证和道德基础,并为他造就良好的氛围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