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他给出了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公式,该法则已成为金融机构涉及金融新产品的思想方法,由此获得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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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博士学位后有两份工作供他选择,其一是德克萨斯大学副教授,年薪17000美元,且可当企业顾问;另一个是麻省理工学院(MIT)助教,且不准兼职。但斯科尔斯最终接受了MIT的聘约。他舍弃优厚的薪酬和诱人的职位而投向MIT,足见其对学术研究的兴趣和志向。当时MIT是美国学术研究重镇,特别是关于期权理论的研究,由于有萨缪尔森的参与,成为当时的研究中心。斯科尔斯选择MIT很可能与此有关。此后不久他遇到了费希尔·布莱克,由于他们两人都对CAPM模型的检验有共同的兴趣,而且都对期权定价理论有相似的见解,所以尽管两人性格差异很大,但却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也成为了学术研究的合作伙伴。1972年与布莱克合写的《期权合约定价和市场有效性检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詹森作的一些实证检验》,此两篇论文成为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检验与市场有效性研究领域的重要文献。
斯科尔斯与已故的经济学家费西尔·布莱克曾于1973年发表《期权定价和公司债务》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们给出了期权定价公式,即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它与以往期权定价公式的重要差别在于只依赖于可观察到的或可估计出的变量,这使得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避免了对未来股票价格概率分布和投资者风险偏好的依赖,这主要得益于他们认识到,可以用标的股票和无风险资产构造的投资组合的收益来复制期权的收益,在无套利情况下,复制的期权价格应等于购买投资组合的成本,好期权价格仅依赖于股票价格的波动量、无风险利率、期权到期时间、执行价格、股票时价。正是这篇文章的开创性研究为他们带来了极大的荣誉,这篇文章所提出的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对这一领域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也对后续的金融领域的研究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上述几个量除股票的估计也比对未来股票价格期望值的估计简单得多。市场许多大投资机构在股票市场和期权市场中连续交易进行套利,他们的行为类似于期权的复制者,使得期权价格越来越接近于布莱克-斯科尔斯的复制成本,即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所确定的价格。布莱克和斯科尔斯通过对1966年至1969年期权交易价格数据的分析、另一学者哥雷对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成立后前七个月交易价格的分析都证实了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的准确性。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复制法则的重要性还在于,它告诉人们可以利用已存在的证券来复制符合于某种投资目的的新的证券品种,这成为金融机构设计新的金融产品的思想方法。该论文中关于公司债务问题的论述也极富创建性,指出:企业债务可以看作一组简单期权合约的组合,期权定价模型可以用于对企业债务的定价,这包括对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定价。传统方法在分析权益价格、长期债务、可转换债券时,对资本结构中不同的组合成分结合起来进行考虑。利用期权定价理论评价企业债务时,对资本结构中不同的组成部分同时进行评价,这样就考虑了每种资产对其他资产定价的影响,确保了整个资产结构评价的一致性。
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对某一特定证券定价时,不象统计或回归分析那样,需要这种证券或与其相类似证券以往的数据,它可以对以往所没有的新型证券进行定价,这一特性扩大了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为企业新型债务及交易证券如保险合约进行定价提供了方法。
(1)1972年与布莱克合写的《期权合约定价和市场有效性检验》(JournalofFinance,Vol.27,pp.399~417)
(2)1972年与布莱克、詹森合写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詹森作的一些实证检验》
(3)1973年与布莱克合写的《期权与公司债务定价》(ThePricingofOptionsandCorporateLiabilitie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ics,Vol.81,pp.637~654)
(4)1974年与布莱克合写的《股利发放和股利政策对普通股价格和收益的影响》(JournalofFinancalEconomics,Vol.1,pp.1~22)
(5)1976年所写的《税收和期权定价》
(6)1977年与J•Wiliams合写的《以非同步数据估计β》(JournalofFinancalEconomics,Vol.5,pp.309~327)
(7)1978年与米勒合写的《股利和税收》(JournalofFinancalEconomics,Vol.6,pp.333~364)
(8)1982年与米勒合写的《股利和税收:一些实证证据》(JournalofFinancalEconomics,Vol.99,pp.1118~1141)
(9)1996年写的《全球金融市场,衍生证券和系统风险》(JurnalofRiskandUncertaity,12;271~286,199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