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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支出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对各级政府年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及其效果所进行的审计。
(1)一般预算支出列报标准的审计。
根据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一般预算支出列报口径为:
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用款单位银行支出数列报支出。不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拨付用款单位的拨款数列报支出。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包干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平时按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清理结算收回拨款时,再冲销已列支出。对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项,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应冲销当年支出。
除以上两款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均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
(2)一般预算支出中有无转移、掩盖等问题的审计。
从近几年的审计实践看,主要应审查有无将基本建设支出转入行政事业经费、企业挖潜改造拨款、文教、卫生事业费以及其他支出中列报;有无掩盖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财政支出基数。这类问题在全国带有普遍性,在审查中要引起重视,加以纠正。
其方法是:用行政事业单位汇总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数字,与建设银行报送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表中分项目、分单位的数字和财政总决算中的支出决算明细表所列“基本建设支出类”分部门的“拨改贷”、“预算拨款”数字相核对,在一般情况下,事业费支出应用事业成果反映,行政费支出应与人员编制、公用经费定额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是审计是否挪用行政事业费搞基本建设时所必须考虑的。
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虽然都属于国家财政资金,但在管理上有严格的划分。有的地方将应由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城市维护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更新改造支出、其他支出,挤到预算内支出决算中列报,扩大财政决算支出数额,是违反规定的。
在审查中,要注意地方财政有无“以借列支”的问题,把预算资金借给部门、单位后,按借出数列入财政支出决算,待借款收回后转作预算外或账外资金等。
国家财政用于特大自然灾害的救济费、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边境建设费,老区建设经费等,均属专项支出,应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审查中应注意有无挪用专项支出问题。
支援农业生产支出,是国家财政拨款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援农村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市场经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条件,促进广大农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一种专项拨款。审查时,首先要分清哪些资金是无偿的,拨付基层单位使用后,即作财政支出核销;哪些资金是有偿的,财政支付以后,一方面作财政支出,同时记录在案,定期收回后转作支农周转金,两种资金的界限不能混淆。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农村举办小型农田水利和打井(包括牧区基本井)喷灌以及小型水库加固、保险补助费、农村小水电站补助费、农村科技组织购置的仪器设备和农业技术推广费、防治农作物病虫害补助费以及植树造林补助费,一般均属无偿支援的;对于扶持经济困难的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以及其他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采矿、运输等专业的资金,一般均属有偿使用。其次,要审查资金使用的方向和效果,最好选择资金数额较大,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跟踪审查,进而了解资金是否真正用于支援农业生产,有无以支农为名,层层克扣、挪用支农资金等问题,了解资金使用后的实际效益情况。对于有偿周转部分,将在有关章节专门阐述。
为了发展智力投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科学事业,国家即使在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于这些必要的支出仍然作了重点安排。近几年,财政支出决算审计中发现有两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发展文教、卫生,科学事业的资金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挪用、挤占和浪费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的问题相当普遍,有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审计时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人手:
①审计在财政支出中,对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是否作了重点安排;
②审计有无挤占、挪用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的问题,如:有无用于搞楼堂馆所、购买豪华轿车和生活用品、乱发奖金、实物及各种补贴等。
当前全国各地城市新建项目特别多,原有公共设施改建和维修的较少,许多地方缺乏整体规划,东挖西补,严重浪费了国家资金。因此,我们在审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时,应注意审查预算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使用情况。前几年有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用强行集资、强行摊派的手段搞城市维护和建设,压得企业无法承受。审计时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主要审查行政管理费支出是否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有无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问题。行政管理费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党派团体为了实现其职能而进行各项活动的经费,它包括行政支出(人大机关经费、政府机关经费)和党派团体补助支出。审查行政管理费,首先要检查行政管理费决算支出是否按单位财务决算进行汇编,有无财政部门直接列支行政管理费的问题;另外还要审查行政管理费有无超预算,有无存在铺张浪费,人为超编的问题;超支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核算是否正确,有无将超支部分挤列事业费或其它科目列支的问题。最后要审查有无转移资金,挪用行政管理费搞基本建设或挪作他用的问题。
审查行政管理费可通过核对财政决算支出数和单位财务决算汇总数,将行政管理费预算数和决算支出数及上年实际数进行对比分析,必要时可延伸抽查主要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决算报表。
将财政列支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情况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数字进行对照,以查清资金是否及时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并保证其安全和增值。
主要审查支出预算指标的核定或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经过批准,是否符合立法程序。
财政支出预算指标的分配和财政支出预算的立法,是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因此,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的财政支出预算,具有法律硬性约束力。一般来说,财政预算支出,如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超支。审计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①审计年度预算批准文件与财政预算指标是否相符;
②审计年度预算支出计划数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数是否一致;
③审计执行过程中财政支出预算指标的追加、追减和预备费动用情况,是否按法定程序报请批准;
④审计各项财政支出决算与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是否相符;
⑤审计财政支出总账与财政支出决算是否相符;
⑥审计财政支出总账与明细账是否一致;
⑦审计财政支出决算和金库年报是否一致。
从对比分析中,研究支出预算结余或超支的主、客观原因。
目前,许多地方很不重视财政支出预算的立法,因而导致财政支出预算数对执行单位没有约束力,通过审计,要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发挥财政支出预算的控制作用,对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必然会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即预算收入的追加或追减,预算支出的追加或追减,特别是预算支出的追加情况比较多,有的甚至很频繁,资金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上级财政部门的追加支出,二是地方机动财力。在审计中要注意审查追加支出的项目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有无楼堂馆所的项目混在其中;有无弄虚作假的问题;有无追加不合规的问题,尤其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年有无在11月、12月份办理追加财政支出预算问题,审计实践证明,在年底办理的追加财政支出预算,大都有问题。审计时,可以检查追加财政支出预算的文件、批件等,是否符合立法程序。
通过审查财政支出预算、调整预算和决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财政决算报告,将各项支出数进行核对,审查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决算支出数是否与财政决算报表的支出数相一致。如:对某市1998年财政决算审计时发现:该市支出超预算,主要原因是列支了财政部门动用预算资金2800万元为机关干部购买商品房住宅,因考虑到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难以通过,便把提交人民代表大会的决算报告支出中隐去这笔数额,欺骗了人民代表,导致人大代表无法公正地评价主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
各项财政支出均属于财政再分配活动,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财政支出决算审计中,要通过分析各项财政支出的数额及其构成,检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情况。
(1)审计各项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是否符合党和国家当前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是否有利于保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2)审计各项财政支出,是否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如: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的投资,支援农业生产支出,以及发展教育事业支出等。
(3)审计各项财政支出,是否贯彻国家关于大力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压缩行政经费开支,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等。
(4)审计各项财政支出,是否严格控制各项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禁止用公款游山玩水,大吃大喝,有无乱发奖金、实物及各种补贴问题。
1.审查各项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和程序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拨款原则,有无不按规定方式和程序拨款的问题。
2.审查各项财政预算资金是否按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使用,是否严格区分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界限、基本建设支出与行政事业费界限、专项资金与行政事业费等界限,有无混淆各类资金界限,转移财政资金的问题。
3.审查各项财政支出的列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审查财政机关直接经办的支出,如企业挖潜改造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简易建筑费等,有无按预算拨款数列支的问题。
(2)审查行政管理费是否按各主管会计单位报来的“银行支出数”列入决算,有无以拨作支问题;将各主管单位的“银行支出数”与基层单位的实际支出数分别进行核对,审查基层单位有无以领代报的问题。
(3)审查建设银行经办的基建拨款或贷款支出,是否按基层部门报来的“银行支出数。列支,有无以拨作支问题。
(4)审查总预算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多列、虚列支出问题。如将预按下年度财政预算支出列入当年预算、决算、或将单位预算包干结余视为顶算支出列入决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