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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流通资金是指物资企业为了组织物资流通、实现商品价值所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它是物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
物资流通资金按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作用和形态变化的不同,可分为:
(1)固定资金。它是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其来源有国家预算拨付的资金、银行借款,企业自筹资金和合资资金。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劳动手段,主要包括房屋,仓库、机器设备、装卸运输工具、管理用设备等等。它虽不直接参加物资流通,但是为物资流通服务,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物质技术基础。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是逐渐被磨损的,其价值随着磨损程度和使用期限,逐年通过折旧方式转移到物资销售成本中去,构成流通费用的一部分,再从物资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它包括业务经营用固定资产,非业务经营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及不需用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它是流动资产的货币表现。其来源有自有流动资金和借入流动资金二个方面。流动资金直接参加物资流转,其第一阶段是储备物资,即用货币资金购进物资,进行物资储备,流动资金表现为物资资金,以保证物资供应,第二阶段是通过销售收回货款,这时流动资金又表现为货币资金,从而开始它新的一轮循环。按其占用形态不同,可分为物资资金,即商品资金,主要包括库存物资、在途物资、加工物资等所占用的资金,非物资资金,即非商品资金,主要包括:待摊进货费用,待摊费用、材料物资、包装物,银行存款,现金和绪算中的应收款项等占用的资金。
(3)专用资金。按照国家规定,以特定的来源形成,并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资金的形成必须遵循国家规定,并实行专款专用。它主要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来源于固定资产折旧的基金,固定资产报废的变价收入,上级主管部门有偿调剂,以及固定资产遭受非常损失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的赔款等,大修理基金,来源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大修理基金提取率从成本中计提的资金,生产发展基金,来源于企业留利或减亏中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资金,职工福利基金,来源于企业按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的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提取的资金,以及按规定从企业留利或减亏分成中计提的资金,职工奖励基金,来源于企业留利或减亏分成计提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