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流通

目录

  • 1 什么是物资流通
  • 2 物资流通的要素
  • 3 物资流通的基本职能
  • 4 物资流通的功能

什么是物资流通

  物资流通是指以货币为媒介的生产资料商品交换,它是联结生产与生产性消费的中间环节,是维系社会再生产过程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

  物资流通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也是物资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的经济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物资会发生形态的变化,即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的交替变化,由此会形成不同的流通形式,而流通形式的状况,也标志着物资流通的发达程度。物资完成其流通过程,要经历一段必要的时间,这段时间就是购买、运输储存销售的时间总和。流通时间越短,意味着物资周转越快,流通效益越高。因此,缩短流通时间就成为加快流通速度的重要手段,这主要应从缩短购、运、存、销的时间入手。此外,物资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是通过相应的流通渠道而实现的,因而流通渠道的通畅与否,直接影响着物资流通的速度及其流向的合理程度。流通渠道有着多种形式,分别与不同种类物资的流通过程相适应,以保证流通过程的高效、通畅,进而保证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真正发挥物资流通的作用及其功能。

物资流通的要素

  物资流通中的经济活动,从其运行过程看,是由物资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科技流等基本要素构成,这些基本要素具有各自不同的功能和行为,既相互区分又紧密联系,构成了一个物资流通系统。

  1、商流

  商流,是指物资价值的流通。它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买卖活动以及与其相关宣传预测推销等的总称。通过商流,实现生产资料商品的所有权经营权的转移。

  物资的价值流通的中心环节是买卖交易。通过购买和销售,使物资的价值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往返运动,使价值得以实现和补偿,同时为价值增殖提供条件。物资的价值流通过程从价值形态上制约和指导着物资流通的全过程,为物流活动提供前提条件和依据。

  2、物流

  物流,是指生产资料商品实物形态上的流通过程,即物资实体的流通。它包括物资实体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转移所经过的包装、运输、装卸、储存、流通加工等过程。

  3、信息流

  物资信息,是指物资流通过程中一切经济运行状态的表述,具体地说就是物资买卖活动和物资实体运动的状态表述或反映,是生产资料经营活动中各种征象的最新描述。物资信息的流通就是物资流通过程中的信息流,它是指反映与物资的“商流”、“物流”等有关的物资价格、供求、数量、质量交通运输和保管方法及时效等的信息,通过信息、情报、数据、图表等形式来反馈和传递的经济行为。

  4、科技流

  科技流通是指科技成果的有偿转让并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实现这一过程的最有效方式是形成一个健全的科技市场。在物资流通过程中,也随时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推广与使用,并发挥其效能的过程,从而实现以科技进步来推进物流现代化的进程。

物资流通的基本职能

  生产资料流通的全过程包括:货币转化为商品过程、商品转化为货币过程、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商品实物形态的转移过程;与之相对应,物资流通的时间也分为:货币转化为商品所需的时间、商品转化为货币所需的时间、以及商品实物形态的转移过程所需的时间。这三个过程和时间是互相交错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与这三个流通时间和过程相适应,物资流通的基本职能也有三个:

  1、实现物资商品的使用价值保证满足社会生产和建设对物资商品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

  这是物资流通的一个主要职能。实现物资商品的使用价值,表明了物资在市场上被销售出去,生产物资的具体劳动符合社会需要;物资的市场需求也得到了保证,即社会生产和建设对物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获得了满足,同时,也标志再生产新阶段的开始。

  市场的需求供给,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只有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协调一致,才有可能顺利实现物资的使用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与需求的相互适应在市场上虽能大体实现,但仍需在自觉利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有支付能力需求的增长和需求结构的变化,搞好物资的总供给总需求在数量和结构上的总体平衡。在此前提下,还必须对一些重要物资搞好按实物形态组织资源与需要之间的平衡衔接,如国家组织合同订购等产需衔接方式,其目的在于实现重要物资的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保证国家重点生产建设工程对各种物资的综合需要,进而完成国民经济建设的目标

  在物资的销售过程中,还要求合理地组织经济联系并保持其一定的稳定性。在大部分物资都进入市场交易的情况下,稳定一些重要物资的产需关系仍然是十分必要的,也是符合物资销售过程经济联系的合理性和稳定性要求的。对于一些主要物资,跨部门、跨地区地在生产单位之间合理规划和组织订货,为消费单位固定供货单位,推行供货单位和消费单位一定时期内的稳定协作关系,这对于实现物资的使用价值,满足其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也是有益的;此外,通过市场交易自由选购的横向购销关系,是分配各种具体规格、型号物资的最有效形式,也是实现物资的使用价值和满足社会生产和建设对物资有支付能力需求的重要经济联系形式,这种形式必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而成为实现物资使用价值的主导形式。

  2、实现物资的价值,保证货币形式补偿物资生产中的社会必要耗费

  这是物资流通的另一主要职能。实现物资的价值,就是物资的生产者不仅必须在流通中通过商品交换把自己的产品销售出去,而且还必须按一定的价格取得相应的货币收入,以补偿生产中的各种消耗,为扩大再生产创造条件。价值的实现,也标志着生产的完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商品价值货币表现的价格,同商品需求变动收入变化有着直接的依存关系,企业间的商品交换,也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才能实现,而等价补偿则是实现商品价值的根本条件之一。因此,对于一些主要物资,必须根据社会必要消耗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地确定价格和比价关系,并使价格水平能适应随时变化的市场供求状况;同时,进入市场交易的物资,也必须严格遵循市场等价交换的原则,使价格与价值相符,只有这样,买者和卖者之间的交换才是正常的、合理的、有效的,才有可能保证物资商品价值的顺利实现,同时,也使生产过程中的必要劳动耗费得以补偿。

  物资价值的体现—价格,必须以社会必要劳动耗费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为依据,不能脱离,否则,不仅会偏离和扭曲社会再生产的比例,不能反映已经达到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和各部门间的劳动力配备情况,而且会给流通造成障碍,影响商品价值的实现和生产耗费的补偿。此外,物资价格也不能随市场供求的变动而及时调整,难以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因而也不能调节供求,促使商品流通的扩大和商品价值的顺利实现。与此相联系,实行实物计划分配的少数重要物资,在分配调拨的过程中,也应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物资流通的这一职能,正在于要完成物资商品价值的实现,完成物资商品生产过程中社会必要劳动耗费的及时补偿。一方面,它使商品进入流通过程,实现商品向货币的转化过程,使生产企业得到相应的合理收益;另一方面,企业收益又使得扩大再生产成为可能,生产得以补偿,再生产的物质条件得以实现。这样,商品源源不断地进入市场,满足各种需求,使生产连续不断地进行,生产出适销对路产品,这一系列的过程不断循环,周而复始,又会带动流通过程的不断发展,流通职能的进一步完善。

  3、实现物资实物形态的转移过程,保证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耗费使产品从生产地转移到消费地

  物资在流通过程中,不仅会发生价值形式的交替变化(即商品形式和货币形式的变化),更主要的是相伴随发生的商品使用价值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的转移,即商品实物形态的转移过程,这是流通的主要内涵。这个过程在时间上的长短,意味着物资流通周转速度的快慢,以及相应引起的流通中社会劳动耗费的多少,流通费用的高低。

  一般而言,交通运输网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施越发达,装卸仓储、保管等现代化水平越高,组织管理越科学合理,则物资从一个生产阶段到另一生产阶段的间歇、停留和转移时间就越短,相应地社会劳动耗费就会越少,流通费用也就越低,流通效益就会越高。因此,要加强物资流通企业、部门同交通运输企业、部门的联合,发展企业间的横向联系,合理规划物资的流向,减少流通的中间环节,合理设置仓储网点,以加快物资流通的速度,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耗费,把产品从生产地转移到消费地,实现物资流通实物转移的职能。这对改善国民经济的平衡关系,发展部门间、地区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改进全社会范围内的生产力布局状况,合理调整部门和地区间及其内部的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合理生产联系、缩短空间距离,及时弥补生产过程中的时空差异,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这一职能,也是物资流通合理化的客观要求和具体体现。物资流通的合理化,正在于要按照流通的客观规律和生产、消费运输等方面的实际条件,以最短的路程、最少的环节、最小的运力、最快的时间、最佳的运输方式、最低的费用,把物资不断地和质量完好地从生产地转移到消费地。可见,这正是流通职能的本质规定,二者相互协调,统一于物资流通的运行过程之中。

物资流通的功能

  物资流通过程与生产过程一样,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生产决定流通,流通反作用于生产,而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就会完全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之上,它们都是再生产过程不可或缺的必要组成部分,统一于再生产过程之中。这种统一性表现在社会再生产运动过程的两个方面:从企业或部门来看,物资流通是再生产的两个必要阶段,即购买原料和销售产品阶段;从企业或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来看,物资流通是生产和生产性消费的中介;从资金运动的角度来看,物资流通又成为社会总资金循环和周转的一个必要阶段。可见,物资流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处于特殊重要的地位,这就决定了物资流通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特定功能。

  物资流通的功能是由流通运行体的内在要素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是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的具体体现和内在的本质规定。流通的功能是在动态的流通运行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它既是流通规律的客观反映,同时也受各种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其作用不仅表现在人们通常说的“流通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对生产过程起反作用”的方面,也表现在流通在一定生产力发展阶段对生产的决定性作用方面,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速度、比例结构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重大国民经济问题上所起的重要调节作用。具体而言,物资流通的功能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实现功能。物资流通是实现物资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唯一途径。生产企业的产品,只有进入流通过程,才能实现其自身的价值,获得相应的货币收入,同时,也才能实现其使用价值,满足市场上的需求;生产企业的产品,只有进入流通过程,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才能成为对社会生产有用的产品,否则,就会造成产品的积压,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此外,生产企业的产品,只有进入流通过程,实现了其价值和使用价值,也才能实现对生产过程中必要劳动的及时补偿,保证再生产过程的不断进行。可见,物资流通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物资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过程,它们构成了物资流通过程的经济内容。由此不难看出,物资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最基本的作用,是生产资料补偿的实现作用。即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物资(包括扩大再生产所需追加的物资),不论从价值形态上,还是从实物形态上都需要得到补偿,而这种补偿只有经过物资交换—物资流通才能实现。因此,物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作用,是物资流通客观独具的功能。

  2、中介功能。物资流通作为再生产过程的中介,它一端联系着生产过程,一端联系着消费过程,发挥着必不可少的衔接作用。企业或部门作为商品生产者,它们是各种使用价值的生产者,是同整个社会分工体系彼此联系着的,这种联系是在流通领域中作为买卖关系出现的和作为销售与供应来实现的。物资流通总是处于生产的两极之间:一极是物资商品的生产者,另一极是物资的消费者,这就是说,物资流通是处在生产同生产性消费的中介。在这里,一方的买意味着另一方的卖,买和卖、供和销,必须相互衔接和配合,不能发生任何脱节和间断。这就要求有一个中介过程来衔接,而物资流通正可以担当此任。对生产者而言,产品进入流通过程,实现了价值和使用价值,满足了市场上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且还实现了再生产过程的合理补偿;对消费者而言,所需产品从生产地经由流通过程到达消费地,满足了消费者的现实需要,也弥补了生产和消费的时空差异。物资流通中介功能的实现,使得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得以衔接,这一方面对于流通的环节、速度、规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的合理性,克服产销脱节、供需脱节的不合理现象。流通中任何环节的停滞或脱节,都会影响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的衔接,进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发生中断。可见,物资流通的中介功能,对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调节功能。物资流通对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乃至国民经济的运行过程,具有极为有力和有效的调节作用,这是由流通所处的地位以及流通本身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流通功能。物资流通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它能满足社会生产迅速发展对物资的各种需求;它能保持社会再生产的合理比例关系,调整产品结构以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它是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物质基础,调节着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它还是生产企业、消费企业经济利益关系的调节器,满足其各方经济利益的要求;它是调整社会生产力布局的有力手段,使社会生产分工和专业化发展更加合理和快捷,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程度的普及;物资流通也是国民经济各部门保持优化比例关系和生产结构的重要影响因素,它好似国民经济机体的血脉系统,不断循环,不停地运作,随时调节着“机体”内的各项“器官”的平衡,而它的畅通无阻,则是其有效调节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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