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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产业转移是指某些产业由城市中心区向周围农村地区转移的过程,它通常是伴随着城市的郊区化而产生的。
从城市转移出的产业需要找到更好的发展区位,它们是转移到距离城市更近的地区,还是离城市更远、土地和劳动力价格更为便宜的地区?这不是政府或企业决策主体主观决定,从根本上,产业发展对于聚集经济的依赖与否决定了城乡产业转移的方向。
韦伯认为,聚集实质上是企业在空间集中分布的一种生产力布局形式。由于生产要素在不同的产品的生产投人中所占的比例不同,并且它们在不同的地区的资源中所占的比例不同,资源要素禀赋成为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优势的重要因素。当然,通过资本积累、收入的转移支付以及技能与技术的采用也能获得一定的优势(梁琦,2004)。因此,决定企业区位选择的资源优势可能是先天的,也可能是后天形成的。
除了资源要素禀赋之外,聚集的源头常常是一些偶然事件。美国地毯业前20名制造厂商中有6个位于道尔顿,其余14个中有13个位于道尔顿附近,道尔顿的地毯业及相关行业雇佣了1.9万工人。为什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道尔顿会脱颖而出,美国的地毯业会聚集在道尔顿而不是其他某个地方?起因很偶然,1895年,一个居住在乔治亚小城道尔顿的名叫凯瑟琳·伊万斯(CatherineEvans)的女孩做了一个床罩作为婚礼的礼物,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床罩是经过植毛制成的。虽然植毛与植纱的手工艺品在18世纪和19世纪很常见,但到了那个时代已经过时,伊万斯小姐别出心裁的织出一些床罩作为礼品而大受欢迎,后来就开始出售,再后来就有了机器代替手工艺,最有这方面技术的道尔顿顺其自然成为了美国的地毯之都。
产业聚集和聚集经济之间的累积循环的因果关系表明聚集经济对于产业聚集的重要意义:聚集经济使得某些(类)产业聚集能享受到成本节约的巨大好处。如果出现某种意外导致当地聚集经济的降低,该地会出现竞争优势削弱,从而经济陷入衰退。聚集经济对于这些(类)产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是这类产业聚集的决定因素,这类产业我们可以称之为聚集经济布局指向的产业。另外一些产业,企业在同一地区的增多或相关产业的聚集也能导致成本节约,但节约的程度有限,这种节约并未超过产业分散布局带来的好处;甚至某些产业由于某种重要生产要素具有绝对分散的特点,例如农业,产业必须分散布局;这些产业我们称之为非聚集经济布局指向的产业。
由于聚集经济的本质是结构经济,而基于纵向分工和知识溢出的结构经济在聚集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和高度关联产业及相关产业的聚集是最常见的聚集现象,这些产业是典型的聚集经济布局指向的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给我们的印象最为深刻,但其出现只是近几十年的事情,著名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包括美国的硅谷、波士顿128号公路旁、El本的筑波、我国台湾的新竹、北京的中关村等。至于高度关联产业及相关产业的聚集,虽然没有那么引人注目,但实际上其普遍性和重要性都是独一无二的,各城市确定的主导产业和相关配套产业一般都属于这类产业,包括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建筑等产业及配套产业,它们对于城市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土地价格的大幅上涨,属于土地密集型产业的高度关联产业逐渐难以承受昂贵的地租,所以他们需要转移出城市,但由于其发展又高度依赖于城市聚集经济,因此,这些产业必须转移到土地价格较低的郊区,或者是中小城市,由于郊区距离城市较近,因此,布局在郊区的产业也能享受到城市聚集经济的好处。原本布局在城市的高度关联产业向郊区的转移是城市产业郊区化的基本内容。劳动密集型产业最初转移出城市时也会更多地选择郊区,因为这里土地和劳动力价格相对较低,且可以节省运输费用,但随着郊区土地和劳动力价格的上涨,且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又不依赖城市的聚集经济,因此,很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将向土地价格、劳动力价格更低的其他农村地区(即非郊区)转移。
迄今为止,人们对郊区化的定义尚没有形成共识,原因是学者们对郊区的概念理解各有不同(杨文、魏海涛,2004)。西方学者争论的主要是郊区的位置,例如最早的关于郊区的定义是指这样一个人口分布地带:其居住条件比城市宽松,比乡村稠密。以后西方的郊区化的定义都是在这个定义上发展和延伸的。中国学者关于郊区的定义主要是指郊区的范围。由于存在三个不同的基点,即城市行政区、城市建成区和中心城区,因此对郊区化的定义产生了很大争论。
我们认为,郊区化是指由于城市要素价格上涨,城市的一些产业、人口、生产要素向郊区转移的过程。一方面,郊区化是一种不同于产业、人口、要素向城市中心区转移的“逆城市化”的过程,这是郊区化与城市产业向其他农村地区转移的共同点;另一方面,郊区化会使原是农村的郊区地区变成城市组成部分,因此,郊区化又可看做是城市化总进程中的一个阶段,这是从城市发展阶段来看城市郊区化。
虽然学者们对于发达国家的城市产业向农村转移的关注较少,但这个过程是真实存在的。
美国的农村工业化不与现代经济发端同步,而是在经历了一个城市繁荣、农村衰落的经济发展过程之后才开始的。在美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产业迅速发展、人口、生产要素快速向城市转移,造成了农村经济的衰落,小城镇和社区发展陷于停顿,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和使用难以为继,出现了农民贫困化,且其状况日益严重。而随着城市人口急剧膨胀,交通拥挤、住房紧张、水源缺乏、环境污染、经济衰退、社会骚乱、失业、贫困、犯罪等“城市病”出现并趋于严重。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开始关注农村发展问题,并把农村工业化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城市发展困扰问题和农村地区贫困问题的主要措施。在此背景下,美国开始了农村工业化进程。从1954年到1978年,美国在农村的工业布局逐渐增多,发展不断加快,农村工业的增长速度甚至超过城市工业,这使农村中的就业人数迅速增加,其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城市。
政府规划的必要性根源于市场配置资源时所出现的盲目性、滞后性以及经济调整所造成的较大的破坏性。引导城乡产业有序转移所需要的政府规划总体上属于区域经济规划的范畴。所谓区域经济规划,是指在特定的区域空间范围内,对未来经济建设的总体部署。它是经济、社会、科技和环境的空间统一形式,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地域空间上的落实和体现。区域经济规划的中心是根据区域条件、特点来安排特定地域各项建设事业的综合布局,把发展战略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以及经济计划规定的比例关系、规模、速度,都分散落实到特定的空间,并把国民经济各部门、再生产各个环节、各生产要素进行空间组合。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在处理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时,应制订详尽、切实可行的区域规划。在规划里要确定不同类型的受援区,按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政策倾斜和转移支付。如法国自20世纪50年代初就开始进行区域规划,首先把一些困难最大的地区划为“危急区”,实行特别援助。英国则按照不同情况实行分别对待的分级发展区规划,对划出的特别开发区、发展区和中间区实行不同的政策。到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的区域规划转向“重点开发”方向,把促进新兴工业发展的企业区、科研一工业综合体园区等作为区域规划的重点。
在城乡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以下方面需要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
对于城市来说,先要确定城市的主导产业,然后确定相应的配套产业。对城市产业结构的现状、特点、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对影响和决定城市产业结构配置的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包括经济、社会、环境、政策等因素;产业之间的联系及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主要注意主导产业的合理规模,主导产业与其他产业以及其他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和时序上的衔接与协调。城市的产业结构发展目标一旦确定,那么接着就可以确定目前城市的哪些产业不符合城市发展目标,就可以采取积极措施把这些产业转移出去。
这就需要政府做好该区域发展的长远的、能产生吸引力的规划并予以落实,包括具有相对优势的特定区域的选择、基础设施的完善、相配套的土地政策、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等优惠措施的制定等。
分散化是产业向农村转移的必然表现,但这往往会造成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竞争力不强等弊端,而事实证明农村工业一定程度上的聚集是完全有可能的。从我国沿海地区的实践看,凡农村工业出现聚集的地方,政府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一方面需要该农村地区之上的各级政府提供支持和帮助,更需要该农村当地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实现城市化,尤其是完善当地产业结构,关键在于按照城市对于产业结构的要求来发展和配置相关产业,即选择主导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并建设和发展配套设施。
在城乡产业转移过程中,需要政府进行规划的地方还有很多,上述的方面是比较重要和关键的,当然,其他方面的规划工作也不能忽略。
某些地区由于外部条件的改变或自身缺乏经济发展的某些必要条件,在经济发展方面遇到很大的困难,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区域经济政策、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来对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援助,这就是政府的地区发展援助。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一部分地区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将带来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首先,如果当地经济得不到发展,居住在该地区的居民就业机就会很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会有所下降,其结果必然是导致当地各种社会矛盾的加剧,从而完全破坏当地发展的基础,并可能冲击和破坏整个区域甚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其次,在经济发展滞后的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十分匮乏,政府各部门正常的开支难以得到满足,致使地方政府不能有效的行使其职能。
城乡产业转移对于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某些农村地区并不具备承接产业转移的条件,因此,如果政府能采取措施,如帮助这些农村地区建立基础设施等,让其具有承接城市产业转移的条件,这些农村地区就能很快地发展起来。这种援助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发达国家区域援助政策的经验表明:国家的区域政策和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措施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我国实施对落后农村地区的政府援助同样应该确立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一是对落后农村地区的援助政策在本质上是政府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干预和调控,需要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二是中央政府对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调节,需要相应的法律依据作为准绳;三是对落后地区援助的政策如果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政策表述上,就会给政策落实留下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以严肃的法律明确界定中央协调地方利益的原则、方式和方法,才能避免上述弊端,使中央对落后农村地区的援助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在该立法体系中,尤以建立对落后农村地区援助的基本法为当务之急,同时建立其他相关法律,就政府对落后农村地区的援助政策的总体方针、实施手段、各有关主体的责任等重要问题予以明确的界定。
基础设施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多数农村地区当地政府都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兴建基础设施,这时如果其以上的各级政府能够出资建立基础设施,不但能方便农民的生活,更能为农村发展准备必要的条件。
资金不足是困扰农村地区发展的头号难题,它导致农村工农业生产的基本设施条件严重缺乏,从而导致投资的利润率低。要突破这些制约条件,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地区经济布局的作用,鼓励外来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厂,当前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可以考虑实行以企业投资补贴为主的投资诱导政策,对在国家划定的特定农村地区投资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偿。接受补贴的企业必须符合该地区长远发展的要求,能够为当地创造较多的就业机会,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国家应规定受补贴企业经营的最短年限。如果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向,在达到一定的经营期限后,中央政府则按规定兑现给予企业投资补贴。实行投资补贴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政府补贴将在农村地区投资的资本利润率提高到接近发达地区或者全国平均水平。这样,就使农村地区成为颇具吸引力的投资地区。同时,中央政府要为改善落后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而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如低息贷款。
城乡产业转移的过程是一些在城市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重新寻找发展的优势.区位的过程。对于农村地区来说,要吸引这些产业布局在本地,就要营造适合这些产业发展的环境。
农村地区长期发展农业,养成了与农业生产相适应的观念和习惯,“小农经济”思想非常严重。从城市转移出来的主要是工业,农村的各方面的资源、习惯、行为等都要向适合工业运作的方式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切面向市场的观念。
从城市转移出的产业虽然是城市的比较劣势产业,但如果农村硬件条件太差,这些产业转移到农村后因土地、劳动力便宜而节省的成本就弥补不了因基础设施太差而增加的成本,这样产业转移就难以持续,或转移到条件更好的农村地区。农村最起码应具备基本的交通、通信条件。
除了前述的建立新观念之外,吸引产业转移还需要较好的治安、行政等软环境。随产业进入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能得到保证,人格能得到尊重,财产安全能得到保证,企业能得到较好的服务。
虽然农村具有土地、劳动力便宜的优势,但投资农村地区毕竟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可能阻碍人们投资于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的政府为企业提供税收、土地使用方面的优惠政策将有利于减少不确定性。
因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城乡产业结构出现了包括城乡产业结构同构、城乡产业自我循环以及产业结构低度化等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促进、引导产业有序流动,我国政府需要实行更为积极的产业政策。
从供给方面来看,产业政策所调节的方向应基于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而在考虑比较优势时,不仅要考虑资源和要素禀赋,还应该考虑要素的组合、使用效率和内在特性等,要把比较优势与市场需求优势、竞争优势结合起来考虑,且要认识到比较优势是动态发展的。在促进、引导我国城乡产业有序转移的过程中,我国应采取以下的产业政策。
实现大城市、特大城市的产业结构向以高、精、尖工业和服务业为核心的高级化方向演进,在中心区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产业和基础服务业。各城市根据自身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的特点,发展优势产业,促进不符合城市产业结构发展方向的工业及相关第三产业向郊区、中小城市甚至农村转移。
对于发展基础很差的农村地区,应积极、大力引进技术要求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尽快为当地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对于已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地方,应有选择地承接产业转移,控制低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进入,适当发展一些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对于有较好发展基础的地方,应该多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度关联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为实现城市化做好准备。
这种创新不是非要使用非常先进的技术,而是迅速地消化、吸收适用技术,生产出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促进、引导城乡产业有序转移,需要根据上述要求,在不同的区域(大、中、小城市、农村等)使用不同的产业支持和产业抑制政策,即利用税收、信贷、技术支持、规划指导、信息服务等手段促使或抑制某些产业的发展,例如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从城市向农村转移等。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成型、完善,特别是加入WTO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政府促进和保护产业发展的职能及政策手段必然发生多方面的变化:
①政府保护国内市场的传统方式基本不再适用。在取消与wTO规则相冲突的保护国内市场方式的同时,必须积极探索符合WTO规则的行之有效的保护国内市场的新方式。
②政府支持国内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方式必须改变。加人WTO后,为了支持国内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政府必须改变保护市场、直接补贴等办法,而应将重点转向促进改善企业治理结构、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与鼓励技术创新、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等方面。
城乡产业转移的持续进行将使城市和农村的空间和产业结构发生很大变化,这种变化将推动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城市产业向郊区的转移促进了郊区经济的发展,随着产业、人口等在郊区的不断聚集,郊区变成了城市的外围区,或者在城市的周围形成卫星城。所以,城市产业郊区化的结果并不是产业的非城市化,而是在产业转移推动下城市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即把更多的原来属于农村的区域纳入城市的范围。这样,城市就出现了中心区(原来的城区)——外围区(原来的郊区)的空间结构。很多国家城市产业郊区化的结果都是在城市周围建立了卫星城,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规划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很多人认为,城市产业的郊区化和向农村转移必将或已经导致城市的衰落。事实上只有在城市很多产业向郊区和农村转移后,城区未能发展新的支撑产业,结论才是正确的。现实中,也确有一些城市随着一些产业从城区转移后陷入衰落,但是更多的城市继续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和推动力,像纽约、伦敦这样的世界大都市对于本国甚至世界经济的影响力更加巨大。当城市的空间结构变成了中心区一外围区的结构后,依赖于聚集经济才能得到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布局也会发生变化,它们不会仅仅布局在中心区(原来的城区),而是向外围区扩散。
2.农村工业聚集及农村的城市化
城市产业向农村的转移会对农村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改变农村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生活方式等,并最终使很多农村地区摆脱其作为农村的基本属性,实现城市化。
长期以来,农村的生产方式都是以分散的农业为主,农民的收入也主要来自农业。城乡产业转移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农民的收入结构甚至农村的生活方式,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产业转移和农村工业的聚集会最终推动某些农村地区实现城市化。埃德温·米尔斯和布鲁斯·汉密尔顿的城市形成模型清楚地说明了产业区位的选择过程和城市形成之间的关系(见图1)
米尔斯一汉密尔顿模型米尔斯和汉密尔顿认为,假如规模经济存在于某种经济活动中,那么从事这种经济活动的经济主体为了获得规模经济就必须在某地进行规模生产,这就是经济活动的地方化(Locali—zation)过程。这个经济主体的雇员为了避免通勤成本而在附近定居,这样就引起了人口(需求)的集中,在需求指向下,一些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其从业人员也就近选址(克服运输成本和通勤成本),聚集在一起的人口和经济活动又会产生聚集经济。聚集经济进一步吸引那些与最初活动无关的人口和经济活动的进一步聚集,从而开始了城市化(Urbanization)过程。这样,规模经济、运输成本和聚集经济的作用就成为促成要素聚集于特定区位的经济力量。
米尔斯一汉密尔顿模型将企业区位决策的主动因归结为运输成本的节约,而忽视了信息成本的作用;研究时也仅是从纯经济因素出发,忽略了制度等非经济因素的作用;并把聚集经济仅仅看做规模经济的函数,同时假设信息成本为零,进而也就忽略了不确定性问题;但该模型阐述了城市形成的基本过程,因而还是有意义的,可以用来对我国农村的城市化过程进行分析,但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村工业开始崛起不完全是城市产业转移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在短缺经济和体制转轨的有利条件下,依靠农民的创业精神及改变贫困的强烈愿望,很多农村地区建立起规模很小的企业,并利用要素便宜和乡镇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使企业得到发展,很多地方实现了工业的聚集,完成了经济活动的地方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