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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风险是某个经济区域内部金融产业所面对的金融风险。
根据金融风险的影响范围以及基本表征,金融风险体现为不同的层次,即宏观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由于金融过程的网络化和金融关系的广泛的渗透性,金融风险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和自我增强的传播特性,从而个别或部分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可能会在某一区域突现并逐渐累积、传播、扩散,形成区域金融风险。一旦区域金融风险突破可控边界,并且形成跨越区域范围的传染途径,就可能导致整体性的金融动荡,乃至形成金融危机,这就是宏观金融风险。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区域金融风险是中观层次的金融风险,是某个经济区域内部金融产业所面对的金融风险。就某一区域金融风险而言,其形成的根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微观金融风险在某区域内部传播、扩散,这是自源性的区域金融风险,是自下而上的金融风险;二是区域金融风险在经济关联密切的区域之间传播、扩散,这是关联性的区域金融风险,是横向的金融风险;三是宏观金融风险落实到具体区域,在区域金融产业系统中累积、扩散,这是上源性的区域金融风险,是自上而下的金融风险。三个层次的金融风险的存在均源于金融的本质属性,贯穿于金融过程的始终,无法消除。但是金融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可测性,因此,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可控性,其程度则主要取决于金融市场范围和容量的大小、监管制度的有效性、金融竞争的激烈程度等。
(一)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宏观因素
一国的宏观金融政策、金融开放程度和金融监管制度的健全性是形成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宏观因素。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宏观金融政策是以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参照系的,即普遍实行一元的金融政策。但是不同区域,基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之上的金融产业成长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对统一金融政策的传导力度和速度也就不同。对于那些金融产业成长水平较高的区域而言,面对紧缩或扩张的政策,可以通过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多元化的金融组织机构、健全的金融市场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并在风险分散的情况下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相反,对于那些金融产业成长水平较低的区域而言,由于经济结构的低级化,金融工具和金融组织的单一化,以及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在调整金融活动水平时,往往无法化解或软化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导致金融风险在欠发达地区形成并累积起来。
金融开放虽然可以使一国参与到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从而享受到全球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的带动和辐射,加速金融深化的步伐。但不可忽视的是,在世界任何一个地区累积并爆发的金融风险也会沿着金融开放的链条向其他地区或国家蔓延,并且本国金融产业系统的风险也会通过与国际金融风险的叠加而无限放大。金融开放还使国内金融产业直接面对国际竞争,也会诱发一些竞争性风险。国际资本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国内金融产业的经营和管理,一些难以有效甄别的、以套利为目的的短期行为,也会导致较大的损失,甚至形成金融动荡。因此,一国的金融开放不仅要遵循合理的时间序列,也要兼顾国内不同区域的风险承受和抵御能力,盲目或过早的全面开放,必然诱发某些落后区域的金融风险。
亚洲金融危机中,一些国家受到严重冲击的原因固然可以归咎到本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开放,但更为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这些国家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的欠缺,没有形成较强的风险意识,对外资的规模、流向没有正确的控制和引导,金融监管制度不够健全。金融产业具有固有的脆弱性,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容易引发挤兑等风险,因此,金融监管是防止个体性危机产生及扩散的必要手段,在某种意义上,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的外在保护措施。美国金融专家鲁萨基斯提出,金融监管的发展“与其说是导因于政府对银行健康发展的期望,倒不如说是主要导因于金融危机而致”。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应该包括:完善的监管组织体系,科学的信息决策体系,完备的监管制度体系,有效的危机处理体系等。
(二)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中观因素
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干预是诱发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地方政府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干预金融活动,导致金融财政化的趋势,降低了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使金融组织行政化,自身的约束能力、内控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同时,政府干预形成的区域金融运行的封闭化和区域间的产业同构化弊端,增大了金融产业的经营风险,也影响了宏观金融调控目标的实现。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干预会增加道德风险,道德风险通常就产生于封闭的金融体系或新兴市场中官方提供的安全网。当区域内的金融组织与地方政府之间形成难以分割的关联网络时,地方政府就自然地承担了隐含的担保责任。区域内的金融组织会无所顾忌地涉足高风险投资项目,使大量银行资产价值收缩的风险越来越大,并且这种隐含的政策担保还会使人们对经济产生过于乐观的预期,产生过度借贷综合症。
地方政府的经济决策失误,特别是投资决策失误,也会形成或加剧区域金融风险。如果地方政府不能保证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必要的论证,导致决策失误,就会直接影响区域经济效益,在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下,恶化区域资金短缺状况,延误区域经济发展,甚至导致企业及金融机构陷入严重危机。
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与运行状态是决定区域金融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因素。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需要运行状态良好的实质经济的支撑,其主要表现就在于运行良好的区域实质经济能够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并提供较高资金回报率,从而增强外部融资能力,降低区域内源金融风险形成的几率。而一旦关联区域的金融风险通过债务链条等途径向本区域扩散,或者出现宏观金融风险向本区域传播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经济结构越合理,对风险的消化能力就越强。
区域间资金流动是形成区域金融风险的直接原因之一。由于不同区域之间投资环境差异较大,追逐较高回报率的资金或资本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跨区域流动,特别是随着金融产业的成长,金融市场日益完善,金融主导型资金流动逐渐取代财政主导型的资金流动,成为区域间资金流动格局中的主导模式。这种转变加剧了存在梯度势差的区域间的资金非平衡流动,扩大了资金流出区域的资金缺口,降低了区域金融产业系统的支付能力。同时,区域间大规模的频繁的资金流动以及由此形成的债务链条,也是关联性区域金融风险的传播途径。
(三)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微观因素
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微观因素主要包括区域金融产业的内控机制、金融市场健全性、金融产业资产质量以及金融产业人力资源条件等。
区域金融产业的内控机制,是指金融产业内部克服金融脆弱性,保证金融资产质量,从而保障支付能力的机制。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内控机制的前提是建立现代金融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如果建立了现代金融产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内部监督、决策、管理、经营体系,就可以大大降低微观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预防微观金融风险的累积和扩散。
区域金融市场健全性,一方面是指区域内所有的金融组织能够充分利用票据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甚至资本市场,获得长短期资金融通,减少发生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健全的金融市场体系包含了金融活动规范性的约束、监督机制,既能避免或控制内源性金融风险的产生,也能扼制关联性金融风险通过金融市场的传播或叠加。
区域金融产业资产质量是决定区域金融风险水平,进而影响区域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如果金融产业特别是其中主要组织机构的资产质量较低,一方面会降低金融产业的盈利能力,从而导致竞争力低下,另一方面也会降低金融产业的信用等级,影响信用扩张。如果金融产业资产质量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发生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几率就会大大提高,而且资产质量问题是金融产业内疾,会大大降低区域内金融产业对输入性金融风险的免疫能力和抵御能力。区域金融产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主要是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决策水平,项目投资和审贷等业务人员的业务组织、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等,是影响区域金融风险水平的直接因素。
区域性金融风险往往是由个别或部分机构的金融风险在该区域内传播、扩散引起,或者是其他经济联系密切的区域金融风险向本区域传播、扩散而引起关联性金融风险。在我国,当前阶段区域性金融风险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包括银行信贷和平台融资,由于规模巨大,会对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冲击;二是房地产金融风险,其中涉及从土地收储到销售整个环节的融资,不仅融资额巨大,且周期长,风险难以把控;三是制造业目前处于去库存和去产能化的过程中,结构调整造成相关企业信贷和融资也存在一定风险。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是否保持了资产的高流动性,是否存在过度投机、违规操作等问题,也是影响会不会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
一要完善区域性风险监测、评估和处置机制,加强区域金融监管,促进监管协调,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防范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二要不断深化金融改革,稳步推进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机构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提高其风险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三要严格保证信贷品质,对贷款风险继续执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信贷结构,把握新增贷款投资方向,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四要加强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信息共享、互相监管等方式,构建良好的区域经济环境。此外,还要重点防范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外部风险向金融体系传染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