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也称道德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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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是指参与合同的一方所面临的对方可能改变行为而损害到本方利益的风险。
比如说,当某人获得某保险公司的保险,由于此时某人行为的成本由那个保险公司部分或全部承担。此时保险公司面临着道德风险。如果此人违约造成了损失,他自己并不承担全部责任,而保险公司往往需要承担大部分后果。此时某人缺少不违约的激励,所以只能靠他的道德自律。他随时可以改变行为造成保险公司的损失,而保险公司要承担损失的风险。
亚当·斯密(1776)在《国富论》中就已经意识到了道德风险的存在,只是没有采用这样一个名词。
道德风险并不等同于道德败坏。道德风险是20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经济哲学范畴的概念,即“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
在经济活动中,道德风险问题相当普遍。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险市场时,发现了一个经典的例子:美国一所大学学生自行车被盗比率约为10%,有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发起了一个对自行车的保险,保费为保险标的15%。按常理,这几个有经营头脑的学生应获得5%左右的利润。但该保险运作一段时间后,这几个学生发现自行车被盗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何以如此?这是因为自行车投保后学生们对自行车安全防范措施明显减少。在这个例子中,投保的学生由于不完全承担自行车被盗的风险后果,因而采取了对自行车安全防范的不作为行为。而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就是道德风险。可以说,只要市场经济存在,道德风险就不可避免。
1、风险的潜在性。很多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明知还不起也要借,例如,许多国有企业决定从银行借款时就没有打算要偿还。据调查,目前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80%左右,其中有70%以上是银行贷款。这种高负债造成了企业的低效益,潜在的风险也就与日俱增。
2、风险的长期性。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尤其在当前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这一过程将是长久的阵痛。切实培养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契约”规则,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需要几代人付出努力。
3、风险的破坏性。思想道德败坏了,事态就会越变越糟。不良资产形成以后,如果企业本着合作的态度,双方的损失将会减少到最低限度;但许多企业在此情况下,往往会选择不闻不问、能躲则躲的方式,使银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不能弥补所受的损失。
4、控制的艰巨性。当前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理措施,都具滞后性,这与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有关,同时还与银行信贷风险预测机制、转移机制、控制机制没有完全统一有关。不良资产出现后再采取种种补救措施,结果往往于事无补。
从受损主体来划分,“道德风险”可分社会(包括他人)道德风险与个体道德风险。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应该是指社会道德风险。因为相对于个体而言,败德行为者在践踏道德准则时,其自身利益非但不受损,反而有所增进,因而对他来说,并不存在什么“风险”。然而,相对于社会(他人)而言,败德行为者个体利益的增进恰恰是建立在他人和社会整体利益受损的基础上,败德行为者的净收益恰恰是他人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净损失,因而对社会和他人来说,败德者的行为的确存在使社会和他人利益受损的某种“风险”。
其实,除了经济学意义上的“社会道德风险”以外,从哲学和伦理学层面来看同样还存在着另一种“个体道德风险”。比如见义勇为者,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伸张社会正义,在危急关头,勇于挺身而出,与败德行为者和违法乱纪者作斗争,不惜牺牲个人福利,甚至是生命。相对于社会和他人而言,由于见义勇为者的舍身忘我,捍卫了社会正义,维护了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不受损失,消除了社会道德风险存在的可能。但是,相对于自身而言,其个人的福利和生命安全可能会受到败德者和不法者的侵害,因而存在着个体利益受损的“道德风险”。
由此可见,作为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范畴比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涵盖面要宽。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范畴是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一般”在经济领域中的“特殊”体现,两者的关系从学理上讲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然而,在日常语境中,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范畴与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范畴在意思表达上是正相反的,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中,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是指社会道德风险,而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多指个体道德风险,因而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正是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不风险”,而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范畴正是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不风险”。因此,笔者认为,在进行学术研究时,不能将不同学科中具有不同含义的特定范畴和概念直接移植到另一学科,这样会引起误解和导致学术研究上的困惑,应在移植前先进行本学科的概念诠释,明确界定其适用范围。
由于经济学与哲学和伦理学对“道德风险”范畴的概念诠释不尽相同,因而对其植根基础的探究也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大家都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风险”根源于经济人的求利行为,但是经济学只把“道德风险”的成因归结为经济人的“损人利己、为富不仁行为”,并认为是“功利主义恶性发展的表现”。 而哲学和伦理学则认为“道德风险”的产生根源从社会角度来看,是由经济人的败德行为所致;从个体角度来看,则是由经济人的遵德行德行为所致
我们知道,经济人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这种经济人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自利性,即这种人在经济活动中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遵循“最小投入获得最大产出”原则,不断根据市场各种信号的变化,及时作出恰当的行为决策,以期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这种经济人考虑的出发点首先是自我边界的不被侵害,或成本小于收益的利益增进,正如亚当·斯密所言:“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二是理智性,这种人具有关于所处环境相当完备丰富的知识,并具有很强的计算技能和较为稳定的价值偏好,能知晓行为选择的“希求性”与“非希求性”(韦伯语)的结果,能运用成本收益方法计算出自身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损益和盈亏关系,在“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在经济活动中,一方面经济人的自利性决定了其在求利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有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从而引发经济学意义上“道德风险”的可能。在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经济人会对出自败德行为而产生的较大收益采取谨慎与克制的态度。但在暴利的诱惑下,经济人中的少数意志不坚定者,往往会放弃对社会道德规范的遵守和对社会道德义务的履行,以期获得不道德的、甚至是违法的收益,从而使他人和社会收益受损。另一方面,经济人的明智性又决定了其在求利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长远的、顺利的实现,有共同遵守社会交易通则,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并对那些有意破坏游戏规则的败德行为者进行谴责和惩罚,从而导致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主要指个体道德风险)的可能。在常态下,大多数经济人为了避免在求利过程中的两败俱伤,会明智地制定一些为大多数人认可的交易通则和规范,并在经济活动中加以自觉遵守和执行。但在某些特殊条件下,由于少数经济人的败德行为构成了对其他经济人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经济人中的一些品行高尚者,为维护社会公正,不惜以自身利益损害为代价,甘愿承担个体道德风险
综上所述,从学理上讲,哲学和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植根于经济人的双重本性,即社会道德风险根源于经济人的自利性、个体道德风险根源于经济人的明智性,而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只根植于经济人的自利本性。
由于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诱发了员工的机会主义行为.员工会尽可能选择以付出较少的努力换取较多的收入或报酬。假定经理目标是以利润最大化为准则的,那么他希望工人多努力以增加利润。如果契约是完备的、信息是对称的,个人的行为及目标选择都置于组织的监控之下.那么个人只有通过完成组织目标并在组织目标的约束下才能实现个人目标。但是,企业契约并不能明确规定未来所有各种可能出现的状态及各方的责权利关系,经理并不能完全观测到员工的工作方式和努力程度,那么,对于一个理性的员工来说,他就有动机利用契约的“漏洞”和行为的不可观测性为谋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背离经理所希望的目标。工人可以采用偷懒或“磨洋工”的方式,甚至利用组织资源 如偷窃、泄露企业技术秘密等)为个人谋取福利。这样,个人目标偏离组织目标,人力资源道德风险也由此而生。
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契约的不完备性。由科斯开创的被称为“企业的契约理论”Coase,1937)中一个基本命题是:企业是一系列契约(合同)的组合,是个人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相对于市场而言,企业是一种不完备的契约(Grossman,Hart,1986)。一个完备的契约是指这种契约准确地描述了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以及每种状态下契约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具体到人力资源管理,契约的完备性意味着劳动合同不仅要规定工人上下班的时间、每月的工资,还要说明工人每天在什么地方干什么具体的工作;不仅要规定工人通过努力达到预定产出水平时应该得到的报酬,还要规定在未达到预定产出时对应于每一项努力水平应该获得的报酬等等。但非常明显的事实是,这样的完备性契约在企业中不可能存在,它源于未来世界的不确定性。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要在签约时预测到所有可能出现的状态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每种状态下契约各方的权力和责任也不可能得到完全的明确。实质上,一个完备的契约无疑于否定企业的存在。劳资合同的不可避免的“漏洞”表明:仅仅依靠契约不能形成对工人的有效管理。
企业中普遍存在着信息的非对称性问题。对称信息是指每一个参与人对其他所有参与人的特征、战略空间及支付函数有准确的知识。各方所拥有的个人信息都成为所有参与人的“共同知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对称信息要求经理明确知道每个员工在工作中的知识、技能、努力程度、努力所花费的成本、从事其他工作的机会成本。但一般来说,经理对每个员工在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所拥有的知识和信息并不能清楚地知道;工人的工作方式和努力程度也是很难被观察到的,即使能被观察到,也往往因搜集信息所需成本太高而不可行。
影响企业道德风险的因素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环境因素的差异,对道德的评价标准不同,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如东、西方国家,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等社会环境的不同,造就员工的道德等级就有很大的不同。
2、社会的信用系统的有效性
如果个人信用登记系统很完备,那么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企业的道德风险,因为如果有人做了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他的个人信用系统中就会有登记或记录,从而对他以后的人生会有很大的影响。
3、社会的教育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教育越发达,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就越高,企业的道德风险相应随之减少。
4、企业文化因素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一个企业的领导人能做到廉洁清明,那么一个企业的道德风险就会较少。
5、个人价值观念
其中主要是与工作有关的价值观念,即对理想工作和现从事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包括工作满意度,职业生涯规划,以及个人的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人际关系等。
企业应尽可能为员工提供宽敞、明亮、整洁、安全的工作场所,拓展管理者与员工的沟通渠道,营造一个充分沟通、信息知识共享的环境。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各类人才设计挑战性的工作、竞争性的职位。使员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融洽的企业人际关系,提高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从而减少员工的道德风险。
建立各种机制,加大对员工的考核,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各种制度的规范来减少道德风险。辟如说,为防范财务资金流失,我们采取会计与出纳分开,互相牵制和监督,来规避财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挪用或转移资金的风险。再如采购部,我们可以利用招投标的方法.或是利用询价与采购分开的方法来管理采购部的道德风险。
激励可以诱使员工采取经理所希望的行动,因而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解决员工道德风险问题。其主要原理是通过改变经理人激励模型来改变员工的行为,这主要是通过“纳什均衡”的原理,加大其道德风险的成本。这样就可以让员工在选择的时候选择回避“道德问题”。
改变“纳什均衡”中的机制,可以通过隐性激励和显性激励来完成。
隐性激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参与的价值:在现代管理中,对激励资源的配置是采取民主协商、参与式管理的方法.使双方在平等地位基础上,各自根据自己效用函数最优的原则.合作谈判、协商确定,由此设计的激励结构是双方接受、共同认可的,因而能调动员工的能动性、积极性并进行自我约束
②声誉效应: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不同环境保持相对稳定的、长期的关系。在这个时候,信誉是他们获利的重要资本。经理可以通过及时地、公平地表扬和奖励员工,从而诱使员工在经理面前建立他们的信誉;这样,即使经理不在,为了维护声誉,他们也会努力工作。
③榜样的力量:在组织中树立榜样和典型,不仅能对员工自身产生激励,促使他们努力工作,而且也为其他员工树立了一个可比较的标准,在组织中形成一种力争上游的竞争氛围。
④情感激励:在一些企业中,有些员工往往多年甚至终身服务于一个组织,在长期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中,员工对企业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这些员工已和组织融为一体。
⑤失业压力:企业的聘用制度不再具有保障的时候,员工们将认识到.技能的提高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将提高自己的可被聘任度,这将激励员工主动将自己调适成精于学习及了解如何满足团队需要的人。
显性激励主要指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员工的福利待遇方面,提高他们的收入.让员工觉得由于道德问题而失去工作会觉得成本太高,从而选择回避“道德风险”。
这一项主要是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而言,企业和管理人员签订道德风险合同,如果发现有违反道德风险现象,取消管理人员的期权或其他的福利.这样大大增加了管理人员违反道德的成本,从而选择回避“道德风险”。
在保险市场,道德风险发生在,当被保险人行为某种程度的改变,导致保险公司的费用提高,因为被保险人不用再负担行为的所有费用,也由于被保险人不用再承担医疗服务的费用,被保险人就有要求更加高价和更详尽的医疗服务的激励,但那些却并非是必要的服务。被保险人多消费的诱因,仅仅因为他们不用再承担医疗服务的全部费用。
被保险人行为的改变有2种类型。第一种为危险的行为本身导致的称为事前道德风险(ex ante moral hazard)。在这种类型,被保险人会以危险的态度来行动,而导致保险公司必需支付更多的负面结果。例如:在购买汽车的保险后,有些人可能较不会锁车子或选择驾驶更多,因此增加车子被偷或发生车祸的危险性。在购买火险后,有些人可能会较少关注防火措施,有可能在床上抽烟,或忘了替换火警的电池。即有了医疗保险后,消费者对疾病发生的预防诱因会降低,进而提高罹病的机率。
第二种行为改变的类型为一旦提供保险来承担他们的费用,对风险结果的负面反应,这被称为事后的道德风险(ex post moral hazard)。在这种类型被保险人不用危险的态度来导致更多负面的结果,但当保险范围增加时,他们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更多。例如:没有健康保险,有些人可能放弃医药治疗由于费用太高和生的病不严重。但是健康保险变得可利用后,有些人可能要求保险提供人支付没必要发生的医药治疗费用,即在有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消费者就医时所面对的价格降低了,因此消费者的医疗需求会增加。
有些时候道德风险是如此的剧烈,使保险策略都没有用。共同保险(coinsurance)、共同负担(co-payment)和自负额 (deductible)为减少道德风险危险性的方式。共同保险、共同负担和自负额用增加消费者不在预算的消费,以减少被保险人消费的动机,因此被保险人就有一财务上的因素来避免多消费。
金融行业的“道德风险”是相对金融风险而言的,是指因为有关人员思想品德问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主观故意违规违章甚至违法操作而造成的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带来的风险。这是一种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风险,往往导致和引发金融风险,因此,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要从防范道德风险人手。
一、道德风险容易诱发金融风险
一部金融发展史就是一部金融风险史,从国际国内乃至我行曾经发生的一些金融风险事件中,其中由于工作人员个人道德风险诱发的例子不胜枚举。如1994年已经经营了二百多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就是因其新加坡期货公司交易员里森越权违规操作,直接导致了该行的倒闭。
在分析金融风险安全过程中,不难发现,近乎百分之百的事件都伴有内部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因素。这些失职、渎职行为的产生,追根究源仍在于个别人员思想道德风险引发的。上述例证说昵防范道德风险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前提和基础。
二、防范道德风险要有紧迫感
加强金融职业道德建设,是道德风险防范的关键。由于社会生活变化纷繁复杂,道德风险的诱发因素也日益增多。
1、从时代发展新形势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以及西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对金融机构员工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成一个严峻的考验。
2、从金融机构内部现实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内控制度不十分完善二是一些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不严,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现氦三是选人用人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改革,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上述因素都有可能引发金融行业道德风险。
3、从个人具体情况看,金融系统从业人员众多,难免会有一些思想道德不健康人员混杂其中,金融部门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道德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酿成大祸 所以,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在新形势下,加强金融职业道德建设、防范道德风险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三、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1、人员素质不高,放松思想教育是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金融行业是一个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行业,金钱的诱惑更为直接和强烈,少数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而又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的取向产生偏离,思想防线崩溃而产生道德风险一些单位教育不力造成员工思想出现“错位”,也是产生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少数人面对社会改革和分配制度调整心理失衡,特别是近年来,银行的网点撤并、人员精简、买断工龄等情况,部分员工思想产生极大波动,有的人不惜铤而走险金融机构用人制度的缺陷,如用人失察,也为犯罪嫌疑人打开了“方便之门”。
2、内控不力,管理松弛是道德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如有的规章制度不落实,甚至违章操作,违规越权经营,给道德风险行为留下了“空间”,有的单位在金融创新中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滞后,未能把某些道德风险及时、有效的控制在萌芽状态也有的单位为片面追求经营效益而放任违规违章经营活动。客观上给道德风险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3、社会环境是道德风险产生的诱发原因。表现为外部腐败行为和消极因素的侵蚀,如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满足自身日益膨胀的欲望,而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
四、防范道德风险的策略
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金融行业的特点,构筑起教育引导、体制创新、加强内控、监督制约和打击惩处的预防道德风险犯罪的安全屏障。
1、防范道德风险重在教育
金融系统防范道德风险的核心是教育。要针对金融系统的形势、任务和工作对象,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金融行业特点的教育新手段、新方法。
一是教育方式要有针对性,要针对金融行业特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具体方式上要把握一个核心,就是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抓住一个关键,就是抓好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更重要的是要抓好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要打好一个基础,就是抓好基层教育,基层处于业务经营第一线,是一切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思想教育必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具体事,力求做深、做细、做实。
要突出一个重点,就是要抓好青年教育。对青年人的教育方式更要生动活泼,要有时代气息,了解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提高识别正确和谬误的能力。
二是教育形式要有多样性。为提高教育效果,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让广大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
按照以“德”治国要求,结合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为金融事业奉献的精神,正确引导金融从业人员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坚持典型引路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用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影响带动员工,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风尚。
充分利用反面教材,以案说法,开展震撼人心、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使金融从业人员认识到每个岗位都是“风险口”,都可能出现道德风险。
三是教育效果要有渗透性。要把教育效果渗透到业务经营管理之中,正确处理好教育与业务发展的关系,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拓展业务的强大动力,达到教育、工作两不误。
要把教育效果渗透到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之中。教育既要讲道理,又要办实褰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感人,对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一定要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使他们更加积极地投身到工作中去。
总之,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广泛深入的教育活动,在金融行业中真正树立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浓烈氛围。
2、防范道德风险严在管理
防范道德风险,教育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当前监管不严、内控不力、管理松弛是金融业的突出问题。针对金融系统内部人员作案较多的特点,加强内部管理关键是突出一个“严”字,要在“严”字上做文章、下功夫,“严”字当头,管在其中,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惩处,严肃处理。具体做到三个结合:把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将正确的思想观念、高尚的道德情操融于严格管理之中,使内在约束与外界约束有机结合,从根本上遏制金融案件的发生把严格的制度与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将职业道德的准则、规范融于各项规章制度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岗位制约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切实加以解决,对违章办事,违规操作的人和事,要及时处理,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把严格的管理与严厉打击犯罪结合起来,形成管理、打击双管齐下、标本兼治,打防并举。
3、防范道德风险贵在坚持
确立良好的道德观,消除人的道德品德上存在的问题,不可能通过一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就能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开展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要经常化、持久化,对员工来说,松是害,严是爱;自律固然是内因,但他律的外因作用不可忽视,要教育在平时,管理在日常,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千万不能让道德风险产生并形成气候。具体必须做到,学习教育要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始终日常监督管理要坚持防重于治,必须进行综合治理,防微杜渐,防范工作要制度化,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防范道德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只有做到金融从业人员主观上“不想为”,客观上“不敢为”,制度设置上“不能为”,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减少或消除金融道德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