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市场

农产品市场(Agricultural product market,agricultural products market,the marke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marke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目录

  • 1 什么是农产品市场[1]
  • 2 农产品市场的特征[1]
  • 3 农产品市场的类型[1]
  • 4 农产品市场主体与流通过程[2]
  • 5 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形成[2]
  • 6 农产品市场作用[3]
  • 7 相关条目
  • 8 参考文献

什么是农产品市场

  农产品市场是农业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产物,它的涵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农产品市场是指进行农产品交换的场所。生产者出卖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和消费者购买自己所需的农产品,要有供他们进行交换的场所,这种交换农产品的场所就形成了农产品市场。

  广义的农产品市场是指农产品流通领域交换关系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具体的农产品市场,还包括农产品交换中的各种经济关系,如商品农产品的交换原则与交换方式,人们在交换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联系,农产品流通渠道与流通环节,农产品供给需求宏观调控等。

农产品市场的特征

  农产品市场与其他市场相比,具有如下一些特有的性质。

  (1)交易的产品具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双重性质。许多农产品具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双重性质。如粮食、果品、.棉花等,这既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生活资料),又分别是食品加工业和棉纺工业所需的原材料(生产资料)。

  (2)具有供给的季节性和周期性。这主要是由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所决定的。因此,农产品市场的货源是随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而变动,其供给在一年中有淡季、旺季。农产品生产在数年之中还有丰产、平产、歉产之分。农业生产的这些特点要求对鲜活农产品要及时采购销售,要求在农产品供应中克服生产的季节性和周期性,维持均衡供应。

  (3)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约束。农业生产是从事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生长、发育、成熟、收获与储运全过程,因而具有自然与市场的双重风险,农产品受水、旱、风、雹、冻、热和病虫等自然灾害影响,会造成农产品生产的自然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还会因供求关系变化而造成市场风险,并与自然风险交织,形成互为因果、反相关的双重风险。当自然风险小时,农产品因丰收质优量大,价格相应走低、市场风险变大,反之,自然灾害重时,农产品因欠收量少,价格上扬,此时,市场风险相对变小。

  (4)有“分散一集中一分散”的流通轨迹。即农户“分散”生产,拿到市场出售时,由经营者收购、贮藏、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集中”,再经批发、零售等环节,最终“分散”到消费者。我国农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由小农户“分散”生产也将长期存在,即使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也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分散”农户来完成。

  (5)应保持供求平衡的基本稳定性。农产品供求平衡且基本稳定是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对农产品市场的营销活动和农产品价格,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又要加强宏观调控,以实现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两个目标,还可以通过全球的余缺来调剂一国农产品的丰欠。

农产品市场的类型

  从不同的层面划分,农产品市场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按农产品种类划分,可分为种植产品市场、林产品市场、畜产品市场、水产品市场;按地域空间划分,可分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国内市场又可分为农村市场和城镇市场;按交易规模和类型划分,可分为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城乡集贸市场;按农产品交易的交割方式划分,可分为现货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

  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仍然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市场类型,初步形成了以农产品集贸市场为基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直销配送和超市经营为补充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但高效畅通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还尚未形成。

农产品市场主体与流通过程

  农产品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生产者、收购商、加工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如图12—4所示。尽管生产者与消费者是农产品市场的主要卖方和买方,但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主要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规模小而且分散,因此需要一些中间环节来减少交易次数,降低交易成本,于是市场中就出现了一系列中间主体。当然,农产品的流通模式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因地区、季节、市场距离、品种等有所不同。农产品的流通模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图1  农产品的流通过程
  1.生产者一消费者

  这种模式又叫直接渠道,它是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不经过任何中间商,是最直接最简单和最短的渠道类型。这种流通模式自古就有,一般是生产者自产自销,有时产地上少数特殊的水果、蔬菜或不易保存的农产品也会直接供应给特殊客户,而且近年来一些地区流行的有机农产品也开始建立自己的直销渠道

  2.生产者一零售商一消费者

  这种模式也称一层通道,它是指农业生产者将农产品出售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转卖给最终消费者,生产者和消费者中间经过一道零售环节。这种流通模式在我国农村地区的蔬菜、水果市场上仍然随处可见。

  3.生产者一批发商一零售商一消费者

  这种模式为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和零售商所采用。农业生产者将农产品出售给批发商,批发商再转卖给零售商,最后出售给消费者。我国大中城市蔬菜消费就主要通过这种渠道流通。例如,在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商大量收集蔬菜并运送到大的消费地批发市场,在市场出售给零售商,零售商最终在集贸市场销售。

  4.生产者一收购商一批发商一零售商一消费者

  在生产者和批发商之间又经过一道收购商环节,收购商起到了集中分散货物的作用。农产品的收购商有两类:①基层商业部门设立的独立核算的收购站和供销社,政府或企业性质收购农副土特产品后然后交给市、县商业批发企业;②个体商贩,多由个体组成,收购农副产品后然后转卖给批发企业

  5.生产者一加工商一批发商一零售商一消费者

  这种模式是生产者将农产品出售给加工商,而不是批发商。采用这种方式的是原始形态不适合消费者直接消费,必须经过加工的农产品。加工是整个农产品流通过程的主要环节,采用这种渠道模式,一般在农产品产地设有农产品加丁厂,便于生产者直接出售。

  6.生产者一收购商一加工商一批发商一零售商一消费者

  这种模式是收购商到生产者处收购,转卖给加工商,加工之后通过批发零售环节最终实现产品销售。与前一个渠道不同的是,这类农产品大多是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才能运输,或者数量达到一定数额才能销售的产品

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形成

  我国农业以农户小规模家庭经营为基础,市场集中度低,既接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又存在过度竞争农产品价格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不同的市场交易会形成不同的农产品价格。

  1.集贸市场与价格形成

  产品集贸市场是在一定的区域内,以农产品生者和消费者互通有无为目的,以当地农产品为交易对象,以零售为主要形式的现货交易。农产品集贸市场具有地方特色,进场交易者主要是当地农户和城镇居民,每笔交易成交量小,而且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交易成功后钱货两清。农产品集市价格随着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数量众多的农产品供给者和消费者是既定的市场价格接受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理性农户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调整生产经营行为。

  农产品集市价格具有明显的地区差价季节差价和时点差价。地区差价是由农产品生产的区域性、消费的普遍性和集市贸易的范围决定的:季节差价是由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和消费的常年性决定的;时点差价,即同一农产品在同一市场上不同时点的价格各不相同。农产品集市价格的变化是农产品供求矛盾对农产品集市贸易起调节作用的表现,影响着农户的决策,进而导致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2.批发市场与价格形成

  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两种性质,即组织性和场所性。作为一种流通组织,它为买卖双方及其代理人提供农产品批量交易的场所、交易设施和交易服务。为了保证农产品批发交易的客观公正性,批发市场的管理主体需要制定交易规则,规范入场交易者的交易行为。入场交易的农产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管理章程规范交易行为,进行客观、公正、平等的交易竞争。同时,专门的交易场所、指定的交易时间、明确的交易规则、统一的结算方式,使得农产品批发市场又成为一种规范的交易场所。

  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大量吸引、汇集各地的农产品,再把农产品发散到各地,迅速实现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让渡。农产品批发价格比较真实地反映农产品商品的价值和市场供求规律,是商品的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交易双方是既定价格的接受者。这种价格是农产品市场的基础价格,发挥着农产品市场的价格导向作用,是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和企业、农户确定生产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3.期货市场与价格形成

  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标准化合约的买卖。农产品期货市场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围绕农产品期货合约交易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经济关系,买卖的是农产品期货合约,是一种在期货交易所内达成的、受一定规则约束、规定在将来某一时间和地点交割某一特定农产品的标准化契约。在单位合约中.农产品的规模、品质、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都是既定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这种价格在期货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方式达成。

  公正的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发现需要一定的条件,如农产品供求的集中、农产品市场的秩序化、公平的竞争环境等,以使农产品信息集中、市场透明、价格真实地反映农产品供求,从而形成公正的农产品市场价格。农产品期货市场满足了这些条件,同时还提供严格的法律和交易规则保障,为农产品价格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另外,农产品期货市场还有一系列制度性保障,如会员制、保证金制、公开叫价制、层层分担风险制等,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平竞争原则在交易中的贯彻。因此,农产品期货市场通过期货交易而形成的农产品价格不是个别交易的结果,而是在一个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市场上形成的农产品价格,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从而被作为农产品的基准价格。这个基准价格表现的是现在农产品市场对未来农产品价格的预期,集中了即期的与未来不同时点的市场供求状况,计算的基础是现货价格加上各种利息仓储运输管理费用场内交易双方再以自己的风险预测经验和知识决定农产品期货价格。农产品期货价格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对于农产品现货交易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也为企业和农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农产品市场作用

  (1)市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要求通过市场来发挥作用。

  (2)市场是供需双方交易的桥梁与纽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活动都离不开市场。只有通过市场才能使供需双方成交,发挥市场应有的作用。

  (3)市场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场所,竞争的目的是接受消费者的评判与检验,为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农产品。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汪发元,王文凯主编.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前沿知识和技能概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12.
  2. 2.0 2.1 苏群编著.农业经营学.科学出版社,2011.06.
  3. 刘慧娥等编著.农村经纪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11月.
阅读数: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