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税收人审计(Audit of Revenue from Tax On Pro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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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税收入审计对从事生产和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的产品税纳税情况所进行的审计。
产品税是我国三大流转税之一种,在我国财政收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产品税收入审计,既是工商税收收入审计的一个重点,也是预算收入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产品税收入中,有一部分属于中央财政固定收入,一部分属于中央与地方财政共享收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税收入的特点,产品税收入的审计的重点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是否按照国家税法和政策、制度规定征收、管理产品税收入,重点审查两个方面:一是有无违反国家严禁承包流转税(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规定,搞包干或变相包干征收产品税的情况,主要是审查财政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的承包办法和企业收入分配办法,检查对国营企业有无采取将产品税纳入企业承包基数,实行核定利税基数,定额上交或递增上交的办法。审查对集体企业有无实行核定利税基数或上缴递增率,超指标实现的产品税,给予定额定比例减免等情况,二是审查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有无对部分收入自行决定不征产品税的情况。国家规定,对纳税人随同产品销售(或提供服务)从购货方(或服务对象)取得的各种名目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均应计入销售收入或业务经营收入,依法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井计算征收所得税。应审查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文件规定和重点纳税单位的税务档案以及有关财务资料,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对纳税人取得的产品加价收入,价外收入不照章征收产品税或作出减征,免征产品税决定的情况。
(2)审查税款的入库、划分、报解和退库情况,检查税收收入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和有关的税收帐簿、凭证记录等,对已征收的产品税收入是否按国家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的规定及时、足额地缴入各级金库,有无混淆企业隶属关系或按企业投资来源比例划分解其产品税收入的情况。在办理减税免税、“以税还贷’退库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比例,分别从各级金库中退出,有无多退上级财政收入的情况。
(3)审查执行国家减税;免税政策的情况。目前国家税法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一些行业、产品,实行减征或免征产品税的优惠政策,并对减免税的权限和减免税的条件、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应审查有无超越权限,违反规定批准减免产品税的情况;有无用减免税办法筹集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或用减税免税办法弥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缺口的情况;有无对经国家批准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的行业和产品,优惠期满后不照章恢复征收产品税的情况。
(4)审查用产品税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国家规定,企业经批准用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归还银行技措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本息资金不足时,可根据规定的权限和范围,批准企业在还款期内,用贷款项目新增产品缴纳的产品税归还。目前允许用新增产品税归还银行贷款的范围只限于卷烟、名优酒、电力等产品,而且必经国家税务局特批。应审查在批准企业用产品税归还银行贷款时,有无超越权限、扩大范围的情况,有无超过国家税务局专案批准额度批准企业“以税还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