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贷款(Personal Auto L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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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1、个人汽车贷款的原则
个人汽车贷款实行“设定担保,分类管理,特定用途”的原则。其中,“设定担保”指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需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分类管理”指按照贷款所购车辆种类和用途的不同,对个人汽车贷款设定不同的贷款条件;“特定用途”指个人汽车贷款专项用于借款人购买汽车,不允许挪作他用。
2、个人汽车贷款的运行模式
目前个人汽车贷款最主要的运行模式包括“间客式“与“直客式“两种。
(1)“间客式”模式。“间客式”运行模式在目前个人汽车贷款市场中占主导地位。该模式是指由购车人首先到经销商处挑选车辆,然后通过经销商的推荐到合作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汽车经销商或第三方(如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协助银行对贷款购车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帮助购车人办理申请贷款手续,提供代办车辆保险等一系列服务,部分经销商为借款人按时还款向银行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或全程担保。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销商或第三方在贷款过程中承担了一定风险并付出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所以它们往往要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担保费。
简单来说,“间客式”运行模式就是“先买车,后贷款”。其贷款流程为:选车一一准备所需资料一一与经销商签订购买合同一一银行在经销商或第三方的协助下做资信情况调查一一银行审批、放款一一客户提车。
(2)“直客式”模式。与“间客式”的“先购车,后贷款”相反,纯粹的“直客式”汽车贷款模式实际上是“先贷款,后买车”,即客户先到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由银行直接面对客户,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在综合评定后授予该客户一定的贷款额度,并与之签订贷款协议。客户在得到银行贷款额度后即可到市场上选购自己满意的车辆。在选定车型之后,到银行交清首付款,并签署与贷款有关的其他合同,由银行代客户向经销商付清余款,客户提车,之后就是借款人按月向银行还款了。
“直客式”运行模式的贷款流程为:到银行网点填写个人汽车贷款借款申请书一一银行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一一银行审批贷款一一客户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客户到经销商处选定车辆并向银行交纳购车首付一一银行代理提车、上户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一一客户提车。由于在这种模式下,购车人首先要与贷款银行做前期的接触,由银行直接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所以把这种信贷方式称为“直客式”模式。
由于汽车贷款购车过程中需要与汽车经销商等机构合作,因此购车流程也可以与上述“间客式”模式类似。但实质区别是,在“间客式”模式中银行将审贷责任交给经销商或者第三方,而在“直客式”模式中则是由银行负责客户的资信调查和信贷审批。
(1)贷款对象
个人汽车贷款的对象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须具备贷款银行要求的下列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含1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②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④个人信用良好;
⑤能够支付贷款银行规定的首期付款;
⑥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贷款利率
个人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规定执行,并允许贷款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规定实行上下浮动。
(3)贷款期限
个人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计划按时还款,如果确实无法按照计划偿还贷款,可以申请展期借款人须在贷款全部到期前30天提出展期申请。贷款银行须按照审批程序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批。每笔贷款只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之后全部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贷款银行规定的最长期限,同时对展期的贷款应重新落实担保。
(4)还款方式
个人汽车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还本付息法、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多种还款方式,具体方式根据各商业银行的规定来执行。
(5)担保方式
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借款人须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包括质押、以贷款所购车辆作抵押、房地产抵押和第三方保证等,还可采取购买个人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各商业银行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各种担保方式作出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6)贷款额度
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所购车辆为二手车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汽车价格,对于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与汽车生产商公布价格中的低者;对于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与贷款银行认可的评估价格中的低者。上述成交价格均不得含有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
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
(一) 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评级情况;
(二) 贷款担保情况;
(三) 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
(四) 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
(一) 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 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
(三) 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 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 贷款催收记录;
(六) 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1)到银行信贷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表(自然人)》。
(2)向银行信贷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已婚者还应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2、个人的有关收入证明,出租车经营指标等;
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的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5、贷款银行储蓄专柜开出的购车首期存款证明(存折);
银行信贷部门审查合格后同意贷款的,消费者便可以和银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的担保及保险手续。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消费者还要填写汽车消费贷款转存凭证(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转存凭证格式与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相同)。与此同时,消费者将购车首期款划入经销商帐户。银行信贷部门与消费者签订借款合同时,有效支款期一般规定为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银行信贷部门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经销商在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及首期款收款凭证后,消费者便可以在经销商处提车,经销商协助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办理缴费及领取牌照等手续。此外,经销商还要在《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限内将购买发票、各种费用凭证原件及行驶证复印件直接交予经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