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危机(Banking C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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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的一场银行业危机对西方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影响和冲击十分巨大。自那时以来,IMF成员国中有130个发生不同程度的银行问题,其中,四分之三的银行危机集中在发展中国家。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由于种种原因,虽然还未发生过银行业危机,但仍然有发生银行业危机的可能性。
银行业危机现象是指银行不能如期偿付债务,或迫使政府出面,提供大规模援助,以避免违约现象的发生,一家银行的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可能波及其他银行,从而引起整个银行系统的危机。
这里所指的银行是指除中央银行、各种保险公司、各种类型的基金以外的金融中介机构,其核心部分是商业银行。有关银行业危机的界定,目前有很多种:在英语中,一家银行或多家银行的危机一般用“bank failure 或“bank failures”来描述,银行业的危机方用“banking crisis”。这里讨论的是后一种。目前国内外学者对银行业危机的界定也有着不同的看法。V.Sundararajan和J.T.Balino对银行业危机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他们认为银行业危机是指由于一组金融机构的负馈超过了其资产的市场价值,从而引起了挤兑、资产组合转换和政府干预的情况。因而危机过程中会出现不良资产比重增加,损失扩大,从而导致清算、合并或重组事件增加。Karninsky和Reinhart是这样界定银行业危机的:发生了银行挤兑,并导致银行被关闭、合并或接管的;没有发生挤兑、关闭、合并或接管,但是出现了政府对某家或某些重要银行的大规模援救。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Kunt和Detragiache综合对1980—1994年世界范围内银行部门进行研究,提出了判断银行业危机的界定依据: 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10%;援助经营失败银行的成本至少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银行业的问题导致了大规模的银行国际化;出现范围较广的银行挤兑,或者由政府采取存款冻结、银行放假担保存款等措施以应付危机。他们认为,只要出现了上述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即构成银行业危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98年对银行业危机下了如此定义:实际的或潜在的银行挤兑与银行失败引致银行停业偿还负债,或为防止这一情况的出现,政府被迫提供大规模的援助。近几年来,一些国内学者也对银行业危机进行了相关研究。苏同华认为,银行失败是银行业危机的必要条件,只有银行失败,而不出现停止支付和政府干预就不算是银行业危机;只有在银行失败导致的挤兑使银行停止支付、政府干预两种情况至少出现一种才算是银行业危机。 方洁认为,银行业危机作为金融危机的一种表现形式,包括系统性和非系统性两层面上的含义,前者是指大批银行相继倒闭而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后者是指个别银行的破产。
以上定义主要从银行业危机的界定标准进行定义,因而从严袼意义上讲,这不是规范性的定义。由于对银行业危机进行定义跟金融危机一样,都显得非常艰难,故理论研究者主要从一些界定标准这一角度出发。所以,这里的银行业危机是指由于金融泡沫破灭而导致银行业产生大量不良资产从而使得银行业出现支付危机而形成的。银行业危机与银行失败具有密切的关系,银行失败与银行业危机的区别从形式上看主要表现在量上。个别银行失败的产生原因具有个性特征,而银行业危机产生原因具有共性特征,银行失败是银行业危机的必要条件。
金融泡沫破灭其实是证券市场的严重非均衡所导致的。而这种严重非均衡将通过溢出效应传递到其他市场,如银行信贷市场、汇率市场,导致这些市场也同样出现非均衡。而这些市场的非均衡,将会严重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从而使银行业危机爆发成为可能。从银行业危机史来看,金融泡沫破灭不可避免地导致银行业危机的发生。一般来说,金融泡沫破灭导致银行危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金融泡沫破灭导致银行资产负债状况恶化。
金融泡沫破灭,银行不良贷款会不断增加这是因为:
(1)在金融自由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银行可以进入证券市场参与投资。而当金融泡沫破灭时,银行资产势必缩水,极有可能转化为不良资产,从而影响银行的支付能力,使银行面临支付危机。
(2)金融泡沫破灭时,会使一些投机性项目贷款极有可能转为不良贷款。投机性项目是通过支付高价获得贷款的项目,为了盈利,必然会涉足一些高风险项目,如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而金融泡沫破灭时,这些项目收益会大受影响,从而项目贷款极有可能转化银行的不良债权,接下来我们看金融泡沫破灭对银行负债的影响。从负债方面来说,由于居民及企业的收入锐减,直接减少了银行资金的来源;由于居民及企业迫于流动性需要而提款,将造成银行存款的进一步减少,使银行资产负债表进一步恶化。如果说在汪券市场繁荣时由于示范效应会促使银行储蓄向证券市场分流,那么在证券市场低迷时是否存在资金从证券市场回流到银行体系的相反效应呢?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原因可能有:一是由于前新的示范效应,未进人证券市场的潜在投资者将试图通过低成本建仓;二是已进人证券市场而被套牢者力求在低价位增仓而降低持仓成本。
总而言之,金融泡沫的破灭会破坏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平衡,使银行陷入经营困境,从而很可能导致银行业危机的产生。
2.会融泡沫破灭导致外汇市场危机。
金融泡沫破灭影响国际资奉流动,导致汇率波动,从而导致货币危机。股市与汇市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股市的波动必然会引起汇市的波动,反过来,汇率的波动又将加剧股市的波动,尤其在金融自由化程度相当高的周家更是如此会融泡沫破灭,导致一些进入证券市场的外商投资葑利益大大受损。而外商投资者利益的受损,将会使大量外资撤离该国证券市场,这会导致股票价格继续下跌的同时引起汇市危机,从而引发货币危机。货币危机的爆发将会导致更大范围的外资撤离,从而使银行陷入支付危机。因而从一定程度上讲,货币危机与银行危机具有共生性,尤其是那些允许以银行贷款形式进行投资的国家,并且货币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银行危机爆发的原因,尤其是一些实行了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国家。许多专家学者对此做了论述。Kaminskv&Reinhart认为,许多发生货币危机的国家,在他们的外汇市场遭受冲击的同时,也会发生程度相当的国内银行危机。沈中华认为这种双重危机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不仅1997~1998年发生在东南亚国家,20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在南美洲、90年代初期在斯坎德纳维亚半岛都曾发生过银行与货币的共生危机。Chang&Velasco认为国际资本流动将导致银行和货币共生性危机。
3.金融泡沫破灭导致信心危机。
金融危机或银行危机,从某种角度上来讲都是信心危机。银行的经营依赖于公众信心。我们知道,公众信心基础是银行内部脆弱性的一种表现。因此,信心既是整个金融体系存在的基础,又是导致金融体系在特定时间和条件下失败的直接原因。信心具有很强的传递性,一部分人的信心,通过示范作用和周边个体的从众心理,向外蔓延,形成公众信心。反之,一部分人信心的丧失,也会通过同样机制,形成公众信心危机。但不管公众对某一家金融机构信心的丧失还是对整个金融体系信心的丧失,这必须有一个外来因素。这外来因素包括很多方面,如战争、经济崩溃等。而金融泡沫破灭将是对公众信心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金融泡沫破灭之后,公众财产将面临着巨额缩水,这将改变公众对未来的预期,也将影响公众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从多次爆发的金融危机可看出,金融泡沫破灭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公众产生信心危机。而当公众对银行产生信心危机时,个人的理性与集体的非理性矛盾就产生了,存款挤兑现象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最终导致银行业危机。
4.“信贷紧缩—不良贷款”陷阱。
信贷紧缩是指经营贷款的金融机构提高贷款标准,从而导致信贷增长的下降,使社会再生产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金融泡沫破灭之后,由于受到不良资产的影响,银行的信贷往往会经历一个信贷紧缩过程。信贷紧缩一旦形成,便容易产生“信贷紧缩—不良资产”陷阱。信贷紧缩产生的动机在于金融机构加强自我保护和稳健经营,防止不良贷款的进一步恶化。然而,金融机构提高信贷标准之后,企业的银行贷款将有所减少。对于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来说,银行贷款的减少可以部分地通过证券市场资金融通予以弥补。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缺乏有效的直接融资渠道,银行贷款的减少使这些企业不得不压缩甚至中断再生产过程,技术改造贷款缺乏,流动资金紧张,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进一步加重,一些原来可以保本经营或薄利经营的企业也陷入亏损;原来处于亏损的企业将发生更大的亏损;原来经营的企业盈利也可能大幅下降。因此,银行的不良贷款将会更大程度的增加。
总之,金融泡沫膨胀是发生银行业危机的先兆,而金融泡沫破灭却往往直接导致银行业危机发生。Hutchison和McDill的研究发现,股票价格指数可以显著地预测银行业危机,国外其他的一些研究者对此也持相同的看法。
我国银行业危机的防范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依靠各类模型,加强各类风险结构研究,及时发出预警的信号,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加强外生性冲击因素的控制,控制危机发生的时间进程。前者是计量模型所能够解决的,应进一步从危机的共性中提炼出对我国更有实际价值的变量,在目前政府行政干预依然有效的条件下,着眼于中长期及银行体系的整体预警;而对于后者,即外生性冲击因素的研究与控制,主要着眼于当前,重点关注个别的银行经营状况,防止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风险,整合银行、银监会、政府三方的力量,提高抗冲击能力。这就要求从银行到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应对外部冲击的危机管理。
简单说来,每个银行要有应对外生性金融风险的预案。其主要包括:公共形象管理,新闻媒体的沟通,客户稳定性管理,突发事件处理流程,资金紧急调拨计划,“三防”(防盗、抢及火)的措施等内容。银行一定要建立灾难备份中心,周期性地进行反危机演练。对监管机构而言,强化风险监管,除了正常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之外,设计危机管理的压力指标值,分别测算其权重,得出不同地区银行的压力警戒区间,分为风险安全区、低风险区、风险区、高风险区、危机区等六大区间,采取不同的监管行为,及时在金融体系当中剔除不健康机构,介绍结构风险。而政府方面则要求谨慎政府行为,合理掌握干预经济的尺度,引导并掌握公众偏好,掌握新闻媒体的舆论炒作,严惩扰乱金融秩序的人员及事件,保持良好的社会心态。
同时,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对问题银行的救助程度,对好的银行在危机中给予额外的救助。实践证明,有几类银行易受到外部冲击影响。分别是:有较严重的结构性危机,如本身有重大财务问题的银行;具有很高知名度,或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的银行;信息非常公开透明,并有重大利空传言的上市银行;外部经营环境不佳,坏消息影响力大的银行。这些银行应成为危机防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