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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渠道是指企业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方式筹集创业和经营资金。
直接融资渠道的特点是:
(1)公平性。即无论什么企业只要符合有关规定,都可以发债或发股。当然,我国目前发行股票实行的是核准制,要做到这一点还有些困难,以后过渡到注册制就可以做到了。
(2)透明度高。为了保护众多投资者的利益,采取直接融资的企业都被要求披露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使企业的经营状况比较透明,这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的情况,以便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另一方面也迫使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经营,有利于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3)风险性。这里不是指投资风险,而是指采用直接融资对企业带来的风险。如果发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将导致企业破产,它不像银行贷款,还可协商、展期;如果上市,经营不善将面临摘牌的危险,还有被并购、失去控股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