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chain op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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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以发展会员、加盟等名义要求您缴纳资金、购买产品、发展下线,并以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销售额为报酬依据的,均涉嫌传销违法犯罪,请提高警惕!
连锁经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连锁经营是一种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
2、连锁经营中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3、授权人对双方合同涉及的授权事项拥有所有权及(或)专用权,而被授权人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或利用权)及基于该使用权的收益权;
4、连锁经营中的授权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利用),而非有形资产或其使用权;
5、被授权人有根据双方合同向授权人交纳费用的义务;
6、被授权人应维护授权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统一性。
连锁经营的特点即六个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营销策略、统一价格、统一核算。
连锁经营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
1、授权人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
2、被授权人由于购买的是已获成功的运营系统,可以省去自创业不得不 经历的一条“学习曲线”,包括选择盈利点、开市场等必要的摸索过程,降低了经营风险。
3、被授权人可以拥有自己的公司,掌握自己的收支。被授权人的经营启动成本低于其它经营方式,因此可在较短的时间内 收回投入并盈利。被授权人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营销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授权人的帮助和支持, 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4、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之间不是一种竞争关系,有利于共同扩大市场份额。
连锁经营这一经营模式的实质,是企业 运用无形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实现低风险资本扩张和规模经营的有效方法 和途径。这也是连锁经营能得以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所在。
连锁经营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连锁经营包括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特许加盟(Franchise Chain,简称FC)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转移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的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直营连锁(Regular Chain,简称RC)就是指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本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此连锁型态并无加盟店的存在。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点,零售点也毫无疑问地必须完全接受总部的指挥。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
自愿加盟(Voluntary Chain,简称VC)即自愿加入连锁体系的商店。这种商店由于是原已存在,而非加盟店的开店伊始就由连锁总公司辅导创立,所以在名称上自应有别于加盟店。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加盟主所有,而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则归总部持有。所以自愿加盟体系的运作虽维系在各个加盟店对“命运共同体”认同所产生的团结力量上,但同时也兼顾“生命共同体”合作发展的前提,另一方面则要同时保持对加盟店自主性的运作,所以,自愿加盟实际可称为“思想的产业”。意义即着重于二者间的沟通,以达到观念一致为首要合作目标。
连锁经营的基础理论 连锁经营最早出现在美国,第一家颇具规模的连锁商店是1859年乔治•F•吉尔曼和乔治•亨廷顿•哈特福特在纽约创办的大美国茶叶公司,在六年时间内,该公司发展了26家正规店,全部经销茶叶。在1869年更名为“大西洋和太平洋茶叶公司”,到1880年时已经发展到100多家分店的规模了。在同一时期的另一家通过连锁经营取得成功的公司是“胜家缝纫机公司”,它于1865年开始采用“特许经营”分销网络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收到很好的效果,迅速打开产品销路,成为该行业的领导者。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这一经营形式在世界各地得到迅速推广,尤其是日本的连锁店的发展速度更为惊人,以7—Eleven为例,1974年5月,日本的7—Eleven第一家本土便利商店在东京都江东区开张,到2003年时,7—Eleven的本土商店的总店数达到10000家,2005年5月,它在广东省开出中国内地的第200家店。
在中国内地,中国连锁经营的起步应该是皮尔•卡丹专卖店在1984年落户北京。随后连锁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国发展迅猛,尤其是以食品、零售、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最具代表性,如上海“荣华鸡”、“华联”等。连锁经营的概念及分类连锁经营的概念 连锁店 连锁店是指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若干企业,在总部的领导下,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效益的经营形式和组织形态。对于连锁店的规模,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欧美一般认为连锁店至少要有10家店铺。 连锁经营是经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若干经营单位,以同一商标、统一管理或授予特许经营权方式组织起来,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共享规模效益,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经营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连锁企业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连锁经营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当前最为常见的一种分类方法是根据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集中程度来划分,包括:直营连锁、自愿连锁、特许连锁。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连锁形式,也是连锁经营的基本形态。它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经营。
连锁经营进入中国还不到10年的时间,真正发展起来也是近两年的事。随国际大企业闯入中国市场,这种经营方式猛烈地冲击着传统的流通体系。连锁经营在中国火爆起来,连锁经营已遍布整个第三产业的几乎所有行业,特别是被广泛地应用于服务业领域。 连锁经营正迅速成为中国最具获利能力的投资方式和创业途径。中国发展连锁经营的时机正在成熟,中国是世界上最大、最富有潜力的连锁经营市场。
连锁经营作为一种先进的商业组织形式,其先进性体现在它是一整套商业运作的集成。这一技术集成至少应包括五项核心技术:
连锁经营是一种紧密的组织形式,内部形成了一系列严格完备的制度规范着各种行为和关系,以保障组织高效运转。连锁总部对连锁店的管理控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营管理模式的贯彻,二是对信息流的把握。
一、经营管理标准化、模式化
连锁经营的本质特征在于连锁总部与所有连锁店共享资源与能力。作为连锁经营总部管理哲学的具体化管理,连锁总部必须运用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对员工培训、员工工作安排、职责、服务标准、店面陈列、广告、市场营销、顾客关系、顾客抱怨处理程序、存货控制程序、会计程序、现金和信贷管理程序、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理等连锁单店经营所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对连锁店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予以规范化并形成连锁单店工作手册。它是连锁店员最重要的培训教材,也是连锁店日常经营工作的速查手册。连锁店据此开展所有日常经营工作,共享总部的经营技术。这是总部确保连锁店按照统一标准模式进行所有经营活动的必要保障,同时也是复制连锁店的必要条件。
二、充分把握并利用信息流
发展连锁经营决定了经营门店日趋分散的特性。面对散处各地的连锁分店,总部必须使所有销售前台和后台支持机构实时地共享信息,总部管理机构必须对连锁店实施“零距离”管理,实现对所有业务环节的实时监控,并对这些方面所涉信息予以实时记录和深度分析。否则就谈不上形成连锁网络,整体大于简单局部之和的连锁经营优势也就无法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