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商店(Chain 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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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商店是零售商业形式之一,始创于美国。是由四家以上的零售商店组织在一起,同受一个中心组织管理,统筹进货,商店内外装潢、商品种类以及服务方式具有同一风格的经营组织。采取节约销售费用,薄利多销的政策,以便争取顾客占领市场,这是连锁商店的重要特点。它比独立零售商店更具优势。
1、从成员店的分布地区划分,连锁商店有地区性连锁、全国性连锁和国际性连锁3种类型。
若所有成员店分布于全国各地则为全国性连锁;
成员店的发展已跨国界分布,称为国际性连锁。
2、根据总部所所在地区划分,连锁商店可分为地方连锁和中央连锁。
地方连锁是指连锁商店总部位于地方城市;
中央连锁是指连锁商店总部位于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首都,而成员店遍布全国乃至国外。
3、按照经营形式划分,连锁经营可以分为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3种;这主要是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程度来划分的,是连锁商店最基本的分类方式。
规连锁也称一般连锁、联号商店、直营连锁。这是大型垄断商业资本通过吞并、兼并或独资、控股等途径,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形式。日本通产省给正规连锁商店下的定义是:本质上是处于同一流通阶段,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并在同一经营资本及同一总部集权性管理机构统一领导下进行共同经营活动(由两个以上单位店铺组成)的零售企业集团。美国规定连锁商店必须有11个以上分店,英国规定要有10个以上分店。
特许连锁又称加盟连锁和契约联合店。如果大型商业资本打算在节省资本投入的情况下达到扩张,实现商品价值的目的,特许连锁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形式。美国商务部对特许连锁的定义是: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商品、服务和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象征的使用、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区域进行统销权和经营,加盟店则需交纳一定的营业权使用费,承担规定的义务。
如果觉得正规连锁和特许连锁有过多的约束,会影响连锁商店的经营活力的话,自由连锁是个不错的选择。自由连锁也称志愿连锁、志同连锁和任意连锁店集团等。美国商务部对自由连锁商店的定义是:由批发企业组织的独立连锁集团,即所谓批发企业主导型任意连锁集团。成员零售店铺经营的商品,全都或大部分从该批发企业进货。作为对等条件,该批发企业必须向零售企业提供规定的服务,日本经济界对自由连锁商店的表述是:所谓自由连锁商店,是许多零售企业自己组织起来的。在保持各自经营独立性的前提下,联合一个或几个批发企业,并以此为主导建立强有力的总部组织,在总部的指导和统制下,实行共同经营,通过大量集中采购,统一经销,获取低成本、合理化经营的利益,不断提高流通效率的零售商业组织。
连锁店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一种流行的零售组织形式,并在零售业中占据重要位置,说明它有独特的优势:
(1)商店的市场范围大。连锁店由于是多处建店,甚至可以超越国别限制,在世界各国建立分店,因而其总体的市场范围是极大的。
(2)商店知名度高,容易得到消费者认可。由于是多处建店,并采取统一的徽号标记,连锁店的名声可以传播到广泛区域,并能增强信任感。
(3)有利于强化采购。由于是总店集中从事大批量进货,可从厂商直接进货,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流通费用;且因大批量进货,具有与厂商议价的能力,能享受价格上的折扣,降低采购商品价格。
(4)有利于强化销售。由于各分店没有采购等其他任务,可以专职于销售,提高销售服务水平。
(5)有利于降低成本。连锁店由于集中储存和配送,也比分散储存、运输的费用低,同时由于集中管理与决策,职能人员专业化,使之达到了精简高效,也节约了人力费用开支。
(6)可利用较多的宣传工具。由于连锁店销售量巨大,市场范围广,使连锁店能共同利用电视、杂志、报纸等一切媒体进行统一宣传,从而降低宣传费用。
(7)能够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由于连锁店具有多个分散的分店,因而要求信息传递及时,管理指挥迅速,同单体店铺相比,连锁店更能有效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