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押汇(Import Bill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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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商业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保证文件的这一过程,称为进口押汇。
因为进口商通过信用保证文件的开立,可以延长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发货之前支付货款,即使在出口商发货后,也要等到单据到达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义务。这样,进口商减少了资金占用的时间。同时,出口商愿意接受这种延长付款期限,是以开证行保证到期付款为条件的。因此,进口押汇是开证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种资金融通。
进口押汇是开证行给予进口商(开证申请人)的一项短期融资便利,即企业(开证申请人)在银行给予减免保证金的情况下,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在单证相符须对外承担付款责任时,由于企业临时资金短缺,无法向银行缴足全额付款资金,经向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后,由银行在对您的企业保留追索权和货权质押的前提下代为垫付款项给国外银行或出口商,并在规定期限内由企业偿还银行押汇贷款及利息的融资业务。
进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将信用证上面所列的各种单据和信用证交给银行进行短期借款,实际上就是用信用证的单据抵押给银行。
2.远期信用证承兑的押汇
进口商的远期信用证业务,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进口商利用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
3.远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
用远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品的短期借款。进口商拿到了一张远期银行汇票,这张汇票已经被银行承兑了,但还没有到期,进口商可以拿着张汇票抵押给银行进行借款。
一、对象:
企业(开证申请人)如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开立信用证,由于单证相符必须承担对外付款责任时,因资金临时周转困难等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付款日前筹措到付款资金的,可在收到银行到期付款通知书后向银行申请叙作进口押汇。
二、条件:
1、企业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作风良好,无违规、违法和违约等不良记录;
2、企业必须在银行开有外汇或人民币基本帐户或往来帐户,保持经常结算往来,信誉良好;
3、企业应有齐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网络,进口商品有正常合理的销售渠道和可靠的资金回拢来源,能够按期偿还银行的垫款资金;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短期偿债能力,如需要,企业应向银行提供经认可的贷款担保或抵押。
进口押汇币种为付款币种,押汇利率参照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采取利随本清的计息方式进口押汇的期限自每笔对外付款日起至押汇归还日止,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企业如需向银行申请叙作进口押汇,须在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前填写《进口押汇申请书》,加盖公章及有权签字人签字后提交银行。
1、企业如需向银行申请叙作进口押汇,须在信用证付款到期日前填写《进口押汇申请书》,加盖公章及有权签字人签字后提交银行。
2、企业应向银行提供财务报表,以便银行审核贵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需要提供担保或抵押,应向银行提供有关担保方或抵押物的资料,银行将按贷款程序进行审核。
3、 经银行审核同意后,与银行签订《进口押汇合约书》和《信托收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减少资金占压——您在办理进口开证、进口代收后继续叙做进口押汇,等于完全利用银行的信用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
把握市场先机——当您无法立即付款赎单时,进口押汇可以使其在不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优化资金管理——如您在到期付款时遇到更好的投资机会,且该投资的预期收益率高于贸易融资的利息成本,使用进口押汇,既可保证商品的正常购买、转售,又可同时赚取投资收益,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1、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按时付款赎单,且进口商品处于上升行情;
2、有其他投资机会,且该投资的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1. 需向开证行或指定代收行提出书面的进口押汇申请;
2. 在押汇银行核定了授信额度或申请了单笔授信;
3. 与银行签订正式押汇协议,确定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日期等;
4. 随时关注人民币和付汇货币的市场利率,选择融资成本最低的押汇币种;
5. 进口押汇是一种专项融资,仅可用于履行特定贸易项下的对外付款责任;
6. 押汇期限一般与进口货物转卖的期限相匹配,并以销售回笼款项作为押汇的主要还款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