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固定资产

自建固定资产(self-built fixed assets)

目录

  • 1 什么是自建固定资产
  • 2 自建固定资产的核算
  • 3 自建固定资产的计价及账务处理

什么是自建固定资产

  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固定资产,除了外购等方式取得外,还经常根据生产经营的特殊需要利用自有的人力、物力条件自行建造,即称之为自制、自建固定资产。

  自制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自己制造生产营所需的机器设备等,如自制特殊需要的车床等;

  自建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各种设施以及进行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如大型生产线的安装工程)等,也称为在建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按其实施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

自建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所消耗的材料、人工、其他费用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确定其价值。其核算分为两种情况。

  1.自营工程

  企业自营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工程物资”科目,核算用于在建工程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为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

  [例]某企业自行建造仓库一座,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2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340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含增值税)210600元,剩余物资转作企业存货;另外还领用了企业生产用的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0000元,应转出的增值税为5100元;支付工程人员工资50000元,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10000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有在会计处理如下:

  ①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②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仓库  210600

    贷:工程物资  210600

  ③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仓库  35100

    贷:原材料  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

  ④支付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仓库  50000

    贷:应付工资  50000

  ⑤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的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仓库  10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10000

  ⑥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固定资产  305700

    贷:在建工程——仓库  305700

  ⑦剩余工程物资转作企业存货

  借: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工程物资  23400

  2.出包工程

  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自制、自建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在承包单位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实际成为企业与承包单位的结算科目,企业将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7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工程”科目。

自建固定资产的计价及账务处理

  (一)自建固定资产的计价

  自建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自己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等。公司自建的固定资产也应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即以固定资产在自建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额计价,包括耗费的材料、工人的工资以及为建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等。

  (二)自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公司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库存材料。如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转作库存材料。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人当期营业外收支。

  证券公司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一切支出,应先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有关科目。在完工之后,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金融企业的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人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人当期营业外支出。

  证券公司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例]富海证券公司自行建造营业用房一幢,为此购人工程物资200 000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支付工人工资80 000元,为工程长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30 000元,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购买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2)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营业用房  200 000

    贷:工程物资 200 000

  (3)支付工人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营业用房   80 000

    贷:应付工资   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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