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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包工程是指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商,由建造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工程,其工程的具体支出主要由建造商核算,在这种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主要是企业与建造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科目,企业支付给建造商的工程价款作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按合同约定建造商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完工补付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例5】某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仓库一座,按规定先预付工程款100 000元,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决算单,补付工程款130 000元,工程验收后交付使用。
借:在建工程——仓库 100 000
贷:银行存款100 000
借:在建工程——仓库 130 000
贷:银行存款130 000
借:固定资产 230 000
贷:在建工程——仓库23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