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审计(Audit of Taxation Decla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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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审计是指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就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实际征纳税的正确性实施的审计。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它是基层税务机关核实应征税额、办理税款征收、开据完税凭证的主要依据;实施纳税申报审计,对监督基层税务机关加强纳税申报管理,提高征管质量,防止错征,有积极作用。
(1)审查纳税单位应申报纳税的项目,有无漏报或隐瞒不报应税项目。
(2)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纳税额的真实性,有无将应税项目的收入减少申报纳税。
(3)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纳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4)应申报纳税项目的审查。纳税申报是纳税单位定期向税务部门报送的,其申报应纳税项目是否全面,要予以审查。审查申报纳税的范围,重点有四个方面:第一,审查纳税鉴定中未明确纳税的临时经营的业务收入,是否已申报纳税。如工业企业的委托加工收入;汽车运输收入。
第二,审查鉴定中已明确的纳税项目产品,改变销售方式或本企业自用时是否申报纳税。如工业企业的产品用于继续加工,按规定应征中间环节产品税的,本企业基建部门领用的产品;本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的产品,这些产品是否已按计税价格申报纳税。通过企业的财务或有关报表进行审阅、核对,即可查出。
第三,审查批发单位代扣营业税申报情况,所批发的销售是否按规定代扣了营业税、代扣的营业税向税务部门是否如实申报。
第四,审查同一企业各税种是否都作了申报。现行税法规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企业一般都应交纳几种税。审查企业各税申报,应结合财务报表审查建筑税、奖金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申报。这些税种不是按企业经营收入额征收,且大多数是按季、年征收,企业申报有可能隐瞒或漏报。
(2)纳税单位申报纳税的计税收入额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纳税项目中,应计税的金额是否正确,其计算应纳税金额的内容与税法规定是否一致,是计税额审查的主要内容。
①纳税申报中计税额的审查。审查计税额就是审查纳税单位所有应计算交纳税款的收入是否都已申报。主要对财务报表中往来帐户、应收销货款帐户余额进行审查,是否转移了收入。
②审查申报的计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如奖金税申报时是否把超标准的加班工资、以及企业发放的物资计算在内申报,建筑税应计征税额的投资额是否全部申报,国家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申报是否包含了专用基金利息、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这些计税额的计算都要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核实,有无漏报或隐瞒收入的情况。
⑧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税额计算是否正确。税法中规定各税种实行的税率不一样,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且同一税种依据计税额的变化,其税率也不一样。对申报中应计税额与税率计算所得的税额是否正确,应对申报表进行复核。如奖金税是根据奖金发放金额分档计算税额,建筑税计划外与计划内的投资额税率也不相同,集体企业所得税实行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等。因此,凡税法中明确规定,在计算应交税金时,税率根据金额大小或有具体规定的应纳税项目的税种,对申报的税额都应计算,同时注意申报中的税率是否正确。
(4)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期限和次数。按现行税法规定,各税种依据收入额、计税额的大小,纳税单位什么时间申报,每年申报几次都有要求。审查纳税单位申报的次数,也就是了解应纳的税金是否及时申报交入国库。主要是对年税额大的工商企业的申报次数进行审阅,是否按规定实行按日、旬、月申报纳税。
纳税申报的审查一般不延伸到企业审计,只要对纳税企业的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进行核对即可。因为它不是对企业偷漏税的全面审计,所涉及的资料一般税务专管员已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