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企业并购活动中,并购支付是实现交易的一个关键环节,关系到并购双方的利益。
所谓并购支付方式是指,并购公司为了得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采用的支付方式,即并购公司拿什么来换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1.现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是指并购方通过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来购买日标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从而实现并购交易的一种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适用于以下情况:①早期并购市场上金融支付方式比较单一的情况;②希望通过“买壳”来实现上市,关系并购业绩较差、主业相关度不大的公司;③并购对象系股权比较松散、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相对较小的目标公司。现金支付方式是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支付方式。目前,我国企业并购的平均支付金额达2亿元人民币,这对于一个相对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压力是相当大的。
2.股权支付方式。股权支付是指并购方通过换股或增发新股的方式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进而收购目标企业的一种支付方式。股权支付方式的特点:①并购方不需支付大量的现金;②并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股东成了并购方的股东;③对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支付方式使目标企业实现借壳二市;④增发新股改变了并购方原有的股权结构,从而稀释了原有股东的权益。在国际上,股权支付方式占了很大比重,特别是大型的并购基本是通过换股实现的。但我国股权支付在企业并购中还不是很普遍一市公司由于具有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优势,其在合并中占较为主动的地位,其并购带有明显的“大鱼吃小鱼”的特征,而“强强联合”换股并购的方式较少。
3.资产置换支付方式。资产置换是上市公司用一定的资产并购等值优质资产的产权交易,它是一种特殊的并购形式。如果这种方式运作成功,可以实现两个方面的目的:①可以获得优质资产;②可以将企业原有的不良资产和盈利水平低的资产置换出去,从而实现企业资产的双向优化。
4.无偿划拔支付方式。无偿划拨一般是指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将一家国有企业的控股权直接划给另一个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而接受方无须向出让方支付现金、证券及票据等任何补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进行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时大多采取行政命令方式,不需要辅以任何支付行为。
5.综合证券支付方式。综合证券支付方式主要通过发行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来实现。我国直接融资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融资渠道较少,而间接融资市场受政府行为约束较大,这些都导致了我国企业在选择并购支付方式时极少采用综合证券支付方式。
1.并购方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在拥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和稳定的现金流且股票被市场低估的情况下,并购方会选择现金支付方式。因为并购方的股票被低估时采取股权支付方式需要增发股票,这可能会摊薄每股收益,对股东和企业业绩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反之,当并购方财务状况不佳,目前或可预见的将来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较差,而且并购方的股票市值被高估时,并购方会选择股权支付方式。因为现金支付方式不仅要受到即时支付能力的制约,而且要受到并购后能否迅速获得稳定现金流的制约。若无足够的现金流,必然会影响到并购后企业的发展。而采取股权支付方式还可以使并购双方共同承担并购后的风险。
2.并购方股东和管理层的要求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并购方股东关心的是保持控制权和增加每股收益。现金支付方式虽然不影响并购方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可继续保持其控股地位,但以自有资金支付可能会影响企业以后的发展和并购后企业的有效重组,若以举债方式进行现金支付又会使企业和股东面临还本付息的财务压力和风险。股权支付方式则改变了企业的股权结构,因为并购后企业的业绩若没有相应幅度的增长,那么就会摊薄每股收益,而股权支付方式可以使并购方免于承受巨大的融资和即时支付现金的压力,有利于并购后企业的有效整合和快速发展。如果并购方的股权分散,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偏低而又要保持并购后的相对控股地位,那么并购方的主要股东就不会选择股权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对并购方管理层的影响在于如何既能保持其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控制权和资源的分配权,又尽可能减少股东对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若以股权支付方式并购,尤其是在管理层持有本企业股份的情况下,增发新股则会稀释他们对企业的所有权,可能导致更多的外部投资者监督并干预其经营活动。因此,并购方管理层持有本企业的股权比例越高,他们越愿意选择现金支付方式。但用现金支付需要筹措大量资金,这时管理层又不得不在对外融资问题上进行权衡。
3.被并购方股东和管理层的意图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被并赔方股东同样会考虑采取什么支付方式对自己有利。如果并购方支付的并购交易价格高于被并购方的实际价值,则被并购方股东会以转手的方式变现,以免分担并购方由于“支付过多”而可能导致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股权支付方式使被并购方成为并购方的股东,则其必然分担并购方由于“支付过多”而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如果并购方支付的并购交易价格低于被并购方的实际价值,而且被并购方股东充分相信通过并购后双方的重组与整合可以取得更多的未来收益,则被并购方股东更愿意接受股权支付方式,以换取并购方的部分股权,分享并购后企业未来增加的收益。
被并购方管理层则更加关注自身在并购后企业中的地位和发展机会。因为在股权支付方式下,被并购方股东可以以其在并购后企业中持有的股权为条件与并购方交涉,要求以适当的人事安排增强其在并购后企业中的发言权和知情权。但若以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并购,那么被并购方管理层的个人地位和发展机会则完全取决于其个人能力以及并购方对于并购后企业的未来发展计划和安排。
4.税收安排对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对于并购方而言,以借款或发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来支付并购价款,其利息的成本可以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资本的成本则只能在税后列支。对于被并购方股东而言,若并购方向被并购方股东支付现金,则必须在收到现金后立即缴纳所得税,若采取股权支付方式,则只有在未来出售所换来的股票时才需要纳税,因而持股股东可以推迟收益实现的时间并享受推迟纳税或低税率的税收优惠。可见,只有当以现金支付的并购交易价格足以弥补被并购方股东在税收方面的损失时,现金支付方式才是可接受的。尽管采用股权支付方式可以延迟纳税,但这通常是有条件的:①并购必须是出于商业目的,而不仅仅是税务目的;②并购完成后,被并购方必须以某种可辨认的形式持续经营,即不能出售自己的主要资产;③在被并购方股东收到的补偿中,至少有50%的部分是并购方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5.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法律法规的约束对并购支付方式选择的影响。一个国家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所占比重的大小对并购支付方式的影响较大。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直接影响到并购的融资方式、支付手段和规模;而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则直接影响企业是采取现金支付方式还是选择股权支付方式。美国的资本市场发达,因而其采用股权支付方式进行并购的案例较多。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证券市场尚不成熟,而间接融资市场又受到政府严格的监管约束,以致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成本较高,因而限制了并购规模和支付方式的选择。
1.被并购方。在并购中,被并购方应该争取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以保证公司股东实现财富最大化,有效避免并购以后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不过,资产置换虽然有利于公司的资源配置,但在并赡方获得控制权后,被并购方股东的权益会减少,而且并购后需要双方磨合,从而对企业的经营前景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因此,被并购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还应充分考虑并购后的协同效应、税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随着并活动的深化,海外并购活动增多,而在海外并购案例中,被并购方容易遇到恶意收购的情况。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被并购方在并购前实行的反并购策略若暂时没有成功,而对自己的企业又充满信心,那么就可以接受并购方进行非现金支付,如股权支付、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等待时机实行控制权转移,以成功实现反向收购。
2.并购方。并购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应当以考虑并购目的为主、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为辅。
(1)以买壳上市为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被并购方能够直接从证券市场上融资的资格。并购方如果以现金支付,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周转带来资金压力,还会因为被并购企业的业务质量不高,并购后很难形成偿还债务的现金流优势,此时就应该将被并购方的原有业务进行整体剥离。因此,并购方最好选择资产置换方式,以植入自身优质业务。
(2)以财务性重组为目的,这是基于被并购方管理不善或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导致其市值远远低于经营能力所创造的价值。财务性重组意味着并购方将旨在获取这部分管理收益或治理收益。此类并购一般选择现金支付方式。因为并购方的目的在于获得控制权,重新构造企业治理结构,一般不接触具体经营事宜的非合作性并购,而且并购方持有的多为金融资本,缺乏产业基础,采用资产置换或股权支付方式会使重组工作复杂化,甚至根本不可能实施整合。
(3)以战略性重组为目的,即以并购双方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管理层的通力合作为前提,谋求业务的整合价值最大化。因为是合作性重组,并购双方的利益要从并购后存续企业的持续经营活动中实现,所以这种并购采用股权支付方式,可以减少并购时的支付压力,同时与被并购方共同承担风险。
并购方在选择并购支付方式时,还需要考虑本公司的股票价值。如果本公司股票的价值被高估,则应采取股权支付方式,增发新股进行融资,以充分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减少现金支出给企业带来的融资压力;如果本公司股票的价值被低估,则应采取现金支付方式,给市场传递公司运营良好的信号,以提高公司市场价值,增加股东每股收益。
(一)现金支付产生资金流动性
风险由于现金支付工具自身的缺陷,会给并购带来一定的风险。首先,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是一项巨大的即时现金负担,公司所承受的现金压力比较大;其次,使用现金支付工具,交易规模常会受到获现能力的限制;再次,从被并购者的角度来看,会因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和转移实现的资本增值,从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以及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等原因,而不欢迎现金方式,这会影响并购的成功机会,带来相关的风险。
(二)股权支付产生股权稀释风险
使用股权支付方式,通常会导致股权稀释,造成控制权减弱。如香港玉郎国际漫画制作出版公司并购案,其领导层通过多次售股、配股集资,进行证券投资和兼并收购,这一方面稀释原有股权,另一方面也为其资本运营带来风险,最终导致玉郎国际被收购。
(三)杠杆支付产生债务风险
这方面美国的教训最典型。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垃圾债券泛滥一时,其间11.4%的并购属于杠杆收购行为。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的经济陷入了衰退,银行呆账堆积,各类金融机构大举紧缩信贷,金融监督当局也严词苛责杠杆交易,并责令银行将杠杆交易类的贷款分拣出来以供监督。各方面的压力和证券市场的持续低迷使垃圾债券无处推销,垃圾债券市场几近崩溃,杠杆交易也频频告吹。
(一)企业财务结构支付方式要受企业现实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果收购企业的杠杆比率较高,一般不会采用现金收购或发行债券,而倾向于股权融资。如收购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则可以考虑现金支付,增加负债水平;如收购公司的现金流量不宽裕,则可以考虑分期付款或股票收购。一般来说,只有每股的现金流量大于每股收益,企业才有能力进行购并扩张活动。否则就要通过融资,依靠贷款或发行股票来解决。
(二)支付方式并购支付方式的选择与支付金额及融资方式直接相关。如果并购金额不是很大,采用股票支付方式是不合算的,因为发行股票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所以一般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如果并购公司是大规模的公司,且并购涉及的金额过大,则一般采用股票或混合支付方式。若使用现金支付,公司的现金压力太大,可能会影响到并购后公司整合和运营的资金需求和运用。
(三)融资成本在可以选择支付方式时,应从收益成本的角度,比较资金成本。发行股票有发行成本,银行贷款有贷款成本。这里要注意,即使是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来支付,也存在资金成本,至图芎财务风险,其传导的主要特征是:环境性,外部环境对财务风险传导有重要影响;财务风险源复杂性,财务风险源由外部传人供应链,外部风险多而复杂,风险源查找不易;动态性,外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内部风险传导过程的变化使风险处于动态传递。供应链中某些节点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占用上下游企业大量资金,如果其财务状况不够稳健,将随时导致对整条供应链的致命打击。该类风险的动力是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信用,风险载体是资金。由于各企业需要在反应速度和效率之间进行权衡,一旦有一家企业出现资金危机,则上游提供品不能正常输出,下游则会因输人品供应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最终导致链条某一环断裂,一环的断裂又以极快的速度传遍整个供应链,整个供应链面临崩溃。
供应链风险交互式传导模式是指由某一风险事传递给供应链中另一个节点企业,接受财务风险的供应链节点企业又引发若干其他风险,并将新生风险反过来又传递给原有企业。该模式的传导特征表现为:循环叠加性,交互式风险传递是双向的,具有交互性,风险源将风险传递给风险宿主时,风险宿主又因风险的位移引发新的风险事件,将原风险反向传给原风险源;复杂性,多种风险往往交互传递相互影响和助长,使得风险防范的难度大大增加;传染性,交互式使风险在整条供应链范围内迅速传播,风险一旦产生,就会借助风险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而迅速扩散;系统性,供应链的扩展虚拟组织的特性使供应链节点企业风险单向传递的可能性相对少见,供应链中的风险传递更多地属于风险在供应链中交互式传递。
(四)资本市场因素 目标企业所在国的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是影响投资并购的一个大环境因素。如对于股票支付方式必须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必须考虑证券市场的走向,股票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考虑换股比例、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以及股权收益的影响。
(五)税收安排对于并购企业而言,以借款或发债方式筹集现金来支付,其利息成本可以在税前列支,而股权资本成本则必须在税后列支,不能收到合理避税的效果。对于目标企业而言,若并购公司支付现金,则必须在收到现金后立即缴纳所得税;若采取换股方式,则可通过推迟收益确认时间延迟缴纳。因此,只有当以现金支付的并购价格足以弥补目标公司股东税收方面的损失时,现金支付才是可接受的。
(一)总体策略在并购支付环节,并购方应从整体上考虑以下情况:
第一,要深入分析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果并购方是非上市公司,一般只能用现金收购;如果并购方是上市公司,除现金外还可选择股票、债券或混合证券收购等。
第二,要了解并购方股东对股本结构变化的可能反应、并购方资产的流动性及融资能力。在采用股票收购方式之前,必须确定其主要大股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采用现金收购方式时,必须考虑自己有没有足够的即时付现能力、现金回收率以及回收年限等。
第三,要了解目标公司的股东、管理层的偏好和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及近期股价水平。为了保证并购交易的顺利完成,支付工具的选择应对目标公司完成并购后的资本结构有利,应能诱使目标公司股东或董事会出让股份,同时也要考虑支付方式对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税收影响。
(二)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制定并购资金需要量及支出预算。并购企业在实施并购活动之前,应对并购各环节的资金需求进行周密预测及核算,并据此制订详尽的预算。以预算为依据,并购企业还应依据并购资金的支付时间确定并购资金支付程序和支付数量,并据此制订并购资金支付预算。这样做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降低财务风险,保证并购活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2)改进支付方式,降低支付风险。并购方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可以充分考虑以下方式,以降低支付风险:
一是股权支付方式。在全流通之后,换股并购不再因为股份流动性的差别受限,可以灵活运用到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股权支付方式除公司之间直接以股份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互换外,定向增发加换股、回购加换股等方式都是可行的手法。并购估价将主要依据证券市场价格,而不再是净资产。采用换股收购能避免大量的现金流动压力以及对后续重核所带来的资金压力,而收购方能享受延期纳税和低税率的优惠,还可使并购双方共同承担股价下降风险。
二是可转换债券支付方式。可转换债券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种以高于当期股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的支付工具,具有债券的安全性和股票可使本金增值的双重性质。可根据二级市场的预期波动以及基本的财务指标灵活运用可转换债券,在其递增利率、初始转股价的溢价比例、转股价格的修正条款、赎回、回售以及利率补偿或按浮动利率补偿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降低并购的财务风险。
三是权证方式。上市公司采用二级市场竞价收购或要约收购加上权证的支付方式具有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规避风险的优点。对于拟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方而言,可发行目标公司的备兑权证来取得资金。由于权证允许持有人有权利但无义务以约定价格在约定时间购买或者出售约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有价证券,因此并不会在发行权证之初就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和股东结构。上市公司可结合并购进程和并购成本收益预测,灵活运用该支付方式。
四是混合支付方式。并购中将若干种支付方式组合在一起,综合其长处,克服其短处,这些支付工具不仅包括上述的现金和股票,还包括公司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使用混合支付方式将是股改后并购市场财务方式的发展趋势。
(3)合理安排支付时间。融资支付环节的财务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上不匹配。对此,并购企业应认真分析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利用合理手段降低这一风险。以下为两种常用的控制支付财务风险的措施。一是分期支付。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虽然可能会增加并购总成本,但这一方式可以减轻并购企业一次性支付所带来的大量短期现金需求负担,并购后企业的营业收入可以成为后期的支付金额的融资来源。此外,并购企业还可利用分期支付的缓冲期避免由于目标企业隐瞒债务所造成的潜在财务风险。二是主动与债权人达成偿债协议。国内并购实践中,一些并购企业往往由于并购后无法按时清偿到期债务而陷入财务困境,主要原因在于其并购前没有与目标企业债权人沟通。为防止这一情况的发生,应在并购前通知目标企业债权人,并与其达成债务偿还协议,以防止这一潜在的财务风险发生。
(4)尽量减少现金支出,降低流动性风险。为降低并购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并购企业可以采取一些灵活的并购方式减少现金支出。一是效益补偿式并购。并购企业收购时,对于目标企业资产超过负债的余额,不马上支付现金,而是与对方达成协议,用并购后企业实现的利润按协议基数和年限进行清偿。二是先破产后并购。并购企业在目标企业宣布破产后再与破产企业清算组订立收购协议,以承担法院裁定的破产企业债务的方式并购目标企业。这一方式既避免了潜在的债务风险,又减轻了现金支出负担。三是背债控股并购。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信贷资金不得用于股权性投资,针对这一限制,在目标企业债务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且无力偿还时,并购企业可与银行达成协议,以承担目标企业银行债务的方式进行并购。从而绕开这一限制,减少现金支出。四是拆股分红式并购。并购企业不直接购买目标企业资产,而是与其所有者或主管机构协商,以入股形式将其净资产并人并购企业中去,并分取红利。既可缓解并购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义可加快目标企业公司化改造进程。
(5)提高融资弹性。并购除了可以采用风险性较小的权益性融资方式,还可以考虑采用其他较灵活的融资方式,通过提高融资弹性来降低财务风险。如可提前收兑债券、可转换债券的融资弹性都较大,实施提前收兑和转换,均可提高企业反应能力,有效地降低财务风险。当然,对于具体的融资支付方式的选择,还要在成本和灵活性之间做出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