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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调拨价格是指产地商业企业收购单位(或中转集散地经营单位)调拨农产品给销地批发单位,内部结算货款的价格。
当前农产品调拨价格的制定有两种形式:
一是在产地收购价格的基础上或中转地进货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商业企业的流通费用、利润、税金等制定。
二是在调出地当日批发价格的基础上,倒扣规定的折扣率制定。
农产品实行内部调拨价格,有利于调节产销两地商业企业内部的经营利润,便于销地合理安排销售价格,促进地区之间农产品的正常流通。由于调拨价格是制定销地价格的基础,产地调拨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销地价格的安排和企业合理经营,对正确处理产销两地价格关系,贯彻国家价格政策,扩大地区商品交流,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加强经济核算,都有密切的关系,必须合理安排。
农产品调拨价格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它是调整经营农产品购销的商业企业内部关系的重要工具。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农产品调拨价格与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都不发生直接关系。农产品价格中与农业生产者直接联系的是农产品收购价格,与消费者发生直接联系的是农产品零售价格。而农产品调拨价格处在生产、消费之间的流通领域。它是在农产品收购价格已经确定之后才形成的,它随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它不会影响农产品收购价格。至于农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它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大多数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并不以调拨价格为订价依据,所以它与农产品销售价格也没有直接的联系,对人民生活也无影响。它只反映经营农产品购销的企业内部上下左右和产销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是它们之间合理分配农产品经营利润的一种手段。但是,某些次要的农产品,它们是以调拨价格为基础制定批发价格的,再通过批零差价与农产品零售价格挂上钩。因此,这部分农产晶的调拨价格就同消费者有了间接的联系,由于这些都是次要的农产品,不是人民生活的必需晶,所以对市场物价水平和人民生活影响不大。
(二)农产品调拨价格对国家财政收入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各种商品关系国计民生的程度不同,它们对财政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对于一些重要的农产品,由于它们的销售价格不是以调拨价格为基础的,在农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已经确定的情况下,调拨价格却不受这个进销差价的限制,从而可能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例如棉花收购价格提高后,为保证纺织品工业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的稳定,国家每年要支付几十亿元的财政补贴。对于另一些次要的农产品,虽然它们以调拨价格为制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但是销售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调拨价格水平。如果调拨环节过多或费用过大,就会挤了商业利润,从而也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农产品调拨价格的计算农产品调拨价格的理论计算公式是:
调拨价格 | {收购价格 × (1 + 税率)+ 直接费用}×(1 + 天数 × 日利率) | |
(1 - 损耗率) × (1 - 经营费率 - 利润率) |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核定费用、利润指标,上列公式可以简化为用“综合调拨费率”的形式来计算调拨价格。使用综合费率计算调拨价格,有顺加和倒扣两种方法。
(一)顺加法:主要适用于产地或中转地计算调拨价格。计算公式是:
调拨价格 = {收购价格(或进货成本) + 直接费用 } × (1 + 综合调拨费率)
其中:直接费用包括预购定金利息、包装费、加工整理费、运杂费(基层集运或城乡集运)和税金(无者不加)等。
综合调拨费率包括调出单位的利息、损耗、经营管理费和利润等四项费率,产地调出商品,如果是由基层代购的,还应包括代购手续费率。例如:某公司调出某种农产品,每市担收购价格为80.00元,核定每市担直接费用平均为5.00元,综合调拨费率为8%;求算调拨价格?
即:某农产品调拨价格 = (80.00 + 5.00) × (1 + 8%) = 91.80元/布担
(二)倒扣法:主要适用子集散地调出当地有购有销的某些产品,可按批发价格折扣计算调拨价格。计算公式是:
调技价格 = 调出地当日批发价格 × (1 - 调拔折扣率)
例如:某集散地公司调出某种农产品,当地批发牌价每市担为30.80元,调拨折扣率为6%,求算调拨价格?
即:某农产品调拨价格 = 30.80元 × (1 - 6%) = 28.95元/市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