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利润(commercial pro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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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利润是商业资本家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商业利润不过是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一部分剩余价值,商业利润的真正来源是产业部门的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商业资本家直接雇佣的是商业职工,纯粹从事买卖活动的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只实现价值而不创造价值。所以商业利润的最终来源只能是产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商业资本直接剥削的是商业职工的无酬劳动。产业资本通过占有产业工人的无酬劳动来生产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则通过占有商业职工的无酬劳动来减少实现剩余价值的费用,并据此从产业资本那里瓜分到一部分剩余价值。
商人只能从他所售商品的价格中获得商业利润。撇开地租不说,他出售商品所赚得的利润,等于商品的购买价格和它的出售价格的差额中扣除纯粹流通费用 K+b以后的余额。这里的问题仍在于,相应于平均利润率的完成形式,生产价格也必须按它的完成形式来计算。如果仅仅从生产资本着眼,生产价格就抽象地=成本价格 K+预付资本×按生产资本计算的平均利润率。例如,一年间预付的总生产资本 c+v=720+180=900,m′=100%,则商品价值c+v+m=720+180+180=1080,平均利润率为180/900=20%。这样,产业资本的出售价格=900+900×20%=1080,正好等于商品的价值总和,也就是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的总和。
这个价格同时就是商人的购买价格,其结果必然导致商人的出售价格高于生产价格,商业利润好象来自商品价值以上的加价,显然这是违背价值规律的。实际上,生产价格应该是商人的出售价格,商人的购买价格或产业资本的出售价格应该小于生产价格。但这应该是按完成形式的利润率所计算的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纯粹流通费用。在上例中,如果还有商业资本150,其中B=100,K+b=50,完成形式的平均利润率为(180-50)÷ (900+150)=12.38%,则产业资本家的出售价格(即商人的购买价格)=900+900×12.38%=1011.43。商业资本家的出售价格=1011.43+150×12.38%+50=1080。这样,商人还是按价值出售商品,在其商品的出售价格1080和购买价格1011.43的差额 150×12.38%+50中,扣除纯粹流通费用50,余下的150×12.38%=18.57,便构成商业利润。以上的计算似乎会造成这样一种印象,由于商业资本参与平均利润的形成,它会降低平均利润率。其实,如果没有独立化的商业资本,产业资本将有更大的部分作为流通资本发生作用。随着商业资本同产业资本的划分,会同时出现流通费用的集中使用和节约,加速产业资本的周转,从而提高平均利润率。
由于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最终在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之间形成了统一的平均利润,商业资本家因而也获得平均利润。如:假定一年中预付的总产业资本为720c+180v=900,剩余价值率为100%,则剩余价值为180。假定不变资本在一年内全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则社会总产品的价值或总生产价格就为720c+180v+180m=1080,社会总产业资本的平均利润率就为180/900=20%。假定一年中预付的总商业资本为100,它和产业资本共同参加180剩余价值的分配,也要获得平均利润。
那么,这时社会总资本的平均利润率就降低为180/(900+ 100)=18%。产业资本家获得的平均利润为900*18%=162,商业资本家获得的平均利润为100*18%=18。在这种情况下,产业资本家是按照生产成本(k)+产业利润(p),即900+162=1062的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的。商业资本家再加上18的商业利润,即以900+162 +18=1080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
所以,产业资本家按照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厂价格)把商品销售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生产价格销售商品。而商品的出厂价格与商品生产价格的差额,就是商业资本家获得的商业利润。
假定商业资本不存在,平均利润率就只在产业资本之间形成。又假定流通资本也被撇开,那末,利润率(p′)从它最抽象的形式来讲,就只是生产资本(c+v)的利润率,即
其中c为不变资本,v为可变资本,m为剩余价值。实际上,产业资本在它的再生产运动中包含着流通过程,产业资本在循环中必须不断转换自己的形态,由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又由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然后再回到货币资本。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总起来说就是流通资本,它虽不生产剩余价值,却是产业资本的必要构成部分,并具有实现剩余价值的职能,也要求取得平均利润。因此,产业资本的利润就并不仅是生产资本的利润率。假定产业资本预付的流通资本为B,那末,利润率就由抽象形式
展开为:
不仅如此,产业资本除了预付流通资本B外,还要预付流通费用。在流通费用中,生产性的如运输费用和仓储费用,可以并入生产资本计算;非生产性的纯粹流通费用也是作为资本投下的,可以并入流通资本计算。不过,流通资本B指的是资本在循环中处于流通领域的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纯粹流通费用则是纯粹为这两种形态的资本相互转化(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G-W,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W-G)而投入流通的费用,其中,物质上的费用记作K(类似不变资本c),人工上的费用记作b(类似可变资本v)。产业资本家投入流通中的资本,不仅是B,还要追加K+b,这就使上述利润率公式中的分母变为c+v+B+K+b。
另一方面,用于商品买卖的资本B,它在循环中不断投入,不断转化形态,会不断保存自己。纯粹流通费用则是为 B的转化形态而消耗了的费用,它只能由剩余价值m来补偿,又使上述利润率公式中的分子变为m-(K+b)。这样,利润率就更具体地展开为p′=m-(K+ b)/(c+v+B+K+b)。到此为止,这里的叙述限于产业资本。实际上,由于社会分工,产业资本家投入流通的资本 B+K+b的一部分改由商业资本家来预付(为简单起见,这里假定它全部由商业资本家来预付),那末,B+K+b便独立化为商业资本,其中, K+b也独立化为纯粹商业费用。这种独立化并未改变B和K+b的原有的性质,只不过这些性质表现在新的形式上而已。于是,平均利润率展开到它的完成形式,即
马克思指出:“在阐述的过程中,以后凡是说到一般利润率或平均利润的地方,要注意我们总是……就平均利润率的完成形态而言。因为这种利润率现在对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来说是相同的,所以,在只考察这个平均利润的时候,就不再需要区分产业利润和商业利润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77页)。也就是说,商业利润是按照完成形式的利润率所计得的平均利润,即商业利润=商业资本×平均利润率
商业利润的源泉是产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商业资本家获得商业利润的方法是商业差价,即产业资本家用低于商品生产价格的价格(出厂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把商品卖给消费者,卖价和进价之间的差额就是产业资本家转让给商业资本家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形成商业利润。这是商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商业利润要靠商业雇员的劳动来实现。商业雇员的某些劳动,如包装、保管、运输等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是生产在流通中的继续;商品买卖、簿记等劳动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利润的实质是剩余价值,它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商业利润反映着商业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共同瓜分剩余价值的关系以及商业资本家剥削产业工人和商业雇员的关系。
商业店员同产业工人一样,也是劳动力的出卖者,他们虽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却为商业资本家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商业店员的劳动时间也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内所实现的剩余价值,用以补偿商业资本家用来支付商业店员工资的可变资本;在剩余劳动时间内实现的剩余价值,除其中一部分用来补偿工资以外的商业资本家的各种费用开支外,其余的部分则被商业资本家作为商业利润无偿占有。商业资本家就是通过剥削商业店员的剩余劳动,来获得产业资本家让渡给商业资本家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的。
一般地讲,商业资本的周转,即G-W-G′的反复,只限于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的形态变换,并不包括生产资本在内,不生产剩余价值,因而不直接影响平均利润率。但是,商业资本社会平均周转的速度会使预付的商业资本总量发生变化,从而使产业资本以及产业资本生产的剩余价值发生反方向的变化,这样,商业资本终究会间接影响着平均利润率,也就影响商业利润的社会总和。这是就全社会商业资本整体来说的。就单个商业资本而言,在一定的平均利润率下,一定量的商人资本所取得的平均利润是一个不变量,不管该资本周转快慢,并不能改变这个量。但是,随着该资本周转的加快,这个一定量的利润被分配到更多的商品身上,单个商品分摊到的流通费用和商业利润份额越来越少,商品的单价也就随之下降,商业资本家就能通过薄利多销,赚取更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