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集体(企业)

目录

  • 1 什么是假集体(企业)
  • 2 假集体(企业)的特点
  • 3 假集体(企业)存在的原因
  • 4 清理假集体(企业)的必要性
  • 5 假集体(企业)的危害
  • 6 假集体(企业)的对策

什么是假集体(企业)

  假集体(企业)是指企业资本(资产)全部或绝大部分由个人投入、个人负责组织生产经营收益由个人支配,并挂靠在某集体单位名下,领取集体营业执照企业

假集体(企业)的特点

  由于这类企业名为集体实为个人,一旦发生经济(民事)纠纷,往往会给国家、集体带来损失,给司法机关处理带来难度。为此我们结合企业年检对“假集体”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对如何处理“假集体”提出设想和建议,旨在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市场主体,恢复“假集体”的本来面貌,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的条件。

假集体(企业)存在的原因

  分析假集体(企业)存在的原因,是由诸多因素综合而成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1、历史、政治的原因。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政策允许发展集体经济,限制个体私营的发展,还有一些经营范围不允许个体、私营经营,致使一些个人不得不寻找靠山,举办“假集体”企业。

  二是政策对集体优惠多。集体企业税收可获减免,个人私营不能享受,集体企业银行贷款方便,个体私营贷款很难取得银行支持,诸多集体企业优越的政策,使个体私营者想办法钻政策的空子,挂靠以获得国家优惠政策待遇。

  三是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把个体、私营视为资本主义的东西。

  对个体、私营有偏见,因此一些个体、私营者为了提高自身产品的信誉,便于开展生产经营,想方设法打着集体的招牌

  2、利益驱动的原因,有些单位和部门愿意接受个人挂靠,主要是经济利益的动因:

  一是为了弥补经费不足,但自身兴办集体企业又缺乏人员、资金、场地,想方设法领个集体执照,交给能人承包。

  二是为了解决福利,办“三产”创收,寻找或接受个人的挂靠。

  三是举办“假集体”自身不费力,坐收渔利,而且有名有利,有的提出“有条件要办,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办”的口号,甚至有的把举办“假集体”作为发展集体经济来介绍,使“假集体”企业不断蔓延。

  3、管理不严的原因。“假集体”的存在固然有其客观的因素,但主观上政府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忽视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注册登记审查不严,出具了一些不真实的证明,登记机关未能认真审核提交的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致使一些本来就是个体、私营的企业而登记为集体企业

  二是日常管理不严。有些单位实际上在转让或出租执照,未能给予依法相处,有些企业开办时不是假集体,但在运行过程中集体抽走资本,逐步变了“假集体”,也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三是一些部门在“假集体”认识上有差异,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对存在的“假集体”清理难度增大。

清理假集体(企业)的必要性

  “假集体”的存在虽然有其历史客观的原因,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假集体”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弊端,由于它实质是个人或私营企业,而挂靠集体,使其变得所有制性质不清,民事责任不清,有的不仅没有给集体带来多利益,而且给集体带来沉重的经济包袱,因此清理“假集体”十分必要,让“假集体”恢复其真实面貌,应当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1、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场经济运行需要有规范的市场主体,要按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假集体”企业产权不清,不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应当应予清理

  2、有利于促进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发展集体企业是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途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设立集体企业,更要按照集体企业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执行,才能真正使集体经济得到健康发展,“假集体”挂着集体名,赚了钱集体未得,亏了本集体却要负连带责任,个别“假集体”钻集体的空子,给挂靠单位留下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只有坚决清理“假集体”企业,才能真正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3、有利于强化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假集体”企业的存在,有的打着集体的合法招牌,大搞投机倒把、伪劣商品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还损害了集体单位的声誉。大量“假集体”的存在也不利于国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宏观调控。因此清理“假集体”企业有利于国家分类指导,加强管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4、有利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由于“假集体”企业产权产明,由此带来了所有制性质不清、民事责任不清、经济责任不清,一旦产生民事、经济纠纷很难认定处理。

  近年来,司法机关不少民事、经济案件涉及到企业经济性质要求登记机关和有关部门重新认定企业经济性质。因此清理“假集体”企业恢复其本来面貌,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经济案件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

  1、改变为个体、私营的企业。对全部资产属个人而挂靠集体的企业,由挂靠单位办理集体企业执照注销手续,再由个人按照个体或私营登记的条件、手续重新申请办理,申请个体、私营登记时可沿袭使用原企业名称字号。

  2、改制股份制的企业。对于大多数资产(本)属于个人,而集体也确有少数投入的,可进行股份制改制,通过明晰产权、明确责任建立起规范的市场主体资格。

  一是具备有限责任公司条件,按(公司法)规定重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二是不具备公司条件的,可按照股份合作制的条件要求,改组登记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3、严格政策规定,正确清理“假集体”,

  一对“假集体”的认定,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二是清理“假集体”与主管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

  三是要注意原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和处理。

  四是要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要实事求是地处理清理“假集体”中的有关问题,特别是在产权归属上既要维护集体利益,也要保护个人利益

  4、严格把关管理,防止新的“假集体”产生。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投资者和个人自觉按照登记法规申办企业。

  二是严格把好准入关。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各种类型企业登记注册的条件,严格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注册资本(金)来源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防止新的“假集体”产生。

  三是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要通过正常检查和企业年检等手段不断审查企业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发现“假集体”及时处理,及时纠正。

假集体(企业)的危害

  假集体企业的时兴蔓延,在社会和经济领域的负作用日益明最,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税收是国家财政牧人的主要来源,个体、私营企业戴上集体企业这顶 红帽子”,偷漏税款便从秘密走向公开,从非法转为合法,一些享受特殊税收政策的校办工厂、福利企业成了个体、私营业主理想的合作伙伴,一旦好事办成,便在税收的减免问题上大做文章,在他们看来,税收已不是经营者对国家应尽的义务,而是妨碍自己发家致富的绊脚石,如何少交或不交税款,已成了为数不少的个体、私营业主不懈的追求。据报载:沈阳市两年间出现的4700家假集体企业,就少向国家交税1500多万元。如果估算一下全国这些假集体企业偷漏的税款,数额当极为可观

  第二、扰乱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

  从宏观角度看, 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调控和管理的功能,然而在假集体企业日益盛行的今天,-国家所掌握的一系列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经济指标已不能真实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 由此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往往也有失偏颇 从微观角度看.假集体企业种类繁多,有全部由集体出资个人承包的,有集体与个人联营个人经营的, 有个人独资自负盈亏的 开办的顺序有先有后,经营的时间有长有短, 工商、税务、审计银行等职能部门对其临督管弹摹本处于失拧状态。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企业资金、物资流向出现了多种变化,集体与个人之间产权关系已无法明确界定,最终受损的必定是国家。

  第三、遏制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尽管国家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早已有了明确的说法,但社会上一些人对个体、私营经济依然存有偏见,片面认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收入是不义之财,歧视,挖苦、排挤个体、私营经济的人和事时有发生,人为导致个体,私营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客观一L促使一些个体、私营企业改 名 换“姓” ,加入到假集体企业的行列 兴办假集体企业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真个体与假集体的此消彼长,严重影响了大多数个体、私营业主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积极性。

  第四、客观上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 为了挂上集体企业的牌子,一些个体,私营业主求助于有门路的亲朋好友,或给有权部门许以好处,或用金钱打动少数掌权者。一些单位和个人挡不住种种利诱, 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弄虚作假的行列,这样不仅损害了党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而且也容易滋生其它经济犯罪的温床,最终必定使假集体企业这股经济运行中的浊流愈流愈强劲。

假集体(企业)的对策

  如何从根本上杜绝假集体企业,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地向前发展, 当务之急应采取有力的对策措施。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针对社会上对个体、私营经济普遍存有偏见这一实际, 首先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一系列现行方针政策,加深人们对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广大个体、私营业主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和壮大个体、私营经济的信心;其次要对工商、税务、审计银行等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他们决不能为私利而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再次,要教育广夫党员于部树立正确的名利观,立足于苦干、实干, 不要整天把精力放在摆花架子上,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不是图虚名、搞形式主义,而是强阊特色和实效。

  第二、制定合理税赋,促进平等竞争

  在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要制定一套较为合理的税制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税制改革的关键时期, 要革除旧税制存在的种种不合理现象,新税制的具体条款一定要充分体现。公平税赋,以利竞争 的原则,造成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环境,从而弱化与消除个体、私营企业挂靠的动机,为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必要的保证,提高市场经济的文明有序程度。

  第三、认真核查清理,强化监督管理

  要恢复假集体企业的本来面目,绝非一日之功,首先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于仅持有工商登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营业执照,而不具备集体所有制企业五项基本条件,即由个人所办却挂着集体牌子的,可以认定是假集体,一律吊销其集体企业执照。其次在清理核查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假集体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方面要做好撤睥归队后的各项善后工作,另一方面还要从有利于发展经济着眼,帮助他们尽快地以个体、私营业主的身份,投入到市场经济的海洋中去。

  第四、完善法律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我国的法规在具体条款上虽然对企业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抽逃资金等处罚作了详细舰定,但不尽完善,少数人仍有空子可钻,因此,必须镧定一部关于划分我国所有制企业成份的通则,并附以具体条款,以确定区分各种经济类型企业的界限。同时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个体、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以保证其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合法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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