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领导模型(Price Leadership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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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领导模型(Price Leadership Model)是指产业内一家企业先变动价格,然后其他企业就跟着定价的竞争格局。
寡头厂商之间有可能会发生串谋,来获取更高的利润。这种串谋可以是公开的、正式的,也可以是秘密的、非正式的。在大多数国家中,寡头厂商之间的公开、正式的串谋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因此,寡头厂商往往采取非正式的串谋行为。在非正式的串谋行为中,价格领导模式是常见的一种模式。价格领导指一个行业中由某一家厂商率先制定价格,其他厂商随后以该“领导者”的价格为基准决定各自的价格。通过暗中默契的共谋(合作)行为。 即由一个领袖企业制订和调整价格,其他企业则主动跟随。 避免价格竞争,又可躲过反垄断法对公开勾结的限制。
1、大厂商价格领导或称支配型企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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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中如果有一家厂商的规模很大,其余都是较小的厂商,那么大厂商可以确定一个市场价格,既使自己利润最大,又使其他厂商能够销售他们能希望销售的产量。其它小厂商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便宁愿接受大厂商所订的价格,并像一个完全竞争者一样行事。按照既定价格确定自己的生产和销售数量。所有小厂商按自己确定的数量销售后留下的市场,则全部归大厂商拥有。
图(1)中 DD'(直线)为寡头垄断市场的需求曲线,MCB为有支配力大厂商的边际成本曲线,∑MC曲线是其他各小厂商的边际成本之和。由于小厂商是价格接受者。和完全竞争情况相同。总是在MC=P处生产,所以它们平均变动成本以上的边际成本曲线即可代表它们的供给曲线。假如小厂商的数目为10个它们具有完全相同的成本状况。当每个小厂商的产量为4个单位时平均变动成本最低为4元,那么4元以上的边际成本曲线即为小厂商供给曲线。根据已有市场需求曲线和全体小厂商的供给曲线,便可推出大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曲线。曲线 HMGD’正是有支配能力的大厂商的需求曲线。大厂商的需求曲线是根据各个价格下整个市场需求量减去小厂商供给量之剩余所形成的。当价格为12元时,整个市场需求120个单位,此时小厂商的供给量正是120单位,即市场所需全部产品都由小厂商供给,市场对大厂商的需求量为零。当价格为4元时,全部市场需求为200个单位,小厂商全体供给40个单位,所剩160个单位则可视为对大厂商产品的需求。当价格低于4元时,小厂商停止供给。整个市场需求全部归大厂商。根据大厂商面临的市场需求曲线,可作出大厂商的边际收益曲线MR,根据MCB = MRB可确定大厂商的均衡产量为40个单位,均衡价格为10元(如N点所示)。按照这一组合,大厂商达到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从而实现了利润最大化。这个价格将为小厂商所接受。小厂商将以此价格提供100个单位的产品(如F点示)。
2、低成本厂商的价格领导
当市场竞争激烈时,寡头垄断者为了保持其产品市场销路。常常不得不放弃自己能获最高利润的均衡价格,而以低成本厂商的最大利润点的均衡价格作为自己的销售价格。否则.高成本厂商按照最大利润定价就会丧失市场。
假如寡头市场中有两个厂商。他们的成本状态各不相同。A厂商的生产成本较低,B厂商的生产成本较高,如图(2)。D曲线是整个市场的需求曲线;假设这两个厂商开始时默认,双方互不侵犯,各自占据市场销售量的一半。这样。每个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曲线d即为市场需求曲线的一半。相应地。每个厂商的边际收益曲线为Mr曲线。A厂商的生产成本较低,即边际成本曲线SMCA和平均成本曲线SACA均低于B厂商,A厂商最大利润的价格为14元。销售量为50个单位。B厂商最大利润的价格为16元,销售量为40个单位。B厂商为避免低成本的A厂商利用低价优势趁机占领销售市场。便只好将其产品价格降到与A厂商同样的水平,即也是14元,这样销售量便可与A厂商势均力敌,为50个单位。不过,为此,B厂商的利润也受到影响。若按最大利润的价格和产量销售,可能获取的净利润为160元(4元×40),而按A厂商价格出售所获利润为150元(3元×50),利润的差额为10元。
在价格领导模型中,领导厂商处于较为主动的地位,其他厂商则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 但对领导厂商来说,必须准确地了解生产需求曲线和其他厂商的供给曲线,才能确定自己利润最大化的产量和价格;而对追随厂商来说,只是价格的接受者,决定其利润最大化的产量与价格容易得多。
在寡头垄断市场的模型中,价格领导模型的解释力并不高。价格领导模型在导出跟随者的供给曲线时,依靠的是“供给曲线是边际成本曲线在水平方向的加总”这样一个命题。问题在于,这个命题本来只适用于竞争市场。如果存在许多的小厂商,市场并不能称为寡头垄断市场;而如果存在数个实力接近的大厂商,其他厂商没有理由去做价格的接受者。事实上,有一个更为恰当的模型来描述这种情形,即产量领导模型。其含义是某个厂商首先决定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