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超理论(Forging Ahead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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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超是指发展中国家能在经济发展中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超理论是研究如何缩小地位经济发展差距的经济理论。
超超理论认为经济过程是两种冲突力量相互作用的均衡过程,这两种力量分别是:
1)创新,即知识的产生和使用,它致力于增加国与国之间的技术和经济差距;
2)模仿或扩散,即外来知识的获取和使用,它力图减少国与国之间的技术和经济差距,达到追赶的目的。
知识扩散之所以能够提高后发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是因为知识具有溢出效应,后发国家可以在发达国家的技术基础上,减少学习费用,减少开发费用。例如,东南亚国家的高速发展正是得益于吸收了来自发达国家的知识。
追溯赶超理论理论的起源,可以上溯到18至19世纪的欧洲。当时,英国和法国在机器大工业发展上领先,德国相对落后。先进的英国在国际贸易领域主张自由市场理论,强调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自由竞争的作用,国家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而德国一些人却认为按照英国人的理论,德国将永远沦为英国的农产品和初级产品供应国,永远不能实现工业化。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列希·李斯特提出了德国如何“赶超”英国的理论:英国的优势在于技术领先,德国靠自由贸易是赶不上英国的,德国的政府必须作为“赶超协调人”,要特别重视工业、科技、教育的发展和保护。李斯特的思想对德国后来发展成为工业强国起了巨大作用。其实,不光是德国,当今位居世界头号和二号经济强国的美国和日本,在经济发展从后进到先进的过程中,政府都曾发挥过“赶超协调人”的作用。这些国家在赶超中的基本做法是,充分发挥政府作为“赶超协调人”的作用,制定和调整产业发展政策,重视科技和教育,同时,深化经济、政治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完善市场机制和民主化建设。
由此可见,“赶超”无论作为一种理论,还是一种后进国家处于“追赶期”实施的战略思路,在历史上都有成功的影子。当然,“赶超理论”之花所结出的果实,也并不都是甜美的。在二十世纪,许多经济上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中央集权程度较高的亚洲和中南美洲的非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从“赶超”愿望出发,也制定并实施了“赶超战略”,但结果却并不成功,有的还因此阻滞了经济的正常发展。这些国家的赶超战略大多采取了以计划制度替代市场机制、扭曲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办法。在这些国家,为了保证战略的有效实施,大力提高国家动员资源的能力,政府用行政手段集中资本投入到资本密集型产业,目的是使本国的产业结构能在较短时期就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这些国家实施的赶超战略不顾资源约束,以重工业乃至整个工业体系去赶超发达国家,严重地超越了自身生产力的发展阶段,使国家的比较优势得不到发挥,同时,大量强行发展的重点产业也不能形成竞争优势,最终只能走向失败。
赶超理论有四个假设条件:
1)一国的技术和知识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2)一国的经济增长率受到一国技术和知识水平增长率的正面影响;
3)一个经济处于低水平的国家,可以通过模仿、学习先进的技术知识,提高其经济增长率;
4)一国利用“技术差距”的能力,取决于动员资源进行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变革的能力,比如,亚洲“四小龙”经济飞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得益于他们对教育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