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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商品流通业是一种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招股集资建立起来的合资性质的商品流通所有制类型。它是在经济规模日益扩大,任何单一的所有制企业类型都难以承担大规模生产经营任务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社会资金而组建形成的。因而,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同样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水平,应该成为现代商品流通活动中的一种新的所有制类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它在商品流通所有制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逐步增大。
第一,资产主体的多元性。股份制流通企业拥有许多股东,包括出资者个人、企业职工、居民、企业和各种社团持股机构(诸如基金会)等等多样的、占股数量不等的所有者。因此,股份制流通企业以其资产主体的多元性和复合的财产形式,区别于独资经营的其他的流通企业。
第二,资产的长期延续性。股份制流通企业的资产,表现为不断增值的价值,具有长期延续性。因而股东们一旦通过市场交易过程购买股票之后,是不能退股的,只能再通过市场交易过程转让出去。这种股东转让股票的交易行为,并不影响股份制企业本身的存在和延续。而私人流通企业、合伙流通企业,其资产则不能长期延续,一旦当事人或合伙人退出、死亡、破产,都会影响流通企业的继续存在。
第三,资产风险的有限性。现代股份制企业一般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有限,即股东以他们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为限度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他们个人或其机构的其他资产不能用来赔偿公司的债务。这同独资经营和合伙经营相比缩小了投资风险。流通投资经济利益的确保与流通投资风险的缩小,形成了对流通的较强的投资吸引和拉动。
第四,资产结构的小单元性。股份制流通企业投资划分为一个个小单元,向社会广泛筹资,有利于积少成多。加上股份制流通企业实行股份、责任、权利平等的原则,每个股东单元在分红、享受资产收益上,在分摊经营风险上,都是平等的。这种责任、权利的平等,妥善处理了流通资产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有利于吸引各类不同的投资者,投资流通形成庞大的联合资金和大规模的企业资产。在股份制流通企业中,这种投资者群体的联合资产结构,意味着流通企业投资范围的拓宽,有利于流通企业资产的积累。
第五,股份制保证了资产使用效率最高的社会评价和监督机制。股份制流通企业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在于通过资产最终所有者对股份制流通企业资产使用效率的社会评价机制来保证资产被使用效率最高的企业占用和支配。股份制一方面把资产的实际占用权与支配权交给了股份企业法人,避免了资产最终所有者不能最有效地使用资产的弊端,另一方面又把对股份制流通企业的社会监督权与资产使用效率的评价权交给了最终所有者,从而迫使股份流通企业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虽然股票持有者既不能干涉股份流通企业的经营活动,又不能从股份流通企业抽回股本,但是,他们手中却继续握有着通过股票买卖来实现的不断变更投资方向的权利。这种权利作用的结果,可以使资产使用效率高的股份流通企业的股票价格上涨并能吸引更多的投资,使资产使用效率低的股份价格下跌而不能继续吸引投资,从而保证资产被使用效率最高的流通企业占用和支配。这正是股份制流通企业最重要的特征。这个特征的实质,是股份制流通企业造成了资产所有权对企业约束的社会化和市场机制化。
股份制商品流通业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它同样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水平,它应该成为现代商品流通活动中的一种主要商品流通所有制形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它在商品流通所有制结构中的比例将会逐步增大。
股份制商品流通业的具体形式很多,有比较规范的商品流通股份有限公司和商品流通有限责任公司,也有合资、集资性质的股份合作制商品流通业。我国目前尚处在股份制流通业的发展阶段,如何建立既规范又符合我国流通现实情况的股份制商品流通业,乃是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投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