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成本

知识成本(Knowledge Cost)

目录

  • 1 知识成本的提出
  • 2 知识成本的涵义
  • 3 知识成本的特征
  • 4 知识成本的补偿方式
  • 5 知识成本与企业效益的相关性分析
  • 6 几点启示

知识成本的提出

  在工业经济时期,经济的增长取决于劳动与资本的投入,即劳动力、资本、能源、原材料、设备等物质条件在经济系统中占据主导地位,国民经济的发展以自然资源为主要依托,企业经济的繁荣直接依赖于物质条件的数量、规模和增量,知识和技术被排除在该系统之外。在这一时期,企业成本的构成内容主要是物化劳动与活劳动消耗,企业成本水平的高低与物质资源消耗的多寡直接相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迅速进步,尤其是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的日渐加强,知识经济初见端倪。在这一崭新的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模式、经济要素结构、经营理念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

  过去起决定作用的物质资源,逐步被知识、技术、智能等非物质条件取代,成为经济系统中的主导要素。衡量经济效益指标劳动生产率让位于知识生产率,企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提高程度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知识与技术的生产、传播与应用,以及相关信息的有效聚合和各类知识的有序叠加,智力资本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动力。但是,知识经济是高成本经济,在看到知识经济高效率的同时,还应着重对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的成本费用进行深入探讨与分析。因此。在企业成本构成与性质发生深刻变革的情况下,提出知识成本概念就成为经济发展的自然要求,研究知识与技术的成本费用就成为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核心内容,分析知识成本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就成为新时期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

知识成本的涵义

  知识成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知识成本是指知识与技术生产、应用、传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与通常意义上的知识与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R&D)基本相同,称之为先期成本。广义的知识成本除先期成本之外,还应包括因知识和技术落后所失去的营业利润、商业机会和企业活力等有形或无形损失,称之为损失成本。这两部分成本之间存在着一个互逆的关系,即先期成本投入多,可减少其后的损失成本。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更新的加快,损失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可以说,知识成本是知识经济时期企业成本最主要的构成内容,是一个具有明显时代特征的成本概念,其内涵与外延已非一般的成本可比。

知识成本的特征

  知识成本的特征主要体现在这样几方面:

  一是知识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例越来越高。随着知识创新频率的加快,知识物化周期的缩短,知识与技术在产品中含量的日益增长,知识成本在企业产品总成本中所占比例将会逐渐增大,而原材料、能源、设备等物质成本所占比例将会进一步下降。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其物质成本甚至可以达到忽略不计的程度。

  二是知识成本相对于业务量而言,基本上是一种固定形态的成本。在工业经济时期,按成本总额与业务量之间在数量上的依存关系,成本可分为固定与变动两部分,变动成本与业务量成比例变化关系。但知识成本与业务量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依存关系,二者之间不存在反映某种规律的情形。知识成本基本上表现为一种“稳定”形态,即它的增减与业务量不发生直接关系,而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产品价格的迅速变化。

  三是知识成本与传统成本概念相比,其外延扩大了。如前所述,知识成本包括先期成本与损失成本,这是对传统成本概念的突破和扩展,它预示着在知识经济时代,不仅要加大研究与开发投入的力度,还要注重由于知识技术水平低劣而造成的损失。

  四是知识投入所获得的知识具有可重复应用性。物质投入所取得的物质条件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具有不可重复使用的特征。而知识成本投入的是新知识、新技术,是一种可重复使用、分享、分散或交换而不损失价值的资源。

知识成本的补偿方式

  为使物质产品的生产活动持续地进行,必须使上一轮物质生产所发生的成本消耗得到补偿。同样,为使知识产品的生产活动持续地进行,也必须使上一轮知识生产所发生的成本消耗得到补偿。要解决知识成本补偿方式的择优问题,首先必须明了知识产品的产权性质。

  知识产品的本质是非排他的,可以被人们所共享的,这是知识生产属性的一个方面。知识的生产方式主要是个体生产方式,如若知识生产者个体为获取知识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得不到补偿,且不能使知识生产者获得相应的利益,知识生产就会因缺乏动力而萎缩,甚至无法进行下去,这是知识生产属性的另一个方面。由于知识产品的使用具有非排他性,因而,为了提高知识产品的效用,有必要对知识产品作公有产权制度安排。同时,由于知识生产主要采用个体的方式来进行,鉴于对知识生产者利益补偿与激励的考虑,又有必要对知识产品作私有产权制度安排。简言之,知识产品的共享性与知识生产的私人性产生了对知识产权制度安排的双重要求。

  那么,对知识产品作何种产权制度安排方为合理呢?下面便就此作一分析。知识产品可分为一般性知识产品与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两大类。这两大类知识产品尽管均具有共享性,但共享性的强弱却存在显著的差异。一般性知识产品作为基础理论性产品,其共享的范围相比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要宽广得多,对后续知识生产环节的作用相比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也要深远得多。这两类知识产品的生产尽管都主要采用个体生产方式来进行,但其产出效益的性质却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性知识产品的价值在于为后续的知识生产提供理论依据或基础,不能直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其产出效益通常表现为社会效益,而不是直接表现为知识生产者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特殊性、专业性知识则是直接运用于物质生产过程的知识,在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中间环节,其产出效益主要表现为知识生产者所获得的经济效益,而不是社会效益。既然一般性知识产品具有很强的共享性及其产出效益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那么,对一般性知识产品作公有产权制度安排,由政府财政拨款设立非营利性研究机构专事一般性知识产品的生产便更为适宜。

  既然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的共享性较弱(共享范围仅限于某一特定专业),其产出效益主要表现为知识生产者的直接经济效益,那么,对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作私有产权制度安排,由私人或企业投资设立研究机构或组织研究人员进行开发,通过专利制度确保专利权人的利益则更为适宜。当然,鉴于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在某一特殊领域所具有的共享性,对其所作的产权制度安排不应该是纯粹的私有产权制度安排,而应该是准私有产权制度安排。具体说来,就是专利权人对其产品的排他性独占,不应该是无限期的,而应该是有限期的。一旦超过法定期限,该知识产品就不再为专利权人所独占,而是成为全社会共享的对象。其期限的规定,实际上是要在保持对知识生产的推动力与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共享的要求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在一般性知识产品与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之间,还存在一类应用基础理论性知识产品。该类知识的共享范围小于一般性知识产品,却大于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其直接受益人不是社会的全体成员,也不是某种物质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而是由具有较大关联性的一系列物质产品生产所组成的某产业部门的所有的生产经营者。对该类知识产品,一般宜作共有产权制度安排。也就是说,由该产业部门的所有生产经营者共同建立一笔研究开发基金,用于该产业部门物质产品生产所必需的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其研究开发成果由该产业部门的生产经营者共同享用。

  既然一般性知识产品具有社会公共产品的性质,为某产业活动所需的知识产品具有共有产品的性质,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具有准私有产品的性质,那么,三者的成本补偿方式是必然存在差异的。一般性知识产品,因为是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使用,共同受益的,所以其成本支出只能通过税收的方式得到补偿,通过财政投入追加的方式使其获得发展的财力保障。为某产业活动所需的知识产品,因为是为该产业部门所有的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共同受益的,所以其成本支出既不应该通过税收方式来补偿,也不应该由该部门内的个别或部分生产经营者来补偿,而应该由该产业部门所有的生产经营者按照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通过按比例计缴开发研究基金的方式,共同予以补偿。特殊性、专业性知识产品在规定限期内,因为是作为私人产品或商品来生产的,所以,其成本支出可通过价格的方式来补偿。也就是说,知识的生产者通过将知识产品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让渡给知识的使用者,得到的价款,便可弥补其成本支出并获得净收益

  就物质产品而言,生产经营者通过商品交换所获得的成本补偿量,并不是该产品的生产、流通实际支付的成本量,而是社会必要成本量。而在知识产品的场合,因为专利权只被赋予第一个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者,生产者之间的竞争由此被排斥,知识产品的成本不象物质产品那样,存在着在竞争机制作用下的平均化趋势,所以知识生产者通过市场交换所获得的成本补偿量,也就不是社会必要成本量,而是知识生产者的实际支付量。

  知识生产者所承担的开发研究风险损失,是包含在知识成本之中的。开发研究风险损失作为知识成本的必要组成部分,无疑应该得到补偿。然而,研究开发失败了,也就不可能有成果,在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风险损失又如何得到补偿呢?因为失败的探索是获得研究开发成功的前提,所以研究开发失败所导致的风险损失就有充足的根据从研究开发的最终成果或后续成果的收益中得到补偿。应该指出的是,补偿风险损失的,不是出售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正常性收益,而是出售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超额性收益。知识产品的专利权人凭借对知识产品的垄断权,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内,可以稳定地获得一笔垄断超额收益。这笔垄断超额收益亦即风险收益,既是对知识生产者敢于冒险,勇于开拓的一种激励,也是对知识生产者所支付的风险损失的一种补偿,换言之,风险收益是风险损失的补偿形式。

知识成本与企业效益的相关性分析

  大凡成本与效益,是一个相互制约的关系,以最低的成本投入获得最高的效益产出是人们的思维定式。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本与企业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却并不完全遵循这一规律。知识成本先期成本与损失成本,这两部分成本之间的互逆关系,导致了他们与经营效益之间存在着二律背反的变化规律。即先期成本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由初始缓慢增加转变为急剧增加;而损失成本则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近于直线减少。反映在总成本上,则是总成本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呈现“凹型抛物线”变化。初始知识总成本随经济效益的提高而逐渐降低,当达到一定程度后又随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急剧上升,出现知识成本的“经济界限”。

  显而易见,知识成本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有别于物质成本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这一变化规律也告诉我们,在知识经济时代,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必须加大先期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更新频率和知识转化速度,力图避免经济效益低而知识成本高的情形。当经济效益达到一定指标,超过知识成本的“经济界限”时,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必然伴随着知识成本的急剧增高,势必带来更大的经营风险。此时更应权衡利弊,量力而行,谨慎从事。因此,从知识成本与经济效益的相互关系上可以发现,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投资力度与投资时机的选择,企业经济效益的判断,无疑给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这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几点启示

  第一,转变经营观念,认识知识成本的变化规律。知识经济时代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世界变化日新月异,过去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与工具,今天很可能会失去其功效。企业成本的构成、性质与变化规律也不例外。因此,我们必须转变经营观念,跳出传统思维的框框,站在知识经济的高度去重视知识成本,按照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和知识成本变化的规律来组织企业经营活动,规范企业经济行为。

  第二,加大先期投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源节流”固然重要,若没有强劲的知识成本的先期投入,企业经济也只能在高成本低效益的水平上徘徊,难以走上快速发展之路。由于先期投入不足,导致知识创新乏力,势必形成恶性循环。在知识与技术的先期投入上,无论国家还是企业绝不能吝啬,这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创新管理组织,建立知识管理机构。由于智力资本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许多发达国家的一些大公司为了尽快获得、掌握和保存最有价值的知识与技术,专门设立了一批新式高级经理职务,即“知识主管”或“智力资本主管”,从而为有用信息投资方向的选择、投资力度的把握、投资时机与投资效果的评价等提供了组织保证。为此,我国企业应该顺应知识经济的发展潮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管理组织创新,适时建立适应知识成本运作的组织机构,以解决管理滞后这一制约企业发展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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