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改造措施贷款

目录

  • 1 什么是更新改造措施贷款
  • 2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的对象和范围 [1]
  • 3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的条件 [1]
  • 4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的种类 [1]
  • 5 参考文献

什么是更新改造措施贷款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是指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支持大型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措施项目,以及地方建筑安装企业、地质勘探单位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这种贷款主要用于现有企业在技术进步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扩大出口货源和增加外汇收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所进行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的对象和范围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的对象,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能承担经济责任并有偿还能力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更新改造措施贷款的范围,是指凡是列入国家计划的大型技术改造项目,建筑安装企业、工程承包公司、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勘察设计单位和地质勘探单位的更新改造措施项目,以及小型技措、出口工业品生产、引进国外技术国内设备配套、地方建筑材料等专项措施项目(包括中央直属企业和地方企业)。这些项目都可发放这种贷款。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的条件

申请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投资方向,并且具备经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或相当于设计文件的措施方案和实施方案)。

  (二)按照批准计划所列的自有资金已经落实,并能按期存入贷款银行(经办行)。

  (三)建设所需的设备,材料、施工力量已有安排,能够保证按期竣工投产。

  (四)生产工艺成熟,技术过关,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矗三废”治理环保措施已同时安排,项目竣工后能正常生产。

  (五)企业经营管理良好,恪守信用。产品适销对路,在国内或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六)贷款银行如认为必要时,借款单位在贷款时,应提出担保。担保单位必须是有还款能力的独立核算单位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的种类

  目前建设银行发放的更新改造措施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出口工业品生产专项贷款

  出口工业晶生产专项贷款是专为支持出口商品的措施贷款。为了适应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改进包装,增加工矿产品出口比重,扩大出口货源,对外贸企业,生产出口工业品的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企业,都可发放这种专项贷款。此项贷款,只能用于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革新工艺,进行填平补齐项目和增添关键性设备。改建,扩建的比例不宜过大,土建工程不宜过多。借款企业必须有偿还能力,对于亏损企业不予贷款,贷款计划可由外贸部门提出,项目由建设银行同外贸部门共同审查,择优发放。国家补助出口措施的三大材料,要保证用于外贸企业和生产出口工业晶的企业。

  二、引进国外技术设备国内配套贷款

  生产出口商品的企业,为了增加出口产品和外汇收入,进口国内短缺的先进设备,需相应的进口设备的安装;购置必要的国内配套设备及其安装工程和改造原有厂房的少量土建工程,所需资金应由企业尽先自行解决,不足部分经省、市、自治区计划、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建设银行发放贷款。

  三,地方建筑材料贷款

  地方建筑材料贷款,是为了提高砖,瓦、灰,石和墙体等地方建筑材料的生产能力,改进生产技术、增加产量,扩大资源,降低材料价格和工程造价而需要的技措项目投资。这投资主要用于现有企业更新改造措施项目。

  贷款对象是国营企业和城镇以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贷款指标由国家建材总局和建设银行总行,按各地建设任务和地方建筑材料的供需情况核定,并分配下达各省,市,自治区,再由各省市、自治区建材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下达各市,县的贷款指标。

  四,煤矿企业更新改造贷款

  贷款对象为煤矿企业生产矿井的更新改造项目。

  五、工业交通企业更新改造贷款

  工业交通企业更新改造贷款分两种:一般措施项目贷款,节约能源和节约木材措施项目贷款。如小型轻纺工业老厂更新改造措施项目,符合投资少,收效快,积累多,换汇率高和增加国内市场急需的轻纺产品,所需要的贷款。

  六,大修理贷款

  大修理贷款,是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临时周转性贷款。贷款对象是施工企业和自营建设单位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

  固定资产大修理是恢复固定资产使用效能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经常处于正常的适用状态,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七,小型技术措施贷款

  主要用于增加产品产量,扩大品种,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设备利用率,搞好综合利用,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而进行的小型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费用,应当先由更新改造资金解决,如用更新改造资金解决确有困难时,可以申请小型技术措施贷款。

  小型技术措施贷款,限于全民所有制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同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本企业留用的更新改造资金确已安排使用,

  2、花钱少,收效快,并能在千年内实现经济效果,

  3、所需材料、设备,技术等均有可靠保证。

  小型技术措施贷款,不得用于基本建设;不得用于土建工程和购置交通工具。一般也不要用于外购设备和自制设备。每项贷款额度,一般应掌握在十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

  申请贷款的企业,应提出贷款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建设银行)审查批准,并由建设银行在财政拨给的贷款基金和上级下达的贷款指标范围内发放贷款。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庄俊鸿.基本建设财务信用学.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0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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