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

文化消费(Culture Consumption)

目录

  • 1 文化消费的概述
  • 2 文化消费的历史与内涵
  • 3 文化消费是国民实现幸福的精神源泉
  • 4 文化消费是实现国民幸福的路径选择
  • 5 当前我国文化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 6 发展我国文化消费的对策

文化消费的概述

  文化消费是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旅游观光等方面。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文化消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呈现出主流化、高科技化、大众化、全球化的特征。

  文化消费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对专门的精神、理论和其他文化产品的消费,也包括对文化消费的工具和手段的消费;既包括对文化产品的直接消费,比如电影电视节目、电子游戏软件、书籍、杂志,也包括为了消费文化产品而消费各种物质产品或文化设施,如电视机、照相机、影碟机、计算机以及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等。

文化消费的历史与内涵

  文化消费是指对精神文化类产品及精神文化性劳务的占有、欣赏、享受和使用等。文化消费是以物质消费为依托和前提的。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总是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而文化消费水平能够更直接、更突出地反映出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

  这里指的“文化消费”,并不只是一般所言的对文化的消费,或者说仅仅是消费某一样被标示为文化的东西,文化并不是一系列的课题或文本,而是一个不断创造与生成的过程。从经典社会学家有关文化消费的理论人手,可试图表达这样一种观点:文化消费是一个社会行为,永远都受到社会脉络与社会关系的影响,人们在文本与实践的消费中,也在创造文化。因为在文化消费的过程中,进行消费的个体,并不是抽象的单一的个体,他们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消费经验和不同的理解能力,正像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每个人所看到的都是他自己的心中之物。”因此文化消费决不是文化创造的终结,而仅仅是刚刚开始。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文化并不是先制作好,然后被我们“消费”;文化是我们在日常生活的各种实践中创制出来的,消费也是其中之一。文化消费就是文化的创制。

  文化消费的历史在西方可以追溯到50年代末与60年代初。在这个时期中,欧洲与美国首度出现相对来说足够富裕的劳动大众,有能力不再只是照顾“需要”,而可以从“欲望”的观点去进行消费——电视、冰箱、汽车、吸尘器、出国渡假,都逐渐成为常见的消费品。此外,劳动大众在这个时期开始利用文化消费的模式,去关联出他们的认同感。正是在这个时期,“文化消费”开始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化课题。

文化消费是国民实现幸福的精神源泉

  需要作为人的行动的驱动力,是指人的一种存在状态,即生理存在、社会存在和精神存在的状态。人的这三种状态始终处于匮乏与充实之间交替循环。当人的这三种状态处于被感觉到的匮乏状态时,便构成了人的需要。因此,需要是满足人的生理、社会和精神存在的再生产所必不可少的要素和动力。

  根据需要满足的层次,美国人本主义经济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后来,他把人的需要增加为七个层次,其中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属于初级需要,受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属于中级需要,而求知需要和求美需要则属于高级需要。继马斯洛之后,美国行为激励学派心理学家奥德费(C.P.Aldefer)于1969年在《人类需要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又对需要层次进行了补充,把人的需求按照其性质压缩为三种,即生存需要(existence wants)、相互关系的需要(relatedness wants)和成长发展的需要(growth wants),简称ERG论。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和奥德费ERG论,人的需要层次建立在满足上升的基础之上,表现为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渐进过程,消费需求发展的这一梯度递进或上升的规律是经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当人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后,必然追求身心健康、精神充实、自我完善等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因此,在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经济高度发达、产品丰富的现代经济社会,人们的消费早已超出了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层次阶段,而更多地进入具有满足精神消费、享受和发展消费的高层次功能阶段,文化消费正是这样一种消费形态。

  文化消费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选择文化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精神需要的消费活动。它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所满足的是消费主体的精神需要,使主体感到愉悦、满足;另一方面是满足主体需要的对象主要是精神文化产品或精神文化活动,如美丽的风景和感人的艺术品。但还需要通过接受教育、培训使自身的人力资本增值等,这也正是文化消费非物质一面的体现。’

文化消费是实现国民幸福的路径选择

  文化消费活动作为一种典型的非物质追求活动,其发展、成熟、规模的扩大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规模的大小以及居民收人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和释放,剩余产品的充足为文化消费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经济越是发展,人们越需要文化消费,精神产品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将越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对文化消费数量及质量的要求日益增加。加之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消费需求日益多样化,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方式和文化资源的配置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为人们的多样化选择提供了基本保障。文化消费实现国民幸福的路径选择如下:文化产品与服务的选择一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人力资本提升与人的全面发展一精神愉悦,幸福满足—社会的和谐发展。

  1.合理选择文化产品与服务

  优秀文化产品不仅可以陶冶消费者的情操,提高消费者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科学知识水平和生活质量,而且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从而产生不可低估的外部正效应。而不良的文化消费,不仅危害消费者本人创造美好生活,还会对社会、他人带来消极、不利的影响。同时,文化消费就其总体而言,外部正效应较强于外部负效应。这是因为,一般的消费品受益者仅仅在于消费者本人,文化消费却远不仅是个人获得知识和精神满足的手段,它更具有极为显著的外部正效应,是培育健全人格、提升国民素质的根本因素。每个人的文化消费支出的增加、个人文化修养和素质的提高,有利于造成良好的社会环境,会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受益。

  2.文化消费机理的基本运行方式体现在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过程中

  作为客体的文化产品与作为主体的人——文化消费者相互作用,客体对主体产生一定的作用和影响,对主体产生一定的效应,使客体为主体服务,同时客体也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文化产品由于能够满足主体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和物质需求而具有价值。文化产品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有形的、实在的、物质的;一种是无形的、观念的、精神的。文化产品的价值是多要素的统一: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意识与存在的统一;是抽象与具体的统一;是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统一;因而也是精神价值与物质价值的统一。

  文化产品的价值体现在文化产品作为客体与作为消费者的主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即客体对主体产生一定的作用和影响,对主体产生一定的效应,使客体为主体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说客体(文化产品)对主体(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具有价值。只有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在与主体结合的过程中,不断地被主体发现、感知、体会、理解、认识、评价,从而对主体产生积极效应,为主体服务,促进主体发展、完善,使主体更美好,这就是文化产品的价值实现。因此,从社会群体角度来看,我们把握文化产品的价值,不仅要认识他的内在价值,而且要把握文化产品的潜在的价值,如:审美价值、思想价值、学术价值、道德价值等向社会实践效益的转化。这种转化就是文化产品的社会价值实现。它具体表现为,促进了社会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推动了人们在思想道德、精神风貌、智育和文明行为方面的发展。

  3.促进人力资本提升与人的全面发展

  文化消费使得消费不仅仅是因变量,而且也可以是一个自变量,一个导致某种社会结果的原因。例如,由于阶层在文化消费的质和量上的不同,导致了不同阶层的文化消费体验和消费行为模式的不同。同时,文化消费具有滞后效应,影响个人日后的生活机遇和生活质量。如教育消费投人代际差异,有些内容的文化消费(如大学的专业教育)的结果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在短期内不易显见等等。

  精神文化消费是高层次消费,人们的消费不能以“物质福利”为满足,更重要的是满足精神文化需要;不能以“必需品”为满足,而应该满足日益丰富的、高层次的享受和发展的需要。人的能力的培养必须通过精神文化消费,特别是通过接受教育和技术培训等高层次精神文化消费,才能使他们变成“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即能通晓整个生产系统的人”。同样,人的价值观的构建、思想品质的塑造、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艺术修养的培育等都有赖于高品位的精神文化消费。如读一本好书、看一场好的电影、听一首优美的音乐、欣赏一幅美的图画都会使人与之产生感情共鸣,使人的思想)受到良好的熏陶,人的素质就会发生潜移默化的良好变化。在现代工业文明社会,物质产品堆积如山,但如果只注重物质享受而忽视健康的高质量的精神文化消费,就无法实现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只能导致人性异化,使人变成物的奴隶。因此,在物质财富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健康的精神文化消费,使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达到有机统一,才能避免人性异化,才能提高消费质量,使“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

  4.增加主体愉悦和幸福感,促进主体完美

  文化产品的消费以全面提高主体素质为最终目标,而物质产品是以其有用性来满足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存、生活需要的,依赖性和必需性是物质产品价值的基本特征。物质产品的价值实现为精神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环境。精神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是在与主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对主体产生积极的效应,为主体服务,促进主体发展、完善,使主体更美好,从而不断满足人们对真、善、美价值追求的需要,提升文化消费主体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当前我国文化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文化消费总量较低。有研究显示,当人均GDP1000美元、恩格尔系数44%时,城乡文化消费应占个人消费的18%,总量应该是10900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修正数据,2001年我国就已达到人均GDP100美元,但2004年的实际文化消费总量只有3740.5亿元;当人均GDP达到1600美元,恩格尔系数为33%,文化消费应占个人消费20%,消费总量应为20100亿元。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5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700美元,而实际文化消费总量却只有4186亿元。所以,(2007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称,中国居民的文化消费总量过低,居民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不足1/4。

  文化消费结构层次较低。从上述文化产业布局看,全国消费格局不平衡。从消费支出结构看,城市居民的学杂费、保育费支出占绝大比重,比例为82.88% ,农村的比例为77.48%,文化消费支出较低。从文化消费支出结构看,城市消费书报杂志的比例为16.03% ,文娱消费中耐用机电消费品的比例为61.73% ,而农村消费书报杂志的比例仅为3.72%,其余的都用来消费耐用机电消费品,从文化消费热点看,非教育性知识文化消费较少,热衷于休闲消遣性、娱乐性、低俗、炫耀摆阔、封建迷信、黄色、暴力、盗版等消费。

  造成上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心理层面、经济层次、社会政治层面和全球化等方面。具体来说:

  (1)文化消费心理的支配。文化的心理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心理运动的过程。文化消费作为一种文化体验、情感享受和对自身发展、社会关系、地位的追求,受文化观念、消费观念价值取向支配,文化认同将激起消费,文化偏爱将执着并扩大对其消费,文化抵抗将拒绝对其消费并增加文化偏爱的消费。而我国有些人对文化消费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认识不够,消费心理不成熟,文化观、文化价值观、文化消费观不正确以及观念、素质差异,忽视了消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文化消费经济能力的制约。文化的经济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经济运动的过程。文化消费活动受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作用,文化消费总量和结构受消费大众的收入水平及其收入分配制约,而我国市场机制尚未成熟,人均GDP水平不高,最终消费GDP的比重和居民消费率仅为51.1%和38.2%,恩格尔系数还较高,地区经济发展、人们收入水平不平衡,社会保障不健全,教育支出过大,价格结构不合理,加上消费结构和消费支出的惯性以及边际效用递减约束着消费量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文化市场、文化消费还处于发育初期。

  (3)文化消费社会环境的影响。文化的社会、政治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社会和政治运动的过程。文化产业存在商品性与艺术性、意识性的矛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政治利益的矛盾,文化管理存在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规制、管理和调节的矛盾,文化消费存在社会价值取向、民族风俗习惯、消费空间时间与个人需求的矛盾。而我国目前文化消费经济政策不到位,消费法制体系不健全,消费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消费管理不善,文化市场秩序不规范,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消费权益、消费信息安全等宏观消费环境没有根本提升。

  (4)文化国际竞争的影响。文化的国家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国家间竞争的运动过程。文化是一种软实力,而且有助于硬实力的提升,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国家策略和国际化城市战略,开放和反开放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的斗争在WTO内外一直进行着。由于我国文化资金实力、科技水平、创新能力国际贸易竞争力较低,出口文化硬件商品占大部分,文化软件出口相当薄弱。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除了录音带完全出口、数码激光视盘出口大于进口外,其他都处于逆差,版权贸易中的软件和电视节目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期刊的版权进口量是出口量的374.5倍。一方面,外来文化与本民族文化的冲突,部分消费者对外来文化不认同,抗拒消费;另一方面,外来文化产品对我国部分消费者文化认同、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其热衷于外来文化产品消费,减少本国文化消费,削弱了本国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引起恶性循环。

发展我国文化消费的对策

  1.引导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念

  引导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文化消费观念体系。文化消费观念是在一定的指导思想下和文化中形成的,必须以先进的思想为指导,吸纳先进文化。首先,引导树立先进的文化观。先进的文化观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文化思想观念,它源于先进的文化建设和体验。要建立积极、健康、科学、向上的适应历史潮流、反映时代要求、代表未来发展方向、推动社会前进的先进文化,引导人民参加文化实践与建设,积极体验先进文化。其次,引导树立有意义的文化价值观。文化消费不仅是占有文化产品和享受文化服务,把它当作心理享受、地位、社会关系实现的途径,更主要的是使其文化意义和价值得到实现。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文化价值核心观念进行培养。第三,引导树立科学合理的文化消费观。把握好价值取向,通过加强家庭培养、学校教育、传播媒介宣传,重点引导青少年和农民,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逐步形成观念先进、消费自律、结构合理、方向正确的消费风尚和社会氛围,引导娱乐休闲消费为主向知识文化消费为主转变。通过对外文化研讨、文化年、文化演出、文化教育、媒介传播、展览展会等活动,在世界范围内推介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植中华文化理念,为扩大文化出口贸易打下基础。

  2.强化对文化消费的经济调控

  强化对文化消费的经济政策经济杠杆调控。文化产业化、市场化使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分配发生转变,必须重新定位消费主体,形成居民消费为主、出口为辅、单位或社区消费为补充、政府消费为引导的文化消费主体格局。由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层次性,甚至还可能有非文化、反文化的东西,因此,应对文化消费政策做合理调整,有区别地采取鼓励或限制政策。鼓励高层次、高质量的知识文化、精神文化消费和文化产品出口、文化企业“走出去”,限制低俗、劣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以及外国文化产品进口规模、市场份额,形成本国文化消费为主、引进外来有益文化消费为补充的文化消费结构。在财政、收入分配、税收价格和利率汇率政策上,对需要鼓励的消费和出口,可以降低税率利率和提高外汇汇率,否则,进行相反的调节;规范价格形成机制,使价值得到真实反映;应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在保证基本文化消费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享受文化消费,特别是扩大发展文化消费;政府财政应资助传统文化、先进文化消费、对外文化宣传,向基层、低收人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完善农村图书、通讯、电视、培训等网络,释放农民潜在的文化消费需求。

  3.加强文化消费的法律建设

  文化消费也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与规范,要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劳动法,以保障和增加劳动者自由支配的时间。按照消费者权益法制定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法规,使消费者文化消费权益得到法律保护。制定相关的消费法律、道德规范、行为标准和守则,加强对不科学、不合理和反文化的低俗、迷信、色情等消费的法律和行为约束,防止非理性、非文化消费引致文化产业结构畸变。参照WTO规则要求,健全文化产品进口、外资进入文化产业法规,对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贸易、利用外资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供文化出口便利,促进文化出口贸易。对文化产业市场行为应随着文化产业市场准人的进一步开放加强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和文化产业守则,防止文化企业肆意践踏、改变消费者的需要,强迫消费者选择,防止价格过高和消费者信息外流滥用,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4.合理进行文化消费的行政管理

  文化的特殊性决定了文化消费管理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既不要使消费背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根本要求,也不能打击消费者的合理消费,管理要以发展科学合理的文化消费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体制、制度、职能、程序、方法、手段上进行合理管理,改变管理者众多,管理不善的状况。实行集中监控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整合政府管理职能和行为,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实行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加强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治性、社会公德和市场流通秩序、价格、公平竞争的监督管理。实行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相结合,防止文化产品和服务粗制滥造、质量低劣、格调低下、结构失衡,加强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投诉处理。开展文化市场调查预测,掌握文化市场、文化消费规模和结构的变化信息,有效组织、调控文化供给,为引导文化消费和文化产业正确发展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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