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Governmentai And Non-profit Organization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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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定义:(1)各级政府财政、行政部门及非营利组织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2)各级政府部门及非营利组织确认、计量和报告财政收支、经费收支、业务收支活动及结果的会计。
公元前11世纪西周已有“官计”,汉至清朝均有“国计”,统谓官厅会计。近现代改称政府会计。不具政府职能、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种组织(含政府公立和民间私立)的会计,构成非营利组织会计。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合称政府及非营组织会计。新中国成立后,曾一直称之为预算会计。
分三类:各级政府财政会计、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又称事业单位会计)。美国分联邦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及地方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民间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日本分政府会计、公立非营利事业会计、民间非营利事业会计。
从事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政府行政管理、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不以营利而以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的;收入取自税收、规费、拨款、服务活动;资财提供者不索取直接经济利益,债务例外;业绩评价基于管理、服务的效益、质量、数量;可以实行基金制度,应特写目的和用途建立种类基金。
(1)会计要素(会计报表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基本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在基金制度下,分为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收入、支出基金余额变动,基本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基金余额,收入-支出=基金余额变动;
(2)会计确认采用收付实现制、结合运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3)基本会计报表,除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外,还有收入支出表。在基金制度下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及基金余额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均依基金种类分设专栏列报。此外,政府及其公立非营利组织还编制预算比较表,在基金制度下也按基金种类分别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