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汇票

托收汇票(collection draft)

目录

  • 1 什么是托收汇票[1]
  • 2 托收汇票的当事人[2]
  • 3 托收汇票的期限[2]
  • 4 托收汇票的提示和承兑[2]
  • 5 参考文献

什么是托收汇票

  托收汇票是指客户委托银行在到期日收款的汇票银行对此种汇票作有记录,在收到汇票款项后记入客户往来账户贷方。

托收汇票的当事人

  (1)出票人。托收汇票的出票人是出口商或卖方。

  (2)付款人。付款人是进口商或买方。

  (3)收款人。收款人有三种情况:

  ①受益人是收款人。当受益人把跟单托收汇票提交托收行时,受益人应做成托收背书并交给托收行。

  ②托收行是收款人。汇票注明托收出票条款,用以表明是为了托收目的而作成以托收行为汇票收款人,把跟单托收汇票寄给代收行之前,应做成托收背书给代收行。

  ③代收行是收款人。代收行收到跟单汇票以前,该汇票不需背书,汇票注明托收出票条款。

托收汇票的期限

  托收汇票的期限有下列三种:

  (1)即期汇票

  (2)远期汇票

  (3)固定日期后一段时期付款。

托收汇票的提示和承兑

  托收汇票的提示,不要用含糊的时间术语,如“首次”(first)、“迅速”(prompt)、“立即”(immediate),或类似术语连接着“提示”l或关于单据“必须接受的时间期限”,或者付款人“应采取的其他行动”。如果这些术语仍被使用,银行将对它们不予理会。正确的做法,应在托收指示中写明付款人要在准确的时间内采取行动,如提示等。

  提示行对于汇票承兑的形式,应对表面上的完整与正确负有检查的责任,但对任何签字的真实性,或对承兑签字的签字人权限不负责任。

参考文献

  1. 杨佑方主编.外贸经济英语用法词典.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9.
  2. 2.0 2.1 2.2 章安平主编.国际结算.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0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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