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跟单信用证(quick documentary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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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跟单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将全套正本单据直接寄给开证申请人,议付行凭副本单据议付、开证行仅凭议付行的单证相符的加押电进行付款的一种跟单信用证。快速跟单信用证是近期北欧一些银行创办的一种新的跟单信用证,这种跟单信用证改变了传统的跟单信用证项下,由银行控制单据的做法,缩短了单据处理和传递的时间,保证买方及时办理提货和卖方早日收妥货款。
快速跟单信用证(Quick L/C)是近期北欧一些银行创办的一种新的信用证。它改变了传统跟单信用证业务中议付行和开证行双重控制单据的做法,缩短了单据的处理和传递时间,保证买方及时办理提货和卖方早日收妥货款。快速跟单信用证的运作程序如下。
1.申请人要求开立跟单信用证。
2.开证行开出快速信用证并经指定银行通知受益人。
3.受益人审核并按快速信用证发货制单。
4.受益人将全套正本单据直接寄给开证申请人(运输单据的收货人如果是开证行,一般寄交银行)。
5.受益人向指定银行交单议付,所交单据包括:寄给申请人的正本单据的全套复印件;受益人出具的证明,证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已用快件邮寄给申请人,所提交的副本单据与直接寄给申请人的正本单据一致;正本货运单据(如运输单据上的收货人为开证行);向申请人寄单的邮局快递收据。
6.指定银行审核单据后,在付款前用SWITF或加押电报通知开证行,证明受益人所提交的副本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相符,如有不符点,必须报告。
7.开证行付款。开证行的付款仅凭指定银行的单证相符的加押电,而不需要再次审单,快速信用证可规定将向指定议付行提交的副本单据保留在指定行,也可以寄给开证行。
8.申请人接到受益人的单据后,到开证行支付货款,办理担保提货或副本提单背书手续后提取货物。通常快速信用证中规定货运提单的收货人为开证行,因而无论申请人从受益人处得到正本或副本货运单据均需开证行背书,才能得到货权。
9.如果开证行付款后,申请人收到受益人直接寄来的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开证行可以要求指定行将副本单据寄给开证行核对。如有欺诈行为可采取法律行动,因为受益人作过声明。
快速跟单信用证适用于大宗货物交易,双方有长期合作,开证行与指定行关系良好,故免去了开证行重复审单的环节,由受益人直接向开证申请人寄送正本单据,从而缩短了单据流转的时间,避免了延期提单带来的压船、压货和不能及时出售货物的风险和费用。快速信用证取消了开证行审核和控制单据的环节,减少了银行的费用,从而使该种信用证更具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