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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所在地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为取得在其他所辖关区报关的资格,而在有关海关办理报关备案的审批手续的海关管理规定。异地报关备案一般只适用自理报关企业,如三资企业。
1.向报关注册地海关递交异地报关备案的申请
只有自理报关企业,才能向海关申请办理异地报关备案。递交下列文件资料副本(或复印件):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营业执照、银行的资信证明、企业印章、报关专用章、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2.原报关注册地海关审核
在《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正本“备案情况”栏内加注意见并加盖印章,与企业递交的有关文件一起制作“关封”。
3.异地备案地海关审核并颁发证书
经审核确认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后,向申请企业签发“自理报关单位报关备案证明书”。至此,申请企业即可在异地备案地海关辖区各口岸办理报关业务。
电子化手册可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异地报关。
方法一,适用于本地、异地都装有QP系统。企业在本地用法人卡或操作员卡登陆QP系统进入报关申报子菜单,选择具体的报关类型(转厂业务选择报关单,转关报关选择转关提前报关),预录入相关信息后暂存、上载,在异地口岸用经企业授权的报关员卡登录QP系统进入报关申报子菜单,进入单据下载点击“其他单据下载”,下载报关单。
方法二,适用于本地、异地未安装QP系统。企业在深圳关区口岸报关,可凭手册编号直接在深圳海关各机关服务中心打单点打印报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