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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动力市场是指建筑劳动力供给、需求及中介各方组成的交换关系的总和,是建筑专业市场的—种。其主要交换形式有: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供需双方,通过中介(劳动就业安置部门,签订劳务合同,也有的是直接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的富余人员中招收的季节工、临时工:还有的是甲企业多余人员自动流到乙企业工作,获得报酬。建筑劳务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是建筑企业生产的必要条件。同时对于调整社会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与分配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所谓劳动力市场,是指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者达成的一系列合约关系的总和。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手工劳动占有较大的比重,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大,因而建筑劳动力市场是建筑市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要素市场。在建筑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的需求者为生产建筑产品的建筑企业,供应者主要为农村建筑队也有单个的建筑劳动力提供者。建筑劳动力市场具有以下的特征:
据统计,1994年全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为2448.8万人,其中农村建筑队的从业人员就达969.3万人,占建筑业总从业人员的39.6%,就是城镇国有建筑企业和集体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大部分也是来源于农村。据测算,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多达2.2亿多人,而建筑业又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的一个重要渠道,所以建筑劳动力市场具有丰富的潜在人力资源,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投资规模的扩大,建筑劳动力市场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由于建筑产品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在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不同季节对劳动力的数量有不同的要求,特别是国家采取宏观经济政策和投资规模的变化而引起建筑产品市场需求的波动,都会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产生很大的影响。正是由于劳动力的资源丰富,需求不均衡,往往是供大于求,所以建筑劳动力市场基本上是一种买方市场。
由于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时期,因而建筑业的劳动力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固定工和长期合同工,一部分是农民工和临时工。随着建筑业改革的深入,在组织形式上实行管理层和劳务层的分离,为了适应建筑生产的特点,深化用工制度的改革,克服固定用工制的弊端,因而建筑企业固定工的比重将会逐渐减少,而根据生产任务的多少,随时向劳动力市场求得相应的劳动力,这就使得建筑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呈现灵活起伏的态势。
根据建筑生产的需要,建筑企业所需劳动力应保持合理的结构层次。建筑业虽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但绝不是等于说建筑业所需的劳动力可以不具备技术和专业知识,只要具有体力就行了。事实上,建筑是涉及众多知识的应用,有着自身特有技术的产业,因而客观上存在多种技术工作。现代建筑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建筑生产中不断采用新的技术和工艺,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并要求劳动力具有合理的层次结构,即技术工种结构、技术等级结构、生产工人与辅助生产工人及其他人员的比例。就我国的现状而言,劳动力资源丰富,具有从事简单的技术工种、低等级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的劳动力众多,足以满足建筑生产的需要。但是,较多复杂的技术工种,高等级的技术工人的劳动力则相对不足,不能满足建筑生产需要。
劳动力市场供给的不合理的层次结构,必将导致从事简单技术工种和辅助工作的劳动力供大于求,形成竞争激烈的状况;而从事复杂技术工种、高等级技术工人的供不应求,往往形成降格以求的状况,这对建筑生产也必然造成一定的影响。
(1)具有与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相适应的劳务企业;
(2)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服务管理机构;
(3)具有完善的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和招投标制制度;
(4)具有完善的建筑劳务市场管理政策法规;
(5)具有健全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
(6)具有完善的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目前建筑劳务市场劳务队伍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
(1)劳务企业,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提供劳务分包服务;
(2)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有的劳务作业班组;
(3)“包工头”带队的零散用工。
建筑劳动力市场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提供了就业的渠道,这对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发挥劳动资源的效能无疑起着重要作用。劳动力市场对于建筑产品的生产更是有着直接的、至关重要的影响。如前所述,建筑产品市场的供给能力主要表现为生产能力。建筑劳动者在建筑生产力中是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建筑产品生产所需的劳动力,既有数量的需要,又有素质的要求。建筑产品生产者,通过劳动力市场灵活地、多层次地求得劳动力,是保证完成建筑产品建造任务的极其重要的条件。而建筑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建筑产品的质量、建筑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和建筑产品生产者的经济效益等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就我国的现状而言,建筑劳动者的素质虽有吃苦耐劳、积极工作、适应流动性生产的优良品质,但文化知识、技术水平从整体来看并不高,难以更好地适应建筑业科学技术水平发展的需要。这种情况,将会使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矛盾显得更为突出。因此,提高建筑劳动者的素质,是建筑业更好地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1.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劳务培训输出基地。按照“先培训、后输出、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思想道德、从业素质等各方面的综合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的相关政策和劳动力转移致富的事例,引导农民转变择业观念,增强劳动致富信心,建立劳务培训输出基地。
2.努力培育和发展建筑劳务分包市场。根据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和需要情况,建立全市联动和区域性流动相结合的劳动力交流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建筑劳动力招聘专场会,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从农村及时向工程建设领域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协调解决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积极促进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市建筑企业深化改革,实现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分离,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分包公司;逐步将建筑市场上松散、无序的劳务群体纳入到法人化、实体型的建筑劳务企业之中,进行统一管理,从而改变建筑市场中违法分包、私招滥雇、零散用工的状况,真正形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分工协作体系。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劳务分包这一层次的整体素质,更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劳务合同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准时发放。
4.切实发挥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在促进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积极组建农村乡镇劳务分包企业,积极鼓励、引导和吸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并对他们进行培训和有组织的输出,帮助增加收人;也可以从发达城市引进专、精、特的劳务分包企业,来提高我市的专业劳务作业水平。
5.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劳务分包企业信用档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建筑劳务市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从全面治理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无故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人手,坚持取缔“包工头”,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分包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要依法进行处罚。建立劳务分包企业诚信档案,在行业内发挥警示和自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