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Local Government De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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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在某个时点上,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由于以往支出大于收入所形成的赤字总和,是一个存量概念,包括建立在某一法律或合同基础之上的显性负债和政府道义上偿付责任的隐性负债。
1.银行借款。在银行借款占比较大的国家,有的存在专门的银行负责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而其他一些国家,则通常会有一到两家银行占据地方政府信贷举债市场的主导地位。因此贷款申请条件比私人借贷者更宽松,而这可能会挤出私人投资。同时,银行借的支持款是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一对一的客户关系,如果政府信息披露意愿较低或者缺乏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那么。银行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町能不足。形成一些管理漏洞。
2.债券。在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美国,市政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形式。通常,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要低于银行贷款利率。债券有几种分类方式:①按照偿债财源和地方政府的还款责任,地方债可分为一般责任债券和收益债券。一般责任债券是以发行机构的全部声誉和信用为担保,并以政府财政税收为支持的债券。而收益债券则是与特定的项目,其还本付息来自于特定项目的收入。②按照发行方式的不同,地方债又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是指向社会公开发行,任何投资者均可购买的债券,它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转让。私募债券是指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少数投资者募集的债券,其发行和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③按照是否免税,地方债还可分为免税债券和应税债券。
3.政府公共资金借款。在一些国家,地方政府可以向上级财政借款。在法律不允许中央政府借款给地方政府的国家,可能专门为住房、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项目设立政府基金提供优惠或发挥培训作用,帮助地方政府学习贷款申请程序、基本的信用分析等,为地方政府的商业贷款打下了基础。
由于各国的金融体系不同,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的发展侧重与发育程度存在差异,因此,各国地方政府的主流举债方式与自身金融体系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转轨国家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地方政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共资金,这不仅会影响资金的配置效率,还会影响到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容易导致预算软约束、腐败等fⅡj题。相比之下,银行借款和地方债券等市场化融资手段则更能优化资源配置。目前,在欧洲部分国家,金融体系的主体是银行,银行借款是地方政府举债的主要资金来源;而在美国,资本市场比较发达,银行借款在地方政府债务重所占比重极小。
据观察,发行债券比通过银行贷款受到更大的市场力量约束,更有助于控制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①透明度高,公开发行债券时必须向投资者披露相关财务信息;②发行债券时必须明确还款来源,有助于建立“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举债原则;③专业化的评级机构呵以负责债券的信用评级,有助于揭示债券风险;④与银行贷款相比,债券发行数额不可随意变更,资金使用面临“硬预算约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随意为项目追加贷款的情形;⑤债券具有流动性和收益性兼顾的特点,可以为社会资金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
政府投资领域一般应为投资周期较长的公益性和基础性支出。
美闷地方政府是政府投资的主体。州及以下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主要集中用于三个方面:为公共资本计划提供资金,如学校、道路、给排水等;支持并且补贴私人活动,如私人住房抵押贷款、学生贷款或工业发展①;为短期周转性支出或特种计划提供资金。另外,如果利率下降,地方政府有可能借新债还旧债(再融资)。
日本《地方财政法》第5条第l项规定了可以将债务融资作为财源的适债项目,在日本被称为“五条债”,具体内容如下:①交通、煤气、水道、医院、地铁等地方公营企业经营项目所需的经费;②向因满足地方政府的行政目标而设立的公共性较高的法人出资时所需的经费;③地方债还本付息所需的经费;④灾害应急项目、灾后重建项目以及救灾项目所需的经费;⑤文教设施、福利设施、公共设施(公园等)、公用设施(办公楼等)等建设性项目以及这些项目用地的所需经费。为了保证地方债的特定用途,地方政府需要设立专门的地方开发事业团(简称为事业团)。
虽然我国至今在法律上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公债,但针对诸多事实上的地方政府债务,各级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都在不断探索解决之道。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本着有利于全面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便于管理的原则,财政部在对原有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设计了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从2005年起,以债务人为主体设计报表。一是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为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两大类。其中,将直接债务按照有无还款来源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二是考虑到粮食和棉花政策性挂帐的特殊性,将其作为附加单列。这样分类,债务人责任一目了然,同时也便于统计,.有利于清理和有针对性地化解债务o。此种分类方法可以比较具体的反映地方政府各部门,各性质债务情况。但由于对各个项目数据收集比较困难,因此,本文将结合我国国家分类、国际地方政府债务分类以及其他分类方法的基础上对于地方政府债务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分析。
世界银行的高级顾问汉纳·普拉科瓦(Hana Polackova)在2002年首先提出了著名的“财政风险矩阵”(FIscALRISKMATRIX)。从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的角度将政府负债划分为“显性负债”和“隐性负债”,从债务责任确定性和非确定性的角度将政府负债划分为“直接负债”和“间接负债”。(1)直接显性债务(Direct Explicit Liabilities):是指由特定的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政府债务。如外债、国债转贷、本级政府解决地方金融风险专项借款等。(2)或有显性债务(Contingent Explicit Liabilities):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当某特定事件发生时必定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债务。如地方政府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地方政府担保的国内金融组织贷款等。(3)直接隐性债务(Direct Implicit Liabilities):不是由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而是由中长期公共支出政策中预先确定的责任所形成的债务。直接隐性债务是政府没有明确承诺,但是人们预期其债务最终会由地方政府负担的债务。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形成的债务。(4)或有隐性债务(Contingent Implicit Liabilities):通常是指没有正式确认的、在某一事件发生后才发生的债务,是迫于公众和道义压力而接受的债务。如地方金融机构的债务,自然灾害和环境危机债务等。结合Hana Polackova的“财政风险矩阵”分类法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作如下划分:。
地方政府债务分类及其构成
地方政府债务 | 直接债务 | 或有债务 |
显性债务 | 1.国债转贷
2.政府统借统还外债 3.专项借款 4.施欠上级的财政周转金(1999年已取消) 5.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 6.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7.农业综合开发借款8.国内金融机构借款 9.向单位借款10向个人借款 | 1.政府担保外债(包括外国政府贷款,
2.政府担保内债(国内金融组织贷款, 单位借款,个人借款,中外合资融资租 赁公司特定贷款) 3.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
隐性债 | 1.教育负债
2.基础设施建设负债 3.应该由地方政府负担的 粮食亏损补贴(政策性挂帐债务) 4.社会保障支出负债 (社会保险资金缺口) | 1.地方金融机构呆坏账
(银行的破产倒闭) 2.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地方政府保稳定的支出) (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剥离债务的资金缺口) 3.公共部门的违规担保(未经中央政府担保 的地方政府和其他机构的偿债资金缺口) 4.政府直接干预下形成的国有企业、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债务 5.项目单位不能偿还的从政府借的资金 6.下级政府财政危机 |
根据政府的层级可以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纵向划分,即省级、地市级、县级政府、乡镇债务(见下表)。这样可以清楚的掌握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对规模、偿债能力、债务风险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等.此外,根据政府负债流动性程度可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
市县乡政府债务主要类别比较
政府级次 | 政府债务主要类别 |
省级 | 政府统借统还外债、国债转贷、国内金融机构借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专项借款、向单位借款、
向个人借款、拖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应该由地方政府负担的粮食亏损补贴 (政策性挂帐债务)、地方政府担保借款、社保基金缺口、下级政府财政危机、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 |
市级 | 用于市政建设的国内金融机构借款、国债转贷、专项借款、外债、财政周转金、政府担保内债、
政府违规担保、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社保基金缺口、向单位和个人借款、下级政府财政危机等 |
县级 | 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拖欠工资、教育负债、粮食企业亏
损挂账、向单位和个人的借款、政府担保内债、下级政府财政危机等 |
乡镇 | 公益事业负债、拖欠工资和工程款、为应付税费上缴任务和各
级达标活动的负债、乡镇企业债务兜底、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借款等 |
在自由市场时期公债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为政府提供公共品和服务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在政府干涉时期,政府债务就成为宏观经济政策必不可少的手段,发挥其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弥补财政赤字,这是国债最基本的作用,也是国债产生的主要动因: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国债将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反映了资源的再分配效应,是财政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地方政府债务也具有相似的功能,当然,中央政府举债通常是与其奉行的经济政策密切相关,而地方政府举债则更加注重考虑为本地的公用事业服务,为本地区的教育、公路运输、社会福利、市政建设、工业援助等与人民生活有关的公共服务性设施和发展工业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筹资。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了解地方需求和掌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通过举债筹集资金。因此,地方政府债务具有筹措资金快速及时,针对性、灵活性强等特点,切实的解决地方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地方政府举借债务提供地方性公共品,实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地方政府债务的功能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融资功能,资源配置功能以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功能。
对于地方资本性项目,如能源、交通、科技教育等,发达国家一般是通过发行地方公债为这些项目筹集资金,且主要以中长期举债方式为宣。而在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国家法律明确禁止发行地方公债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主要是通过各种变相方式举债筹集资金(见表2),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需求以及财力的可能,举债筹集财政建设资金,实现有限社会资源在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有效配置。
首先举债融资可以增加政府当期的财政收入,如果运用得当,如投向关联程度大,波及力和影响力广泛的公共资本品,就可以通过资金的使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还可以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带动以后年度地方国民收入的增加,以此增加未来财政收入。其次,政府债务融资还可以调节地区之间资源的流向,这在地方政府以发行公债筹集资金的情况下更为明显。如果地方公债是向本地区以外的企业和个人等发行,则可以增加本地可利用的资源。尤其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资本高度自由流动的条件下,即使面向本地区发行的公债也不能排除地区外资本通过各种直接和间接的途径购买当地公债,同样可以增加本地区可用资源的规模,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第三,债务融资还可以调节资源在公私部门之间的配置。通过政府债务融资,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发展地区经济。
举债融资支持财政职能的实现是规范化的分税制体制下,各级政府应有的财权,真正的体现“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的宗旨,有利于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目标的顺利实现,为稳定地方政权建设以及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这是所有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国家长期实践得出的经验。尤其是在现在各国财权相对集中于中央,地方政府财力难以支持地方公共建设需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通过债务融资,筹集教育设施、道路、供排水等工程所需的资金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各级地方政府实现了与市场之间良好的分工与协作关系,促进地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另外,一般来说,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地方政府征集的收入并不一定与财政年度相一致,造成了收入可能与地方政府支出的不匹配,因此,往往通过短期借款方式弥补财政短期收支缺口,有利于地方政权的正常行使。
综观世界各国的地方债务。由于国情和历史不同,有他们各自的特点,但也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首先,地方政府发债符合本国财政体制的要求。美国和日本都是三级财政体制,地方政府承担一定的事权。当财权不足时。通过债务融资手段筹集资金是财政体制的内在要求。但欧洲各国由于其金融市场的发达。政府财权受限,所以主要通过市场化融资方式筹集城市建设资金。
其次,地方政府债务结构都是多样化的。美国和日本的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发债权,但都按照债务使用方向和带来收益情况不同,分为纯公共性债务和准公共性债务,不同品种债务的偿还方式也不同。纯公共性债务以地方财政收入作为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而准公共性债务则以项目收益、财政收入多种资金作为还本付息的财力保证。
复次,地方政府债务使用方向多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国的地方债以市政债券为主,日本的地方债也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债务的使用方向公共性,一方面。有助于满足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的需要,另一方面,避免政府债务用于经营性生产带来过多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最后,地方政府发债受到法律和法规的严格限制。日本政府通过严格的地方政府债务计趟与协议审批制度实现地方政府债务精细化管理。日本中央政府(主要是大藏省和自治省)每年都编制地方政府债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债务发行总额、用途、各种发行方式的发债额,对各地方政府举债实行严格的协议审批制度。根据《地方自治法》规定,地方政府要求发行债券时,要事先向自治省申报,提出所要发展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和需要发债的额度。自治省审查后,将各地的发债计划进行汇总,在同大藏省协商后,统一下达分地区的发债额度。
各国的历史和文化不同,地方政府债务的发行、管理、偿还也有差别。结合本国的国情,选择适合本国的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和管理模式.能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