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票据保险(Export Bil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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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票据保险是指外汇银行在买入出口者的押汇之后,发生作为支付人的进口者不能支付或者不支付而导致到期不能收回押汇金额的情况,为补偿由此类原因给银行造成的损失而设立的保险。
出口票据保险是以提供出口融资的银行为被保险人,保障融资银行在叙做出口票据贴现或押汇中收汇安全的一项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其中,出口票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汇票:
汇票系以托收方式包括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及不可撤销信用证(IL/C)方式为付款条件的出口合同项下的跟单汇票。
汇票的付款期不超过一年。
汇票项下的有关货物从中国大陆出口。
一、商业风险:
付款人破产;
付款人逾期未付款;
付款人拒绝承兑或付款。
二、政治风险:
付款人所在国(或地区,下同)实施外汇管制,限制或禁止外汇汇兑;
付款人所在国实施进口管制,限制或禁止被保险人贴现或押汇票据项下的货物进口;
付款人所在国、或货款需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或政府间达成债务重组的协议;
付款人所在国发生战争、革命、内战、叛乱、暴动、骚乱;
由保险人合理认定在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生的被保险人和付款人均无法控制的其他非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