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证(Export Letter of Credit / Export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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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指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出口商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接单、审单、寄单、索汇等一系列服务。
出口信用证业务的内容包括:审核出口来证和信用证修改的真实性,并通知国内出口商;转让及异地转证;审核出口商交来的货运单据和寄单;在客户提出需求时办理议付、押汇、贴现等贸易融资;人民币远期售汇;查询、催收、追短付款、追收利息、补寄单据等;考核进口商信用。
1.风险较低: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并为您提供了有条件付款承诺。
2.主动性高:只要保证单据质量,就可取得开证行的无条件付款承诺,而单据质量完全处于您的控制之下。
3.费用转嫁: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
4.履约保证:出口商收到信用证,表明进口商已经基本落实了进口所需的手续,保证了贸易合约的履行。
接受国外银行委托,将其开立、转出的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通知相应的受益人;负责核实来证的印鉴或密押;办理信用证保兑、转让等业务;在信用证通知时可提供开证行资信查询及对来证条款进行审核的服务,并负责国外开来信用证或修改书的查询、查复工作。
审核信用证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经审核单证相符,即向国外寄单索汇。如发现单证不符,当即与受益人联系更改,并负责有关来往函电的处理。
办理信用证项下结汇/入帐,催收及查询等业务。
1.不了解或不相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需要对方银行提供额外承诺。
2.需要向本地银行申请打包贷款,以为准备出口货物进行资金融通。
3.进口商所在国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开立信用证表明获得监管当局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