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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职能就是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公平是指社会公平,仅指国民收入、财富和社会福利在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分布状态。
1.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说来,个人收入上的差异是社会不公的最基本原因,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较好地促进社会公平。现实中,个人所得税多采用累进所得税制,也就是说,收入越高,所要缴纳的税收越多,超过了收入增长的幅度。
2.征收财产税:毕竟个人所得税的作用是有限的,它需要其他税种的配合,才能更好地完成促进社会公平的任务。征收财产税可以减少财产差异引起的社会不公。
3.征收遗产与赠与税:由于遗产是引起财富分布差距在不同代人之间积累的直接因素,因而遗产税的征收,将进一步控制财富及其收入两极分化的累积程度。这是公共收入上防止社会不公的第三道防线。
4.政府的济贫支出:这是政府依据有关的济贫法案条规等,通过政府预算的支出安排,对处于“贫困线”下的社会成员直接给予的生活补助。所谓“贫困线”,其经济涵义就是社会成员个人或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线。如低于该线,则连基本的生活水准也无法维持。济贫支出直接将收入转移给了贫穷阶层,大大改善了社会最底层的生活水准。
5.政府的社会保险支出:由于个人应付市场风浪的能力有限,尤其是贫穷阶层更如此,因而仅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依靠社会团体的慈善活动也如此,它需要政府的大力发挥作用。为此,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并通过公共财政为之提供了相应的财力保障,才能较好地解决社会保险问题。由于社会保险制度对于社会的贫穷阶层是更为有利的,因而它实际上起了公平社会福利的作用。
6.政府的社会救济和抚恤支出:如同社会保险活动一样,在市场经济下,也必然会发生自然灾害等现象。对付自然灾害等,根本的也只能依靠政府的直接支出。为此,公共财政用于各种社会救济和社会怃恤等活动的支出,就起着公平社会福利的作用。
7.政府干预自然垄断行业:由于规模报酬递增行业的自然垄断结果,决定了政府必须对之进行干预。为此,政府通常对这类行业实行价格限制,防止这类企业谋取垄断利润而损害公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不仅如此,自然垄断行业如供水、供电、供气、市内公交、邮电通讯等,都是当地生产的必备条件,和当地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其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市镇的生产生活状况,具有强烈的外溢性。因此,政府往往通过公共财政,或者直接投资对这类企业实行国有,或者提供补贴以抵补其亏损等,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低价政策。这样,将有助于改善社会贫穷阶层的生活状况,同时也进行了社会福利的再分配。
政府的投资性支出:一条高速公路或一座水库的建造等,其项目投资都必然影响着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因而也包含着或强或弱的政府改变社会福利分布状态的用意在内。因而政府的投资性支出,在西方是院外活动集团的最重要活动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