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核保

保险核保(Underwriting)

目录

  • 1 保险核保的含义
  • 2 保险核保原则
  • 3 保险核保的主要内容
  • 4 化解保险销售与核保的矛盾[1]
  • 5 参考文献

保险核保的含义

  保险核保是指保险人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并在接受承保风险的情况下,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在核保过程中,核保人员会按标的物的不同风险类别给予不同的费率,保证业务质量,保证保险经营的稳定性。核保是承保业务中的核心业务,而承保部分又是保险公司控制风险、提高保险资产质量最为关键的一个步骤。

保险核保原则

  (1)实现长期的承保利润;

  (2)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3)争取市场的领先地位;

  (4)谨慎运用公司的承保能力

  (5)实施规范的管理;

  (6)有效利用再保险支持。

保险核保的主要内容

  1、投保人资格的审核,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标的审核;

  3、保险金额审核;

  4、保险费率的审核和确定;

  5、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信誉审核。

化解保险销售与核保的矛盾

  一、保险销售与核保之间存在着矛盾

  保险经营有危险同质化、危险大量、危险分散三原则。按照这个原则,保险经营对业务即有“量”的要求,又有“质”的要求,既要强调规模效益,又要强调质量效益,要规模与质量并重。业务规模,即保险业务数量,主要是通过保险业务人员销售保单来完成;业务质量,主要是通过核保人核保过程来把关。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机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保费收入提奖,这就使营销部门、业务人员的目的是最大可能销售保单,增加保费收入,而对承保标的的质量、风险的评定和控制往往注意不够。他们希望通过不懈努力获得的每一份要约书,都能顺利通过公司核保人的审定。而核保人本着安全经营、控制风险的目的,往往会对业务人员递交的要约书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条件,甚至预以否定---拒保,无形中增加了保单销售的困难。在业务人员眼里,核保人总是过于保守;在核保人眼里,业务员往往没有原则。核保与推销的矛盾在所难免。核保与推销是一对矛盾体,但又是保险公司发展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如果处理不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势必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

  二、核保工作在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管理中的作用

  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不等于所有的风险都能承保。客观存在的风险和标的有可保、不可保之分,而且可保风险和标的由于客观环境差异,其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也千差万别。另外,自从有保险以来,保险欺诈就从未停止,加强核保可以防止个别不法分子的欺诈行为。

  随着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由于我国的保险业发展时间并不长,还属于幼稚产业,入关首先经受到的是市场竞争的考验。由于我们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市场竞争还主要是靠降低级的竞争手段,打价格战。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盲目降低保险费率,提高中介费用,造成了保险经营风险增大。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增加,而相对保费收入减少,经济效益下滑甚至亏损。在这种状态下,如果核保工作跟不上,势必造成经营失败。相反,如果保险人善于通过加强核保,控制业务质量,使承保的总体业务实际损失低于预期平均损失率,赔款支出不超过保费收入,即可获得稳定的承保利润。有了利润空间,保险人才有可能、有条件降低费率,进一步参于市场竞争,争取更多的业务,获得更多的利润。处理好这一辨证关系,使其良性循环,对资金力量薄弱,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追求利润,没有利润,企业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无论是营销部门,还是业务人员明白了核保工作的重要性,就会对核保工作给予支持和理解。

  三、提高核保技术水平至关重要

  核保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公司经营的成败。追求质量,严把“进口”关是核保人的职责。在对业务进行取舍的判断过程中,涉及到因素很多,对核保人的要求也很高,核保人必须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如果核保人不具备应有的技能,将难以对标的的风险做出正确的判断。可以承保的业务被拒绝;不能承保的业务也说不清楚,业务员怎能不抱怨。因而,做为一名核保人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要善于观察和总结,运用经验与学识从事保险核保工作。同时,还要考虑到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前市场竞争环境,能将两者有机结合。业务政策要区别对待,突出重点。对于常规业务、续保业务,侧重规模的扩大,核保手续简明快捷;对于高风险的业务或特殊的投保标的,科学合理地通过控制保险金额、制定免赔额、限制承保条件、调整费率、统保业务搭配或者通过再保、共保等核保技能来分散风险。最终达到在风险能控制的前提下,业务规模的发展。做为一名称职的核保人,不但要掌握承保技能,熟悉公司经营方针,洞察市场变化,而且要把握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把握好“质”与“量”的尺度,最大可能的促进销售

  四、正确树立核保为销售服务的意识

  核保的实质是保证业务质量,确保公司稳定健康经营,并非是限制销售。核保必须以为销售服务,促进业务发展为前提。把业务管死,或者过于追求质量束缚业务发展,将失去市场,失去生存的根基,造成业务经营一潭死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一些质量不太好的业务,核保人也不应断然提出拒保,应首先考虑能否运用风险控制办法加以限制后承保。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些核保人缺乏责任心,没有为销售服务的意识,以“风险管理者”身份自居,简单做拒保的决定,从而损伤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业务的发展。这实质也是核保人水平低下的一个表现。没有业务,何谈管理。对于确实该拒保的业务,当然要坚决拒保,但也要向业务员解释这一决定的理由,求得销售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另外,核保工作也是销售的一个环节。相比销售人员的工作,只不过是前台与后台之分,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分工不同而已。核保促进销售,而销售的增加也是核保经验积累的过程,并为下一次销售的成功打好基础。由于核保人具有专业技能,核保人直接参与销售,将利于业务的拓展。例如,核保人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服务;制定科学的承保方案;根据客户或市场需求,不断推出新的险种;根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业务政策等等。

  五、核保工作也是业务员的职责

  核保工作并非是专职核保人的事,也是业务员的职责之一。保险公司为控制承保风险采取了许多措施。如业务申报制、专职核保制、集中核保制,这不等于说营销部门或业务员就没有风险控制的职责了,就可以把一些不明显的非良好的业务推给核保人了事;或者为了完成保费任务指标,为了收入而有意无意地隐瞒标的风险情况,为了个人或小集体利益,而不顾公司的总体利益。

  业务员应是风险审核的第一人。业务员直接与客户接触,最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也最有条件做出取舍判定。例如,在财产保险中,虽然保险人要求投保人对投保标的情况在投保单上如实填写,但经营者经营风格、管理水平、为人处事原则等人为因素,难以在投保单上体现,而这些因素直接涉及到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大小。有些保险公司为强化销售人员的风险控制意识,制定了一些奖励机制,即业务员奖金与其业务利润挂钩,也就是利润分享。这一措施起到了引导业务员自觉进行风险控制,开拓高质量业务的作用,也缓解了核保与销售的冲突。

参考文献

  1. 胡毅.如何化解保险销售与核保的矛盾
阅读数: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