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成本(accounting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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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成本是会计记录在公司帐册上的客观的和有形的支出,包括生产、销过程中发生的原料、动力、工资、租金、广告、利息等支出。按照我国财务制度,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组成。
生产成本是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公司一级折旧费、修理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土地使用税等)。
财务费用是指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及其财务费用(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
销售费用是指为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运输费及其他销售费用(广告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称为期间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定价成本是指政府制定价格所依据的成本。会计成本是定价成本的基础,会计成本所依据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也是核算定价成本的重要依据。但定价成本又与会计成本存在很大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核算目的不同。
这是定价成本和会计成本最根本的区别。会计成本核算的基本目的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状况和财务成果,以便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定价成本核算则是为政府定价决策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公正反映企业各种资源的合理消耗,兼顾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面的利益,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因此,定价成本虽然同样重视成本的客观性,但更强调成本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从而产生与会计成本不同的原则、结构、方法和标准。
2.核算原则不同。
会计成本和定价成本有一些共同遵循的原则,如客观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但由于核算目的不同,两者之间有许多原则是不同的或有差异的。比如,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会计成本的重要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合理地确认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减值准备。然而,“可能发生”是一种带有预见性的东西,哪些减值准备可以计提?计提的条件是什么?计提标准是多少?企业和价格监管部门会有不同的理解。一般来说,价格监管部门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认为企业应当承担必要的风险,不能将全部风险或主要风险由消费者承担,因而对倾向于不计提减值准备或少计提减值准备。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成本将“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定价成本则要求按多年分摊。
3.成本性质不同。
会计成本反映的是企业个别成本;定价成本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在政府管制价格的行业,所有企业都会有不同的会计成本,但并非所有企业都有不同的定价成本。对于竞争性行业(如药品)来说,不论每个企业会计成本是多少,定价成本都是一致的。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来说,该企业的会计成本并不能直接作为定价成本,只有经过个性费用的合理确认和共性费用的社会化之后,才能将会计成本转换成定价成本。会计成本主要从单个企业角度反映为取得一定的收益而消耗的资源,以求企业收益最大化;而定价成本则更多地从全社会角度,分析各种资源利用和分配效率,以求资源消耗最低、社会效益最高。
4.核算方法和标准不同。
由于核算目的不同,会计成本和定价成本在许多成本费用项目的核算方法和标准上存在较大差异,这是定价成本和会计成本的重大差别。比如,为加速固定资产更新换代,减少技术进步对固定资产减值的影响,企业可以根据有关制度规定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采用较短的折旧年限。而在定价成本核算中,政府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持价格的相对平稳,在满足企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通常会倾向于采取年限平均法或者较长的折旧年限。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给企业会计活动赋予了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特别是许多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其条件和标准主要由企业会计人员根据企业需要和职业素质来判断和确定,必然会与定价成本核算要求出现更多、更大的差异。
5.核算口径不同。
从经营者角度看,只要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所有费用,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折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都可以计入会计成本。但能够计入会计成本的费用,并不一定能够计入定价成本。定价成本的核算口径取决于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政策目标、财政承受能力和消费者负担能力等因素。政府监管部门还可以基于公共目的,将资源保护成本、环境恢复成本等纳入定价成本构成,这也是一般的会计成本核算所未包括的内容。
6.核算基础不同。
会计成本是历史成本,核算的是企业实际的生产费用、材料消耗水平和分配标准等。会计核算必须要以有关会计凭证为依据,最终核算出来的会计成本,必须是实际成本,而不能定额成本、计划成本或标准成本等来代替。定价成本不一定是或不完全是历史成本,有可能是计划成本、标准成本,更多地是在历史成本基础上进行调整后的成本。比如,在项目尚未正式运营前制定价格或收费标准时,应主要以计划成本或预算成本(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成本预算)为基础核算定价成本;核定已运营多年的企业产品或服务定价成本时,无疑应当首先审核其历史成本,但并不能直接将历史成本作为定价成本,而必须对历史成本中的一些费用按照定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总之,定价成本并一定是实际发生的成本。
7.补偿渠道不同。
从经营者角度看,会计成本采取什么方式补偿、由谁补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得到补偿并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定价成本是指通过政府定价予以补偿的成本,通过其他渠道补偿的成本虽然是政府定价所必须考虑的因素,但并非定价成本本身。因此,会计成本可以有多种补偿渠道,定价成本的补偿渠道则只有一个———即向消费者收取的价格。比如,对公共汽车公司来说,其会计成本的补偿方式至少可以有三种:财政、票价以及关联收入(如车厢广告收入等);而公共汽车定价成本应当是公交公司会计成本扣除已由(或应当由)财政补偿和关联收入补偿后的那部分成本,这部分成本需要通过政府制定票价由消费者补偿。在医疗、教育等公益性服务领域,会计成本和定价成本的补偿渠道差异更为明显。
正是由于定价成本在很多方面都与会计成本有较大区别,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不能只是调查核实企业的会计成本,而必须对会计成本进行审核和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对会计成本的有关费用及相关指标重新计算、分摊,合理核算出符合价格监管目标的定价成本。
会计成本是显性成本,它可以用货币计量,是可以在会计的帐目上反映出来的。除了会计成本之外,还有另一种隐性成本。隐性成本往往不被管理者所认识。它与显性成本即会计成本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来说隐性成本不能直接从帐面上反映出来,因而难以精确计量。比如,机会成本就属于隐性成本。
经济成本是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二者之和。因而经济成本是一个比会计成本含义更广泛、内容更丰富的概念。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经济成本几乎涉及了企业所有的经营内容和领域。经济成本是企业运作过程中的全部成本,有些经济成本项目我们没有认识到,也有些经济成本项目我们虽然也知道它的存在,但却没有把其当作独立的成本项目来进行分析,比如组织成本。企业只有销售最终产品和向外提供服务才能从市场取得收入,而在企业内部为了组织生产,就要建立各种组织。特别是对于大企业,其组织可能是相当庞大的,组织的结构可能是相当复杂的,而要维持这些组织的正常运转就必然有支出,有时支出可能是很大的,这些支出就是组织成本。
企业中的组织成本通常不构成独立的成本项目,因而企业没有对它进行单独的核算和分析。其实组织成本在企业中的总成本构成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由显性部分和隐性部分构成。其中管理人员的工资、组织机构的运作经费等都属于组织成本的显性部分,而如由于组织机构臃肿等原因而降低了组织机构的效率等就属于组织成本的隐性部分。企业的隐性成本还有很多表现。如影响力成本、权威失灵成本、信息失真成本等。
既然经济成本是比会计成本含义更广泛、内容更丰富,因此我们在进行决策时不得要考虑到会计成本,更要考虑到经济成本。只有在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的管理上都取得了成本优势,企业才能在总成本上取得了优势,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独占鳌头。